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合同几日内可以毁约?

最新修订 | 2024-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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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合同几日内都不能够进行毁约。一旦毁约将会面临着大额的违约金的承担,比如说在签订当初的购买房屋合同的时候,约定了具体的违约金的亲和,如果毁约的状况之下的话,就需要按照合同当中约定的金额来进行支付。
房屋合同几日内可以毁约?

一、房屋合同几日内可以毁约?

房屋合同几日内都不能够进行毁约。毁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开发商只有在未按照法定期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义务、导致买受人未如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治理条例》、《商品房销售治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治理办法》、《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治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之规定,除当事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特殊约定外,买受人是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义务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开发商是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协助义务人,应在法定或者约定的期限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和必要的证实文件(如土地使权用证、规划许可证、验收合格证明、测绘报告等),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因此,只有在开发商未按照法定期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义务、导致买受人未如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其他法律规定是什么?

买受人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是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诉讼时效的抗辩可以针对债权请求权提出。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仅仅对于支付存款本息请求权、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以及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作出了不能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的除外规定。

买受人就开发商逾期履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协助义务行为,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责任,是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产生的合同之债所享有的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针对该种债权请求权,应当适用《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在二年内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买受人在预售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第91日、现售商品房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之日起91日,就应当知道开发商是否履行了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协助义务,即开发商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权利是否被侵害。买受人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办证违约责任,诉讼时效应从该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在当代社会,现在房屋购买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因为房屋的价值比较大,所以很多人在购买的时候都是非常谨慎小心地,同时购买之后也是需要签订相关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双方当时没有特殊的法定解除的事由,不能够随意的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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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几日内可以毁约
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以后就不可以毁约了,房屋买卖合同通常情况下都是只要签字,当即就会发生法律效力,签房屋买卖合同之前肯定也交过定金了,如果无缘无故的毁约,不仅不能返还定金,可能还得额外支付一笔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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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你好律师,我的一个亲戚跟别人有房屋买卖合同,但是现在说是想毁约,所以我想问下房屋买卖合同毁约后果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可以。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后,买方想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以可参阅《合同法》的如下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合同范本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订立合同,以昭信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杨芬港镇华瑞欣苑小区 号楼 门室的楼房所有权及其使用权和华瑞欣苑小区 号楼 门 号地下室(地下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楼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还包括水、电等设施,一下简称“本或该房屋”)以总价人民币拾万仟佰元整(¥元)的价格卖给乙方。
二、乙方一次性将房款支付给甲方。
三、乙方如果交易该房屋,若有需要,甲方有无条件配合;乙方过户时,甲方应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界时发生的契税,过户费用等由乙方负担。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使用、收益、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甲方不得就该房屋在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与乙方付清房款同时交付乙方该房屋。
2、甲方保证本房屋无查封、交易、抵押、债务、通知拆除等现
象;甲方保证对本房屋拥有所有权,且无任何纠纷;若本房屋属共有财产,甲方保证已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以上三条,甲方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甲方都需按解决纠纷时,此房产市场价双倍赔偿给乙方。
3、本合同签订、房款付清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听出变更或解除方。若有其他重大或不可抗力的客观原因导致需解除本合同的、双方协商解决。
七、甲方要保证此房产的所有手续齐全,还要保证这些手续的真实性、有效性,否则视甲方违约,甲方需按此房产当时市场价的双倍赔偿给乙方。
八、未尽事宜,在房款付清前,双方可以签订非违背于本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有关此房的所有手续包括:房本一个、身份证复印件、购房合同、点卡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全部交给乙方,乙方如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自己负责。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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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几日内可以毁约?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几日之内都不能够违约,因为合同一旦签订的话,就说明这个合同已经成立生效了。双方当事人都必须要按照合同当中所规定的内容来进行一定的义务的履行,比如说交付价款等等,否则需要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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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请问和培训机构签了协议,现在毁约,里面包含违约金,他们限我在三日之内交钱,现在经济困难,假如我交不出钱他们起诉我,最糟的结果可能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首先,了解下现行的法律法规条文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一百二十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由此,要看学员和培训机构签订的协议条款是否有退款说明,
其次要看是否有违约条款,如果协议里条款写的很明确的话,一般是需要按照条款来处理。  但是如果还没有开学,可以通过协议双方协商的方式进行处理。最好学员是可以将不能学习的原因说明,得到对方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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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在几日内起诉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合同违约在几日内起诉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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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我上个星期在房地产公司买了房,通过我们的协商之后签订了一份合同。今天房子出现了质量问题,都不想要了。房屋合同买卖毁约诉讼状如何书写
[律师回复] 2018年最新的房屋合同买卖毁约诉讼状如下,原告
一:李某,男,

