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期间发生纠纷劳动者怎么维权?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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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因此,劳动者可以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自主决定是否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期间发生纠纷劳动者怎么维权?

试用期期间发生纠纷劳动者怎么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因此,劳动者可以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自主决定是否约定试用期。

1、试用期长短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长短应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而定,即: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述规定的“不得超过”是指在约定试用期时的最长期限,并非必须约定的试用期。

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约定试用期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法定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七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上述劳动用工中约定的试用期是违法无效的,不具有约束力。

3、单独约定“试用期”或订立“试用期合同”不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单独订立“试用期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所谓的“试用期合同”是不存在的,即,试用期合同就是劳动合同,或试用期就是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责任。

4、试用期不得延长或约定多次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由此可见,在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满时,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与劳动者重新约定一个试用期,也不得延长试用期。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维权指引

1、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要件:

(1)用人单位对录用岗位规定了明确的录用条件(如:劳动者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思想品德、技术技能和业务水平、户籍关系等);

(2)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录用条件;

(3)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4)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在试用期内。

3、劳动者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下列不同要求为自己维护权利,用人单位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

试用期其他维权指引

1、试用期工资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和《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与试用期满后享受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具有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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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如果因为房屋渗水问题一直无法解决,致使买受人一家无法正常生活居住,那么买受人可以依法向出卖人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修复房屋质量问题,并赔偿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买受人直接要求开发商赔偿修缮费用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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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试用期期间发生纠纷劳动者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试用期期间发生纠纷劳动者如何维权问题解答如下,
一、试用期约定维权指引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第二款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约定事项。因此,劳动者可以根据意思自治原则自主决定是否约定试用期。
1、试用期长短应当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长短应与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而定,即: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上述规定的“不得超过”是指在约定试用期时的最长期限,并非必须约定的试用期。
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约定试用期的,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三条规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不得约定试用期的法定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第七十条规定,下列情形不得约定试用期:
(1)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3)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上述劳动用工中约定的试用期是违法无效的,不具有约束力。
3、单独约定“试用期”或订立“试用期合同”不成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第四款明确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由此可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单独订立“试用期合同”,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所谓的“试用期合同”是不存在的,即,试用期合同就是劳动合同,或试用期就是劳动合同期限,用人单位不能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责任。
4、试用期不得延长或约定多次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由此可见,在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满时,用人单位可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与劳动者重新约定一个试用期,也不得延长试用期。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维权指引
1、试用期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1)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根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用人单位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
(一)项解除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要件:
(1)用人单位对录用岗位规定了明确的录用条件(如:劳动者年龄、文化程度、身体状况、思想品德、技术技能和业务水平、户籍关系等);
(2)劳动者不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录用条件;
(3)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
(4)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在试用期内。
3、劳动者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下列不同要求为自己维护权利,用人单位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2)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赔偿金。
三、试用期其他维权指引
1、试用期工资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和《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试用期内缴纳社会保险费维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所享有的权利义务与试用期满后享受的权利义务是一致的,具有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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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维修纠纷汽车维修纠纷汽车维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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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修期内的车辆,一定要到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维修和保养,以免失去索赔权。而已经过了保修期的,则应认清汽修厂的资质和等级,选择证照齐全、技术水平好的厂商,以保证维修质量。
