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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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项目合同生效条件是哦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的就开始发生效力,并且必须要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原来签订合同。除此之外,合同当中所规定内容也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不违反法律规定。
项目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项目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因合同的性质不同,生效的条件也不同。一般有下列三种情况:

1、依法成立的合同,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所谓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的各个要件不存在理疵,也不存在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订立合同的主体是合法主体,没有虚假主体(如未经过工商登记的组织、被撤销的组织)情况;订立合同各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没有强迫表示的情况;合同各方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没有虚假表示情况(如谎称有外贸经营权、谎称自己对某件财产有所有权);合同采取了法定或约定形式;合同中所涉及的经济交易是合法的,生产流通的财产是国家允许的。如果合同不具备前述所有的条件,则合同存在订立的瑕疵,可能影响合同的效力

2、依法律规定,合同在成立之后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合同自批准或登记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是指一些如房产转让合同车辆买卖合同等。

3、当事人还可以约定如合同经过公证、见证、或鉴证后生效等。

二、如何确定合同是否成立

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33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根据第25条规定,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即告成立,但第32条、33条又规定了不同的合同成立时间规则,这三个条文的适用关系是:若同时存在各条适用情形而三者又不一致的,应以第33条为准;若同时存在第25条、32条适用情形的,应以32条为准;若只存在第25条适用情形,或双方签字盖章时间与承诺生效时间一致,则可适用第25条,举例说明:甲公司于1998年10月5日向乙公司发出要约,乙公司于10月10日向甲公司了妯承诺并于当日到达,甲公司于10月15日在合同上签字后再寄给乙公司,乙公司于10月20日在合同上盖章,后甲、乙双方又于10月25日签订了合同确认书。在这个案例中,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时间应为1998年10月25日。

第32条中的签字与盖章之间是选择关系,即当事人既可以只签字而不盖章,也可以只盖章而不签字,也可以既签字又盖章。双方当事人的签字、盖章行为既可以同时同地完成,也可以异地完成。在异地完成情况下,以最后一方当事人完成签字或盖章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

在当代社会,合同要想成立生效的话,那么必须符合我们国家《合同法》当中所规定的生效的要件,当然这里的条件他主要就是从主体资格,还有就是内容和形式方面所做出的约束,从主体资格上来说必须要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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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项目绩效管理单独作为一个话题来论述,主要是因为项目由于其具有时限性,绩效管理的重点常常为人们所忽视。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项目目标也同样追求项目收益的最大化。由于项目受到可行性报告等前期工作的影响,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并不像企业管理那样可采取更为灵活的管理方式或具有时间、成本、人员配置上的弹性。,根据相关调查,在失败项目中,仅中10%左右的因素是因员工不够努力或能力不足造成的。所以,项目绩效管理的重点即要注重员工管理,也要评价项目本身。
项目绩效管理可以从项目前期决策、项目管理、项目财务绩效和项目收益四个方面来考虑。
项目前期决策:包括项目定位是否符合企业发展要求,能够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一个好的项目应该切合企业发展主题,并能为企业短、长期创造收益,显然企业并不是所有赚钱的项目都要做;投资决策是否能与项目预期收益相匹配,以及将为企业增加何种风险等;项目设计和技术环节指管理者对项目运行预期及管理准备是否充分;项目可行性报告应该对项目实施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风险进行客观具体的说明,以尽可能地为管理者决策提供参考。
项目管理:包括进度、质量、成本,以及服务、社会影响等多项内容。一般来说,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是公认衡量项目管理水平的最重要的指标。项目进度即包括了项目总体实施进度,也包括根据总体任务和前期技术、管理设计环节分解的单项工作进度情况,由于项目的时限性,项目进度对项目成本及项目风险情况的影响极大。项目质量是项目总体和阶段性分项工作完成水平与预期的差距,项目质量也会影响项目成本。项目成本则是决定一个项目成败的直接、显性因素。
项目财务绩效:与企业财务绩效评价不同的是,项目财务绩效主要关注资金占用、资金使用效率和单位产出。项目的阶段性决定了项目的重点在于成本而不是收益。所以,项目财务绩效也应当注重项目成本情况,其中项目自筹资金比率最为重要,自筹资金比率高的项目一方面可以降低企业风险、减少企业负担,另一方面在现金为王的时代,具备自筹资金的能力也可以证明项目定位和立项决策的正确性。
项目收益:包括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其中,企业内部项目的社会效益体现在企业内部效益,即能够为企业正常运营和管理提供何种支持。经济效益重点应体现为中长期效益。理想的项目在结束后应该会给公司带来新产品、新业务、新市场或新管理方法,并在较长的时间内为公司带来持续的收益,而不是项目收益随着项目的结束而结束。
与项目管理四个维度相适应,项目一般也包括了启动、规划、实施控制、完工验收四个阶段。
在监控和考核的内容上,项目绩效管理应当注重执行过程与项目的偏差情况。管理者应该在项目设计初期,即明确项目进程以及分阶段中,应该达到的绩效水平。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人的因素不应该做为主要因素,所以,项目对人员的考核应该注重团队考核和综合性评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时关注各项工作与计划的差距,并随时调整项目计划。而项目的激励也应与项目计划的调整相适应,按照项目最初成本预期与实际执行的差额,同向实施激励或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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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项目章签合同有效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双方当事人要进行民事活动的,是需要签订民事合同,明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的。合同是需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才能有法律效力的。那么代签合同是否有效?
代替别人签合同,应当有授权委托书,否则代签合同就不能生效;
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所有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都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易言之,符合公序良俗的要求。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另外,根据《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合同,必须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否则,即使具备了上述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也不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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