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却不调地,没分到地的农民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2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根据农村土地的权益归属问题,提出了将农村集体土地实施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政策。“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土地改革又一重大的创新,明晰了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赋予了农民更多的土地权益。
土地确权却不调地,没分到地的农民怎么办?

农村土地流转意见正式颁布,根据农村土地的权益归属问题,提出了将农村集体土地实施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政策。“三权分置”是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土地改革又一重大的创新,明晰了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并赋予了农民更多的土地权益。

农村人都知道在上世纪末进行了二轮承包地的调整,这次调整主要针对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没有分到地的农民,调整原则为有过世的老人、外迁户口的个人,其家庭进行自调,多退少补,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无地农民,村集体拿出部分集体自留地进行调整。

二轮土地调整直到这次土地确权,已经过了十几年。这期间随着农村的发展,及城镇化的推进,农村集体成员间土地已经发生了变化,如:老人过世、孩子出生、婚嫁、孩子上大学户口转为非农、部分打工农民户口迁出等,农村土地出现了不均衡的现象。

由于本次土地确权是在二轮承包土地延包的基础上进行的,土地的承包关系暂时不改变,承包年限不改变,这就是意味本次土地确权不会进行大规模的土地调整。没分到地的农民只有等到下次土地调整窗口开启才可以重新分地。

进入21世纪以来,农民的家庭收入方式发生了变化,不再单一依靠土地生存,农民以打工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如果想返乡发展农业,对于无地农民来说,只有通过土地流转,获取土地经营权,但这无形中又会增加种植的成本。

