防控疫情期间是否免租金

最新修订 | 2024-09-28
浏览10w+
王淳律师
王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272人
专家导读 疫情期间是否免租金的这个问题没有统一的规定,如果自己的情况需要免租金的话只能跟房东协商,四川省、广东等有关部门的政策显示,免租金也是单纯的针对企业的,如果企业租用的是国有资产房子,疫情免租金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
{ArticleTitle}

一、防控疫情期间是否免租金?

疫情期间租金问题需要和房东协商,在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并不是国家出台的政策,而是各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依据当地具体情况出台的地方政策,鼓励出租人减免经营者的租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解读五:

1、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其中省属企业的经营用房会按免收3个月房租的“顶格”执行。

2、在疫情期间,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的,省财政按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

3、针对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各地可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二、疫情期间,未签订书面合同,先开始实际履行应该如何处理?

未通过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并非当然的无效,如双方已达成一致的意向,并开始事实履行,双方之间已经存在事实的合同关系,仍然需要按照双方同意的合同条款予以履行。

当然在造成不能签署书面合同的影响结束后,应尽快补签书面的合同,以免产生争议。在未能及时签署书面协议之前,双方应保留好协商确认的过程、合同事实履行的依据等主要证据

三、冠状病毒肺炎是否适用“情势变更”原则主张变更租赁协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相比因“不可抗力”而主张合同变更,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需要诉诸于法院,可以避开对当前情况是否构成不可抗力的三要件论证,但需论证该情况不属于商业风险且导致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

除了企业之外,在外务工者现在最担心的也是租金问题,可对于这部分在外务工人员来讲,能不能免除租金也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因为有一部分务工人员疫情期间也一直都在使用租赁物,所以房东对这部分群体,不免房租也是合情合理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6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防控疫情期间是否免租金
一键咨询
  • 142****60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3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5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4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4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2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7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2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2****08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6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1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6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2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1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因为防控疫情房租能减免吗
疫情期间房租可不可以减免的这个问题需要跟房东协商,至少国家并没有针对这个问题出台强制性的规定。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没办法及时履行相关义务的,就算房东起诉,承租人也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防控疫情期间房东免房租嘛
疫情期间是否可以请求房东免房租的这个问题得跟房东协商,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疫情实际上属于典型的不可抗力因素,所以,承租人如果能够证明自己已经没有能力交房租了的话,即便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也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6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疫情防控期间是否可以要求减免租金?
疫情防控期间是可以要求减免租金,因为疫情发生属于不可抗力发生,这种情况下,因为隔离或者其它合理因素,租客可以要求房东适当减免租金。作为房东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对方协商减免的数额和期限,如因为租金支付发生纠纷,可以找有关部门调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疫情防控期间工伤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工伤如何认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在防控期间,工伤认定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标准执行,在此期间的员工待遇按照国家相关通知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防控疫情出租房房租怎么算
疫情期间出租房的房租计算标准没有什么统一的规定,但经营性质的房子因为疫情已经不能使用了的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可以解除,租金也可以免去。企业复工以后经营非常困难的,可以跟房东协商减去部分租金,疫情期间一直使用租赁房的,按原约定付租金。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疫情防控期间能发放贷款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根据2020年2月2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做好新型冠状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3号)及2020年2月5日常务会议的规定:
(一)对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给予财政贴息支持。
(1)对2020年新增的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的基础上,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贴息资金从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
(2)用好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向重点医疗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包括小微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由财政再给予一半的贴息,确保企业贷款利率低于
1.6%。
(二)加大对受影响个人和企业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
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型冠状感染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在其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时优先给予支持。
(三)优化对受影响企业的融资担保服务。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616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在防控疫情过程中哪些经营者的哪些违法行为属于防控
[律师回复] 《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此外,根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规定,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还包括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行为,以及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等行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6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防控疫情期间房租怎么算
疫情期间的房租计算标准目前没有任何指导性的文件,当事人想让房东减免部分房租的话,需要跟房东协商,房东不同意的只能按时交房租。但是在任何不可抗力因素中,不能及时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追究违约责任。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疫情防控期间工伤该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防控期间,工伤认定标准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工伤认定标准执行,在此期间的员工待遇按照国家相关通知执行。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16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防控疫情期间是否免租金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