二、在汽车维修完毕后,不要急着离开,要记得复核车辆和维修结算单,检查清单上记载的项目是否到位,尤其要注意结算单上发动机号和底盘号是否与驾驶证上的一致,以防产生纠纷后投诉无门。购买零配件的,要检查零配件明细中列举的零配件有没有超出维修项目中需要更换的零配件范围。此外,在阅读结算单和明细时有疑问的要及时提出。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应当提供原件”,因此在维修前,要问清相关事项并签订维修合同;维修后,要保存好维修结算单。如需要另外购买零配件的,经销商应提供明细单或发票,注明所购配件的生产厂家,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售后服务规定等。民事债务纠纷处理需要多久
1.民间借贷纠纷一般案情都比较简单,大部分的情况都是原告直接拿着欠条起诉;
2.但民间借贷纠纷却是时间拖得最长的案件类型之一(另一类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因为很多时候被告欠钱后就避而不见,甚至欠下多笔债务后,直接跑路,给案件的审理带来很多麻烦,如果一旦被告找不到,在整个案件的审理中则需要公告送达2次,每次的公告期均为60日,且公告期不算在审限之内;
3.一般来讲,立案后,经过案卷分发,制作诉讼材料,法院再与被告联系,联系不上的,采取邮寄送达或上门送达,当确定被告下落不明的时候,大约需要1个月时间,然后通知原告缴纳公告费,制作开庭公告,传真到报社,等到见报,又需要大约半个月左右,然后经过60日公告期及30日举证期,公告到期后开庭审理,审理玩以后法院制作判决书及判决公告,公告见报后,再经过60日公告期及15日上诉期,判决书才能生效,估算下来,顺利的话,从立案到判决生效,大约需要8个月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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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被告没有跑路,法院能找到他的话,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则需要2-3个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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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将有关的事实依据直接向开发商提出,并提出和解的要求。2、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其他收费可向有关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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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发生纠纷消费者怎么样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网购发生纠纷消费者怎么样维权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网购发生纠纷消费者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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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消费者权益纠纷的方式有5种,首选是与经营者协商。如:买了一台电脑,不满意,想退货,首先找商家或者厂家协商,协商不成再寻求其他解决途径。
2、调解
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找一个中间人从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不是必须程序。消费者可以选择调解,也可以不选择调解直接选择投诉或者。调解人必须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旧法调解人只能是消费者协会,修正案改为调解人可以是消费者协会,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其他组织可以是摊位的出租人,居民、村民调解委员会、街道、乡镇基层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其他组织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不得找讨债公司、等非法组织解决纠纷。
3、投诉
即请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裁决。
政府有关部门依纠纷的内容决定,可以是工商局、卫生局、文化局、质量监督局、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银监会、保监会等部门。
旧法此处称“申诉”,因“申诉”一次在《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中有特定的含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将“申诉”改为“投诉”。
4、仲裁
仲裁是一种解决民事商事纠纷的程序。仲裁委员会是国家批准成立的机构,由各方面的专家组成。仲裁的优点一裁终结,速度快、效率高,仲裁的缺点是必须争议双方达成书面协议选择仲裁委员会和仲裁员,达不成协议的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且请专家的费用较高,不适于小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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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发生时劳动者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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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要如何维权,劳动者维权时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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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如何维权
1、劳动纠纷属于劳动监察的范围,当事人填写《投诉登记表》。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的,当事人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2、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劳动监察根据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询问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责令改正、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处理。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结案。确因案情复杂不能结案的,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可延长30日。
3、经了解属于劳动争议的,当事人申请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执行立案、开庭、裁决程序。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上级批准,可延长期限但不得超过15日。
二、劳动者维权时的注意事项
1、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2008年 9月1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均对劳动者有了更详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须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及相关法律,做到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利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旦发生争议纠纷,要及时请工会维权或者聘请律师代理,寻求法律援助。
2、注意收集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据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发生争议之前就要注意搜集用人单位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保险记录、工作证、出入证、工作安排、开会通知、报销单据等等,以证明劳动者确实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取得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单位的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公司发文等等。
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续订劳动合同,则尽量取得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或故意拖延不续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比如你要求单位尽快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单位要你填写的有关表格、单位借口拖延续订的口头录音或书面证明等等。
3、寻求解决途径
取得上述证据后,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以求达成和解。但是,需由双方自觉履行,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用人单位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调解。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即不能久调不决。另外,即使调解成功,调解协议也无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
如果协商和调解不成,则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也可以不经过协商与调解程序,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劳动者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逾期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由于仲裁程序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将因超过仲裁时效而丧失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劳动者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能怎么维权,劳动者维权时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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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如何维权