原告
二:孙某某,女

被告
一:沈某,女,

第三人:黄某某,男

诉讼请求:
一、判决被告返还原告购房定金5万元;
二、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63.64万元(包括:《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的违约金20万元;按原告因被告违约而增加的购房成本(以涉案房屋面积、单价暂以21000元/平米计)与约定违约金20万元的差额所应增加的违约金,暂定为43.64万);
三、判决被告承担原告房租 3000(暂计算至2016年1月底),中介费17700元,律师费3万元 
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为改善居住,将仅有的一套位于苏州工业园区的房屋出售后于2015年11月23日通过苏州工业园区某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了编号为NO﹒0000094《二手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并由被告代第三人在合同甲方处签名。合同约定:被告将与第三人共有的位于苏州工业园区某花园29幢1304室、面积为114.59平米的房屋(以下简称“房屋”)以人民币177万元的总价出售给原告;被告保证出售房屋已征得房屋共有人及承租人(如有)的同意,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告于2015年11月23日支付被告定金5万元;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金为20万元,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违约费用;双方约定于2016年1月15日前办理房屋资金托管。此外,双方还口头约定于2016年1月4日共同前往苏州工业园区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网签手续。合同签订后,原告当即向被告支付了购房定金5万元。但至约定的办理网签之日,被告却拒绝前往办理。并于2016年1月6日书面明确表示不再向原告出售房屋,单方面解除合同。原告随即向被告及中介回函不同意解除合同或要求被告在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后同意解约,但被告均置之不理

综上,原告认为:原被告所签《二手房买卖合同》为合法有效的合同,双方均应严格遵守。被告在收取了原告购房定金后却拒绝继续履行合同,显属严重违约,故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且由于苏州房价现正持续快速上涨,因被告的违约致原告购房延迟,使得原告购房成本大大增加,故原告有权依据实际增加的购房成本(以涉案房屋面积计)要求被告增加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原告租房、律师费、中介费等损失。现原告维护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之规定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日期:2016年1月 日
买房的时候签订了中介房屋买卖定金合同后,说明房屋的购买就是几乎完成了,业主只需要好好等待交房就可以了。但是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交定金后,卖方毁约应负什么责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您询问的中介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签约后又毁约的问题,我的回答如下。
1、针对拒签居间协议和拒收定金:
如果卖家在中介处挂牌待售,按中介一般的操作流程,中介会先让买家签居间协议,由于居间协议仅有买方签字,所以居间协议还没有成立,卖家即使不签,也不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中介应当采取反向操作的方式,即将居间协议的主要内容确定后,先让卖家签字,再让买方签字。
卖家虽然已经签了居间协议,但房价上涨后不肯收定金。通常居间协议都约定意向金在卖家签收以后才能转变为定金,所以如果卖家不签收的话,那么意向金就不会变成定金,卖家毁约就不会受到定金罚则的处罚。中介除了采取前面所说的反向操作方式外,还应当要求卖家在居间协议中授权中介收取定金并代为保管。这样,中介收了定金也就等于卖家收了定金,卖家毁约就要承担定金罚则。
2、签订居间协议后双倍返还定金
通常居间协议约定为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支付定金的一方如毁约,则丧失定金。虽然房东签了居间协议,而且也收了定金,如果房价涨得比较多即使双倍返还,还是可以赚钱,所以房东宁愿双倍返还定金而不愿意继续履约。
在二手房买卖中90%以上的居间协议都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约定,虽然还没有签订用以备案的买卖合同正式文本,但双方通过签订居间协议已经成立了买卖合同关系,而不只是一个对订立买卖合同的“预约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房东不能仅仅双倍返还定金就有权终止合同了,买方可以向房东主张房价的差价损失,也就是可以要求房东对因房价上涨给买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签订居间协议后拒签买卖合同
居间协议签订后,房东可能会找些理由来拒签买卖合同。这些理由通常有:
(1)居间协议的签约人未得到房东的同意。如房屋的产权是女儿或者妻子的,但签居间协议的人是父亲或者丈夫,由于签约人不是产权人,所以房东主张居间协议是无效的,要求退款了事。
(2)房东在签订居间协议时还未取得房屋产权,所以房东认为没取得产权就签的合同无效,要求退款了事。
如果有证据证明签约人有产权人的授权,比如产权人曾到中介处挂牌,或者签署过佣金确认书、委托书等文件,那么居间协议仍然是有效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那么买方可以要求签约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买方的损失。
如果房东购买的是期房、拍卖房,或者已和他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但产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此时房东出售房屋时尽管还没有拿到产证,但合同还是有效的。但如果出售的房屋根本就不可能取得产权(如违法建筑),或者产权是别人的,那合同就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应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买方有权要求房东赔偿经济损失。
4、签订购房合同后房东拒绝过户
房东不会明确表明拒绝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但可能会制造一些借口,要求将过户时间延期,在买方同意延期后却一直不确定具体的过户时间,最终发信称因买方原因未能按时过户而解约。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一定要及时发出书面催告,要求房东在约定时间签约。如同意延期,则应约定具体的期限。书面催告应当同时抄送中介一份。买方应尽量不要延期,如延期应当征得房东的书面同意,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认定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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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日期前毁约还给违约金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合同生效日期前毁约还给违约金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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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毁约吗?
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毁约的,如果双方签订合同在里面约定了生效日期,在未到期之前,任何一方都可以毁约并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这个时候合同还没有生效,不具备法律效力。一般的合同是签订的时候就生效,这样以后没特殊情况不能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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