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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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三)食宿交通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农民工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伙食补助费: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三)食宿交通费: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七)生活护理费:完全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八)工伤复发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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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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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因工死亡如何赔偿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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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农民工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对于农民工非因工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工亡保险待遇
(一)丧葬补助金
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供养亲属范围:
(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条件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七)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6、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
(一)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就业或参军的
(三)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
(四)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
(五)死亡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要求:
(1)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
(2)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
(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四、因工外出时发生事故或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第39条
1、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
2、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
3、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
4、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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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死亡有哪些待遇
非因公伤亡事故补偿标准如下:丧葬费用为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两倍;一次性救助金由直系亲属人数决定,一名亲属为六个月工资,两名亲属为九个月工资,三位或更多亲属为十二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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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地的农民工因工死亡,请问农民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农民工因工死亡补偿标准如下: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因工死亡可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因工死亡,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可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标准以供养亲属的年龄、待遇率及工亡进城务工人员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具体标准为:
(一)供养亲属未满18周岁的,领取期限按实际年龄到年满18周岁为止;
(二)供养亲属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的,领取期限为200个月;供养亲属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上至7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岁,待遇减少4个月。
(三)供养亲属年龄在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领取期限为60个月。供养亲属有数人的,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工亡进城务工人员生前150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本人(或供养亲属)应当在申请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时确定,并由本人(或供养亲属)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后,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本通知下发前被认定为工伤且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或供养亲属),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选择一次性或继续按时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后,与用人单位终止工伤保险关系;选择按时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不得再按照本通知规定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被认定为工伤且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或供养亲属),可以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按照本通知规定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终止工伤保险关系。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他务工人员(或供养亲属),可以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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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非因工死亡有什么待遇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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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工地的农民工因工死亡,请问工伤死亡赔偿标
[律师回复] 农民工因工死亡补偿标准如下: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因工死亡可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城务工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因工死亡,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可选择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领取标准以供养亲属的年龄、待遇率及工亡进城务工人员本人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核定。具体标准为:
(一)供养亲属未满18周岁的,领取期限按实际年龄到年满18周岁为止;
(二)供养亲属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的,领取期限为200个月;供养亲属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上至70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岁,待遇减少4个月。
(三)供养亲属年龄在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的,领取期限为60个月。供养亲属有数人的,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过工亡进城务工人员生前150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本人(或供养亲属)应当在申请核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时确定,并由本人(或供养亲属)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后,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本通知下发前被认定为工伤且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或供养亲属),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三个月内,可以选择一次性或继续按时领取工伤保险待遇。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后,与用人单位终止工伤保险关系;选择按时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不得再按照本通知规定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前被认定为工伤且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或供养亲属),可以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按照本通知规定选择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与用人单位终止工伤保险关系。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他务工人员(或供养亲属),可以参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农民工非正常死亡国家有补偿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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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非因工死亡有什么待遇
1、丧葬费,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2、一次性救济金,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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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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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因非工死亡怎样赔偿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工作时间因非工死亡怎样赔偿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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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在广东省广州市农民工因公死亡,最低标准应该赔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 农民工因公死亡的赔偿问题,要根据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确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可能是劳动关系,也可能是雇佣关系,二者在赔偿上是不一样的。rn
一、如果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那么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属于工亡,社保经办机构以及用人单位应当赔偿死亡农民工近亲属的项目包括:rn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5年的工亡补助金为28844元/年×20年=576880元;rn
2、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n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rn
二、如果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系雇佣有关系,那么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用人单位应当赔偿死亡农民工近亲属以下费用:rn
1、死亡赔偿金,标准为死亡农民工住所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请注意户口性质不同,赔偿标准可能不同;rn
2、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n
3、抢救医疗费用;rn
4、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5万元;rn
5、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等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在广东省广州市农民工因公死亡,最低标准应该赔偿多少钱
[律师回复] 农民工因公死亡的赔偿问题,要根据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确定。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可能是劳动关系,也可能是雇佣关系,二者在赔偿上是不一样的。rn
一、如果农民工与用人单位是劳动关系,那么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属于工亡,社保经办机构以及用人单位应当赔偿死亡农民工近亲属的项目包括:rn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5年的工亡补助金为28844元/年×20年=576880元;rn
2、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n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rn
二、如果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系雇佣有关系,那么适用《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用人单位应当赔偿死亡农民工近亲属以下费用:rn
1、死亡赔偿金,标准为死亡农民工住所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请注意户口性质不同,赔偿标准可能不同;rn
2、丧葬费,标准为6个月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rn
3、抢救医疗费用;rn
4、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为5万元;rn
5、死者亲属处理丧葬事宜等支出的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农民工非工伤死亡赔偿有具体标准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具体的赔偿标准,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都是不一样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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