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退员工必须结清工资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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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辞退员工必须结清工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试用期不符合单位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单位生产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辞退员工必须结清工资吗?

一、辞退员工必须结清工资吗?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二、公司可以解雇员工的情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七)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辞退员工。

要正确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把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则。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在管理上会陷入更加难堪的境地。

三、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通知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辞退无过错的员工仅限于以下情形: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辞退无过错的员工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并根据其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辞退无过错劳动者,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公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重新安排的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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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
3、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的,除了支付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总计1;
4、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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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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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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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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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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