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农业将出现,新型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将成为农村的主导。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可以流转土地、可以贷款、可以入股新型农业主体,获取更多的土地效益。而对于无地或少地的农民来说,这些差距将会越来越显现。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k字,预估阅读时间7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0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确权却不调地,没分到地的农民怎么办?
一键咨询
  • 148****26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06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7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07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06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5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8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4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77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1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7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1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6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5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4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为什么农民土地确权登记了,却没有拿到证?
只要是经过确权登记后的,基本会按照正规流程逐步依次发放登记证书的。如果还没有发放证书,那么就需要注意,自己的土地是否不予确权的范围内。比如,面临征收的农村集体性土地就不会确权颁证。而这部分土地也会征收时候获得相应的补贴。如果农民私自改变了土地用途,或者其他情况也不会确权颁证。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民土地确权对农民有好处吗?没确权的土地占地补偿归谁
[律师回复]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其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再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为什么农民土地确权登记了,却没有拿到证?
根据《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对于此次开展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无论实测土地面积大于还是小于二轮承包合同和原来的经营权证书记载的承包面积,都依据本次土地确权查实的结果进行登记,不得随意增加还是减少农户承包地面积。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农村土地确权己死亡村民的土地怎样确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家庭人口全部消亡的家庭农村承包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条、第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农户家庭人口全部消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主体——农户已不存在,应依法由土地所有权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其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具体工作中,根据实际需要,由村集体管理,或按照“保持稳定、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分类处置”的原则,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制定土地分配方案,进行登记确权。  具体要以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因承包地灭失或者承包农户消亡的”政策规定,由发包方提出申请,经县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依法办理注销登记,并记载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户主死亡的农户承包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为农户,农户家庭原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户主死亡后,只要其家庭还有1名以上成员存续,该农户仍依法拥有完整的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具体工作中,应根据农业部等6部门《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有关“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的政策规定,由农户家庭成员共同协商,推举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代表人,向乡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提出变更代表人和家庭人口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手续。家庭成员内部对推举代表人意见不一致、存在纠纷的,待协商一致后再进行确权登记。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5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土地确权后,农民能否建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可以在土地登记卡和土地证书内注明超过标准面积的数量、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及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处理后,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6。9、翻建的,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确权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确定的宅基地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可以暂按现有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核属审核。7、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农村的宅基地,其超过部分退还集体,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1982年2月发布《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之前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4。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在《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后未经拆迁、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由集体收回,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翻建或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你说的农村土地确权是耕种地还是宅基地、登记注册、空闲或房屋坍塌。每宗地的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简称确权,按处理后实际使用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超过部分按1986年3月、《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农村居民建房占用的宅基地、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宅基地可以、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2021年1月31日下发的一号文件提出、1982年2月《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发布时起至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改建: 1,未经审批不容许盖房子、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 2,宅基地使用权在确权时主要依照以下原则。是依照法律、确定、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其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适用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地籍调查。 3,按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确定使用权耕种地是种农作物的,注销其土地登记、接受转让。8、改建,不确定土地使用权。 5,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确权不是大规模土地调整,农村人没有土地该怎么办?
土地确权是土地所有权、合同权利和经营权的管理,而不是土地上的大规模调整。并不是说只要孩子出生就能马上得到这个权利,但是需要权利使用宅地申请,就会得到使用宅基地的权利。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农村土地确权会让土地减少吗?
不是的,并不是让你的土地减少,有些人理解确权是重新分地,严重错误,这次确权就是按照二轮承包的时候来确权的!二轮承包的时候多少地,这次确权一样,说好的承包三十年是不会变的!再强调,不是重新分地。所以有些人说二轮分地的时候我没分到地,这次确权是不是应该给我分啊?这是两码事,确权不管这个。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同事老家的土地权被别人给承包了之后不服,起诉到法院,农民的土地被承包后调解怎么弄
[律师回复]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法律,是继《农村土地承包法》之后又一部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专门法律。它确立了仲裁组织的法律地位,明确了仲裁调解和裁决的法律效力,规定了调解和仲裁的原则、方式和程序,为公正而及时地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对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巩固家庭承包经营基础地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可申请调解仲裁的六种情况
6月27日通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规定,六种情形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申请调解和仲裁。
这六种情形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2.调整流程明确
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调解当先”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注重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并设专章予以规定: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工作,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当事人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讲解有关法律以及国家政策,耐心疏导,帮助当事人达成协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经调解人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仲裁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进行调解。农民的土地被承包后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3.仲裁员必须回避的四种情况
⑴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⑵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⑶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
⑷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4.仲裁法呈现六大亮点
⑴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受理范围。该法规定: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适用本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因确认土地承包关系、履行土地承包合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受侵害等发生的纠纷。
⑵明确了仲裁机构的设立、组成和职责,规范了政府与仲裁机构的关系,建立了仲裁员管理制度,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既符合仲裁的一般原则,又有必要的行政支持。
⑶明确了当事人申请仲裁的条件和方式,实行申请仲裁,不要求当事人订立书面仲裁协议;规范了仲裁的受理制度、仲裁程序,允许当事人口头申请、答辩等。
⑷明确了调解书的法律效力。
⑸规定了灵活便捷的开庭程序,旨在减少农民的仲裁成本,把纠纷化解在基层。
⑹规定了仲裁制度与司法制度的关系: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允许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没有实行“一裁终局”;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农村土地确权70% 村民不同意还能确权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2,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卖给社会上任何人,那就是商品房,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这个土地的性质就变了。小产权房之所以违法,是因为它不符合规划,跟所有权没有关系。不果如果子女不在村里落户,那么是否允许子女承包还得村里讨论同意才行,土地确权也只会确权给村里,不会出现私有土地,是对现在拥有的各项权利的确认。现有政策已经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和流转、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1。国家征用土地是有规划的,不过确土地确权后承包权可以继承。如果你在承包土地上有大量的投入、确权,指的是确认权利,就是你现在的权利状态、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买卖,防止因为登记制度的不完善导致的土地权属纠纷、中国的农村土地一直以来都是村民集体所有,要买卖只能国家征用,要保持一个耕地的红线,不是让他征用就征用。所以说,理论上农村集体土地就是不能转让的、承包权是可以继承的。现在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指的是对农村集体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的确认工作。2、确权的目的是明晰产权。 1,那么如果村里收回是要给补偿的。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是可以流转的,但你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然后国家出让使用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相关知识延伸阅读: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土地确权后不能进行买卖,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个人只能拥有承包权。3。下一步的方向可能是推广农村集体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3、确权只是一个手段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确权:没有土地的农民怎么办?
农民没有土地存在很多原因。自实行农村土地家庭承包责任制以来,都是以集体决策进行分配的。就目前情况,很少再有村集体组织对新增人口进行分田地了,即曾经以户为单位分配的天地已固定化,谁家新田人口则从自家责任田里分。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请问国家征收农民土地,但是赔偿却太少,这个怎么办呢,是把农民所有土地征收,征收后农民都没土地了
[律师回复]
一、最新的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是多少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的规定,征地补偿有三大块,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  
(2)对于这三项费用的分配: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给村集体。  
(3)但给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也不是就归集体所有、被征地人一点都得不到了: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二、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如何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制定。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2、先补偿再征地,土地法修正草案取消30倍上限。  
3、明确征地应按市场价格补偿。根据草案,征地补偿不再按以往的土地产值为标准计算。土地补偿标准既考虑原有用途年产值因素,又要综合考虑土地区位、供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各类因素,特别是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因素。住房和地上附着住的补偿,则应当遵循市场原则。最终补偿目的要达到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的效果。  
4、草案将补偿内容由三项改为五项。在现行“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补偿”基础上,把住宅从地上附着物中单列出来,并新加了社会保障的补偿。  
5、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  
6、社保方面。将在补偿资金中增加社保补贴资金,记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7、草案还对征地程序作出原则性规定。必须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并明确,“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  
8、此次修改土地管理法是征地补偿制度改革第一步,草案已授权就征地补偿安置制定具体办法。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直接交易,只能通过国家向农民征地,成为国有土地后再转入市场。失地农民往往无常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客观上形成了政府与民争利的局面。  
9、如果对土地管理法中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作了修改,具体会提高多少征收补偿征收补偿应该会提高到现在补偿值的至少10倍。在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如果将征收补偿提高10倍,农民一亩地能拿到60万的征收补偿。  农村集体土地或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比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复杂很多,包括城乡接合部、乡镇、新城等大量的土地都是集体土地。按照目前的土地管理法,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也就是说,一亩地一般征收补偿不超过6万元,折合到每平方米补偿不足100块钱。  
10、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草案将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修改为: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照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严格的程序,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规定。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1
1、未来,土地管理法还可能进行更多的修订,改革后农民可称为农村集体土地交易的主体,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使部分土地收益成为地方财政收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土地确权却不调地,没分到地的农民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