1、劳动纠纷属于劳动监察的范围,当事人填写《投诉登记表》。属于劳动仲裁范围的,当事人填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2、审查后符合立案条件的,劳动监察根据当事人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及询问情况,进行调查取证,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责令改正、行政处理、行政处罚等处理。立案之日起60日内结案。确因案情复杂不能结案的,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可延长30日。
3、经了解属于劳动争议的,当事人申请由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执行立案、开庭、裁决程序。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上级批准,可延长期限但不得超过15日。
二、劳动者维权时的注意事项
1、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
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2008年 9月18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均对劳动者有了更详尽的保护。广大劳动者须认真学习文化知识及相关法律,做到学法懂法、知法用法,增强法制观念,懂得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利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旦发生争议纠纷,要及时请工会维权或者聘请律师代理,寻求法律援助。
2、注意收集与劳动关系相关的证据要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比如发生争议之前就要注意搜集用人单位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保险记录、工作证、出入证、工作安排、开会通知、报销单据等等,以证明劳动者确实跟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取得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单位的书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公司发文等等。
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不续订劳动合同,则尽量取得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或故意拖延不续订劳动合同的证据。比如你要求单位尽快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谈话记录、证人证言、单位要你填写的有关表格、单位借口拖延续订的口头录音或书面证明等等。
3、寻求解决途径
取得上述证据后,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以求达成和解。但是,需由双方自觉履行,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用人单位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调解。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即不能久调不决。另外,即使调解成功,调解协议也无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
如果协商和调解不成,则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也可以不经过协商与调解程序,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注意,劳动者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逾期申请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由于仲裁程序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劳动者将因超过仲裁时效而丧失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即劳动者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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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发生工伤怎么办?
试用期发生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当然在此之前的话是由工伤认定这个环节存在的。因为即使是在试用期,但是用人单位他们依然是需要位置,而对于劳动者负全部的责任的劳动者依然是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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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劳动纠纷发生时,劳动者要如何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劳动纠纷发生时,劳动者如何维权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了劳动纠纷,劳动者可以提起相关的诉讼来解决相应的问题。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需要哪些条件?
1、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一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
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提讼,必须明确被诉人即对方当事人。
3、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向人民法提讼所要求解决问题。它包括以下三种:
一是给付的请求;
二是确认的请求;
三是变更的请求。
4、必须经劳动争议仲裁机关仲裁
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能就劳动争议直接向人民提讼,只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的,才有权。如果当事人就劳动争议问题在仲裁机关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已发生法效力,当事人也无权向人民提讼。
5、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限内提讼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超过期限的,一般不予受理。
劳动纠纷案件应向哪个?
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受理。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受理。
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做出的终局裁决,申请人民撤销裁决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受理。
提起劳动纠纷诉讼应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1、状原件(按被告人数+2份;原、被告系自然人的应证明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住所地、身份证号码;原、被告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应注明营业执照等登记材料上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以及确切的单位住所地);
2、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没有身份证,则需提供户口本或者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信等复印件一份),并核对原件;
3、劳动仲裁裁决书原件(或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原件)、仲裁委员会出具的送达证明复印件各一份。(当事人以劳动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受理决定而直接向人民提讼的,应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已接受其申请材料的书面证明材料及尚未受理的书面证明材料;当事人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而直接向人民提讼的,应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受理通知书》及尚未裁决的书面证明材料)
4、其他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劳动纠纷诉讼是否需要委托律师?
律师拥有丰富的专业法律知识,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律师会运用其丰富的专业知识,整理清楚案件发展的脉络,有了律师的帮助,则可以大大提高诉讼效率,把必要的事情先妥善安排,保证证据资料齐备、程序规范,避免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什么是劳动纠纷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指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人民依照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对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前置程序是劳动仲裁。
劳动纠纷有哪些类型?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等规定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3、因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纠纷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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