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待岗薪酬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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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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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孕妇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所在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
孕妇待岗薪酬标准

企业孕妇在职工待岗期间,应按国家和所在市规定为职工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生活费。

按目前的规定,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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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调岗降薪合法吗
不合法。对于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降薪是违法的。且鉴于“三期”女职工的特殊情况,调整后的岗位不应是其不宜从事的工作,否则用人单位擅自作出的调岗决定无效,如果公司不仅调岗还降低工资,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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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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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调岗降薪合法吗
不合法。对于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降薪是违法的。且鉴于“三期”女职工的特殊情况,调整后的岗位不应是其不宜从事的工作,否则用人单位擅自作出的调岗决定无效,如果公司不仅调岗还降低工资,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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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有无权利随便降薪资,特别是对待孕妇
[律师回复]
1.您好,您咨询的是福利待遇纠纷
2.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这里的工资待遇是指基本工资,不包括绩效奖金等其他费用。像有些补贴(如交通补贴,须按上班天数发放的),你在孕期,公司是有理由减发的。如果基本工资减少了,那么该部分属于违法。
3.有些单位对孕妇进行调岗,也会涉及到降薪的行为,这也是不合法的,员工可以拒绝调岗并主张足额发放工资。
4.根据《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申请支付令,人民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5.如果单位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主张补发差额。
6.如果存在单位违法行为或过错导致与孕妇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赔偿。赔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2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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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可以拒绝调岗吗
可以,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的,有权拒绝履行,并要求继续合同约定的岗位正常工作,若因调岗而离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另外,对于怀孕女职工因前述原因离职的,公司应当赔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以及哺乳期应得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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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岗位薪酬是什么意思,岗位工资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岗位工资是什么意思 岗位工资(PostWage)是指以岗位劳动责任、劳动强度、劳动条件等评价要素确定的岗位系数为支付工资报酬的根据,工资多少以岗位为转移,岗位成为发放工资的唯一或主要标准的一种工资支付制度。 它主要的特点是对岗不对人。岗位工资制有多种形式,主要有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但不论哪种工资制,只要称为岗位工资制,岗位工资的比重应该占到整个工资收入的60%以上。实行岗位工资,要进行科学的岗位分类和岗位劳动测评,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的确定,要在岗位测评的基础上,引进市场机制参照劳动力市场中的劳动力价格情况加以合理确定。 相关人士认为岗位工资制是按照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不同岗位确定工资,并根据职工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情况支付劳动报酬的工资制度。岗位工资标准是根据各岗位的技术高低、责任大小、劳动强度和劳动条件等因素确定的。它是将劳动组织和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一般是一个岗位一个工资标准,有技术业务熟练程度差别的岗位,则采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资标准。 建立岗位工资系统的目的是确定企业中每一种工作的货币价值即基本工资率,为了建立这样一个系统,一般需要借助四个基本手段:工作分析和工作说明、工作评价计划、工资调查和工资结构。 当然,具体的工资水平还取决于市场条件包括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国家立法、协商谈判及高层领导班子的态度和企业的支付能力。 二、岗位工资如何计算 岗位工资计算公式如下: S=K×(1+N×Q) S-岗位工资;K-职层工资基数;N-所在职层的职级数;Q-级差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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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独资公司的董事待遇和薪酬待遇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如下: (1)法律依据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3)治理结构不同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派出,对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4)管理者角色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 第一节、 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孕妇减薪工资合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提问:孕妇减少一点工作量,公司要降工资,添给替我做那部分工作的人,合法吗律师解答: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
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
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1、孕妇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在我国,工资分配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全职妈妈重入职场成本分析
2、女职工在孕期禁止从事铅、贡、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药作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剂量的作业,人力进行土方和石方的作业,强体力作业,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工作中需频繁弯腰、下蹲、攀高的作业和高处作业等。(《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2号)
