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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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误工费规定是按照劳动者完全治愈能够恢复劳动能力的情况,来进行务工时间的计算,然后再乘以他的固定收入。如果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话,它的赔偿的时间通常情况下是比较长的,长达20年。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误工费规定是什么?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误工费规定是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二、时间计算是怎么样的?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现实生活当中,对于很多的人员来说,他们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所进行的索赔项目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比如说关于误工费用的话,是应当由过错方来进行责任赔偿。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赔偿的数目会比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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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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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者要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手续需要哪些呢?
[律师回复]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手续:  
(一)办理机构:  
1、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申办条件经本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  
2、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四)办事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根据需要组织工伤人员进行医疗检查,并依法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在面见工伤人员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  
(五)办理期限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六)收费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费:350元/次;医疗检查费:由检查的医疗机构按规定收取。  
(七)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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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要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手续需要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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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机构:  
1、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职业病鉴定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3、再次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申办条件经本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并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  
(三)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  
2、工伤认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医疗机构诊治工伤的有关资料。  
(四)办事程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根据需要组织工伤人员进行医疗检查,并依法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在面见工伤人员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及时送达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  
(五)办理期限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般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天内作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六)收费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费:350元/次;医疗检查费:由检查的医疗机构按规定收取。  
(七)注意事项  
1、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级人员,应得多少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工亡待遇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范围  (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
1)、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2)、就业或参军的;  (
3)、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
4)、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5)、死亡的。  确定是否符合被供养资格时间  职工因工死亡,其供养亲属享受抚恤金待遇的资格,按职工因工死亡时的条件核定。  四、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不属于工伤的情况):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一次性抚恤金  赔偿数额3个月平均工资6个月工资在职的6个月,离休的3个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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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怎么确定
1、长期重度呼吸困难。2、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3、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4、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5、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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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4级人员应得多少工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工亡待遇标准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范围  (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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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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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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