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方是否该交物业费2024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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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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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要看具体的情况。一般如果出租人与承租人没有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这是该费用应该由出租人来承担。若有约定,则就按照约定中确定的主体来承担物业管理费。
承租方是否该交物业费2024

一、承租方是否该交物业费

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的义务,房屋租赁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混同。

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当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要承担连带缴纳责任。

二、承租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承租人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几项:

(一)在合同约定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并取得合法收益。

(二)优先购买权,即租期未满时,出租人出卖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

(三)优先承租权,即租期届满时,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承租。

(四)按照合同规定使用承租房屋,支付租金。

(五)承租人应当按照房屋规划用途、结构、消防安全规定,爱护并合理使用所承租的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发现承租房屋有安全隐患的,及时告知出租人予以消除。因承租人过错造成房屋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六)承租的住宅房屋不得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

(七)不得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八)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实填报有关表格,配合相关管理部门的管理;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九)非经房屋产权人许可不得转租;

(十)租赁终止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多数时候交纳物业管理费都没有明确约定由哪一方来承担,而这也经常导致双方发生纠纷,就承担物业管理费的主体争论不休。按照惯例来看,很多时候就算没有约定,其实这个房屋是哪一方在实际使用,那么最终就由这一方来承担物业管理费。当然,最好双方还是做出明确的约定,减少不必要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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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租人应于租赁关系终止时向出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关系终止的原因多种多样。一般情况下,租赁期间届满,租赁关系即终止。但也可因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权利,或者因其他原因而终止。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只要租赁物还存在,承租人就应当返还原租赁物;只有当租赁物不存在时,承租人才不负返还义务。例如,在租赁物灭失的情况下,租赁关系也当然终止,但承租人无返还租赁物的义务。如果租赁物系承租人的原因而灭失的,承租人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租赁物非因承租人的原因灭失的,承租人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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