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有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9-19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第1款)。
土地经营权有多久

一、土地经营权有多久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有期限的物权: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年批准可以延长(《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二条第1款)。

二、承包的土地被征收怎么办

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征收集体所有的农村土地时,在该土地上设立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当然消灭。但国家在征收土地承包经营的土地时,应当给予承包方充分的、合理的补偿。民法典草案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征收承包期内的土地的,应当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给予合理补偿。征地的补偿标准、安置办法应当告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补偿费等费用的使用、分配办法,应当依法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截留土地补偿费等费用”。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1.4k字,预估阅读时间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2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经营权有多久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6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1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7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70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0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2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2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7****62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8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0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32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76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1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4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0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常州178****162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88****6075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80****413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土地经营权人能否使用土地经营权入股
中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主体拥有流转自主权,可依法通过出租、入股等方式转让其土地经营权。这意味着土地经营权持有者有权依法进行股权认购,实现土地权益的合法流转与增值。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区别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区别有权利性质不同、内容不同、放弃标准不同、继承不同等,对于土地承包经营和土地经营的具体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上述法律中规定的不同情况来进行认定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使用土地经营获利后与发包方分成收益。而土地使用权是指以交租金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与经营没关系,收益也可以独占。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是做土地承包的,我跟别人签署的合同属于五年的时间的,但是现在合同还没有到期呢,他就准备违约解除了,我就起诉到法院了,对于土地承包经营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律师回复]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达到一定的期间而发生一定财产法效果的法律事实。时效依其适用的权利和法律效果区分,可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取得时效也称占有时效,是适用于物权的时效,我国法律没有规定。
消灭时效,也称诉讼时效,是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等民事法律规范规定的时效,就是属于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督促请求权人行使权利的,对于请求权属于哪种类型的,究竟属于所有的请求权,还是仅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从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和学理通说看,诉讼时效应仅适用于债权请求权,不适用于物权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我国大陆民法学者代表王利明先生认为物上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他指出,基于下列三点理由物上请求权不应适用诉讼时效:
1、物上请求权与物权不可分离,它与物权同命运,既然物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则物上请求权亦不能适用之。否则物权将变成空虚的物权无存在之价值;
2、由于物权请求权通常适用于各种持续性的侵害行为,对这些侵害行为非常难以确定其时效的起算点,因此物权请求权难以适用诉讼时效;
3、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但由于取得时效可适用之,依然可以发挥防止权利上的睡眠,推动财产流转及维护经济秩序的作用。此观点为目前理论界和实务界的通说,被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采纳,也是目前法院判案的重要参考依据。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2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侵权?
1、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2、以非货币性资产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非货币性资产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3、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们公司需要在农村承包一些土地,不知道期限是多久,请问一下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期限是多久啊?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期限是:据统计,我国耕地总面积约为14亿亩,人均1亩多一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占耕地总面积的97%左右。我国农村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的土地主要是耕地。我国法律和有关政策对承包期限都有明确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关政策也指出,土地承包再延长三十年不变,营造林地和“四荒”地等开发性生产的承包期可以更长。现实中,截至 2000年,全国已有98%左右的村组开展了延包工作。在开展延包工作的地方,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耕地面积占92%,如果扣除沿海发达地区、城镇郊区实行招标承包的责任田以及各地预留的机动地,实行家庭承包的耕地承包期达到三十年的占95%以上。土地承包期限的长短,应考虑到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根据农业生产经营的特点, 农业经济的发展趋势以及当前的农业承包经营政策等因素确定。期限太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稳定和农业的发展;期限太长,则不利于对土地利用方式的适当调整以及有关利益的协调。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和目前农村的实际做法,同有关政策也是一致的。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32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土地经营权有多久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