3、关于女职工的劳动时间安排,《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对在生产
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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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可以拒绝调岗吗
孕妇在职场中的权利应得到尊重。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因此,当孕妇面临调岗时,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如果调岗安排不合理或可能对胎儿造成风险,孕妇有权拒绝。同时,劳动合同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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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公司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作出待岗、调薪的决定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孕期女工的劳动权益受到法律保护。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降低用工成本,对于处于怀孕期的女职工,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者请假手续不符合公司规定为由,调整女职工原来的工作岗位,降低她们的薪酬迫使她们自动离职,从而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本纠纷中,苏女士处于怀孕期,公司以其身体不适、请假手续不合格,发出待岗通知,只给付最低工资的行为,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显然严重侵犯了苏女士的合法权益。苏女士在劳动合同期内怀孕,即使合同到期,也要顺延至怀孕期结束,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依法支付苏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综上,公司应以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为基数,补齐苏女士待岗期间的工资差额,并支付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
公司在女职工怀孕期间作出待岗、调薪的决定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孕期女工的劳动权益受到法律保护。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降低用工成本,对于处于怀孕期的女职工,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者请假手续不符合公司规定为由,调整女职工原来的工作岗位,降低她们的薪酬迫使她们自动离职,从而达到解除合同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本纠纷中,苏女士处于怀孕期,公司以其身体不适、请假手续不合格,发出待岗通知,只给付最低工资的行为,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显然严重侵犯了苏女士的合法权益。苏女士在劳动合同期内怀孕,即使合同到期,也要顺延至怀孕期结束,公司解除合同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应依法支付苏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综上,公司应以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数额为基数,补齐苏女士待岗期间的工资差额,并支付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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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期间能否调岗降薪?
法律上有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可以获得相应的保护,要是原本的工作岗位不够轻松,那么现在公司就有义务调整其到适宜的岗位上,但对应的岗位有其对应的工资标准,可是公司不能对怀孕女职工调整工资条件。所以在怀孕期间,公司可以对女职工调整岗位,但是却不能降低其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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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孕妇被减薪工资合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网友提问:孕妇减少一点工作量,公司要降工资,添给替我做那部分工作的人,合法吗律师解答: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
第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
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1、孕妇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在我国,工资分配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全职妈妈重入职场成本分析
2、女职工在孕期禁止从事铅、贡、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药作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剂量的作业,人力进行土方和石方的作业,强体力作业,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工作中需频繁弯腰、下蹲、攀高的作业和高处作业等。(《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2号)
3、关于女职工的劳动时间安排,《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期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算作劳动时间,即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矿工处理。对在生产
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4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您好,作为一个普通的中国公民还有很多事情不太清楚,还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了解,想要咨询一下关于薪酬待遇有哪些?
[律师回复] 本薪
1、正常工资
管理人员执行岗位工资,生产工人执行技能工资。
(1)管理人员岗位工资:岗位工资与职位的重要性、工作的难度及责任等因素相关,充分体现职位价值,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
基本工资:是工资中的基本部分。按月发放并且不与员工绩效考评结果挂钩。员工若因违规、违纪而受到经济处罚时,扣减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它是员工按照公司的业绩要求,完成其职位绩效目标应获得的收入。主要根据员工每个考评期考评结果计算,它体现了薪酬的激励性,是员工工资的重要组成。
(2)生产工人的技能工资:技能工资根据技能水平确定。

2、加班工资
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从事劳动应得的报酬。
奖金
薪酬反映员工的工作业绩的部分为绩效奖金,薪酬反映公司的经济效益部分为效益奖金。绩效奖金及效益奖金的缺少导致薪酬与工作业绩、经济效益脱节。
津贴
津贴设置不合理,对一些特殊的工作岗位缺少补偿,同时也使薪酬失去了其灵活性。
福利
是指除了工资、奖金以外,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所应享受的待遇以及公司为保障与提高员工生活水平而提供的相关福利措施。福利应是人人都能享受的利益,它能给员工以归属感。福利特别强调其长期性、整体性和计划性。福利制度的不完善及缺少整体规划,经常是浪费了资金却没有效果。
法定福利:包括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各种商业保险……)、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
以上就是关于薪酬待遇有哪些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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