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在公司举办的活动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是算的。员工在公司举办的活动中受伤,应该算作工伤。具体原因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五)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六)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八)患职业病的;
(九)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十)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15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十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十三)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十四)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其中,第二条,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算作工伤。因此,公司举办的活动中,对员工造成损害的。依照法律规定的十四条工伤规定的第二条,应该被判定为工伤。
2.工伤补助包含哪些费用?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根据全文,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公司在举办活动的时候,员工受伤,是要被算作工伤的。员工在被确定为工伤后,可以凭借工伤鉴定获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相关工伤补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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