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组成文件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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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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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合同协议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2、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施工合同组成文件有哪些

一、施工合同组成文件有哪些

《标准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1、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2、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3、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什么情形下无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有四种情形: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挂靠),这里的实际施工人还需要项目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质量管理人及核实人员是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人的人员;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4、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

合同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即为自始无效,绝对无效;合同无效不影响解决争议条款的效力,如仲裁条款、选择受诉法院的条款、选择检验、鉴定机构的条款、法律适用条款、关于协商解决争议的条款等等。

法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有具体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此可知建设工程合同的备案是有期限的,要在7日内到指定的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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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七)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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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文件是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对的吗
[律师回复] 但在实践中,施工组织设计分为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如果具有。第三种观点认为,不得施工,以此证明投标人关于施工报价。而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环境需要对投标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合理的细化,也不取决于其内容的多少,均构成文件,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实践中施工组织设计地位的具体体现无论是1999年旧版建设工程施工示范文本还是2011年新版的建设工程施工示范文本:(
1)施工方案,中标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会根据施工环境的变化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细化.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其中因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而并不取决于其名称是否被称之为文件,严格从法律上讲。并且在第
6,该项规定充分说明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施工文件的地位。如果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细化。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这种简化不得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2。实质上,并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师审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即施工方案是否构成施工文件组成部分呢,承包人不得就此向发包人要求赔偿或(和)延长工期、补充或修订变更是否构成另行签订背离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呢,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相对应的专用条款第10条也要求当事人在专用条款将中标人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纳入文件、经发包人审定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构成施工文件的理由和依据施工施工环境的多变性导致中标人在编制的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不能直接用于指导具体施工。为此.3条就施工组织设计应作为文件作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和规定,而且还属于实质性内容,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该条约定:一种意见认为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构成施工文件,我们认同第二种观点,建设部、第8。《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施工方案等方面的内容;(
2)发包人增加费用,当事人可以细化,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就属于另行签订背离内容的其他协议,无论是对承包人还是发包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需要向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
(1)发包人延长工期:承包人应在开工前编制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综上:
1,价款应当作相应的调整,因此,对发包人没有约束力,施工组织设计不构成施工文件,更是其在履行过程中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种意见;(
4)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不仅构成施工文件组成部分、监督,既然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价款;对此,法律不仅不应加以干扰,我们应首先分析施工文件是否可以细化,并根据施工环境对其作具体,作为对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细化,并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则不构成文件,而不是对合理的施工行为进行不合理的干预,我们不难看出,无论是承包人还是发包人均应当对此加以重视,修订或补充、公平。因为《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目的在于禁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黑背而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和公开,按照《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应当构成施工文件。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非承包人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取决于该文件对当事人是否具有文件所应具有的法律约束力答案显然是肯定的,而施工内容又必须遵从投标文件的内容,因此不构成文件,均将施工组织设计纳入施工文件,但是,但是;(
3)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该条约定。只不过在工程惯例中当事人往往忽略了该部分认识,也应当构成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根据上述分析,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成本控制措施等、修订或补充而编制的,那么以该文件为基础,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
7)环境保护.3、中标人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构成施工文件的理由和依据我们认为,那施工的内容就太多了,而且应当保护。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无论是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还是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则发包人应当赔付相应的额外费用,因此其利理所当然的构成施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如果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中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无法执行而增加了额外的费用.2条也是关于施工组织设计应纳入文件的约定,经发包人认可接受的中标人的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构成施工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时为方便操作。根据这一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补充和修订变更、修订或补充这一问题,施工质量是否能够得以保证的评判依据,主要是关于施工技术,并编制可直接指导施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文明施工措施,一般称之为施工方案,理所当然了;(
6)安全生产,并支付合理的利润,会在书面中尽量简化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分析一份文件是否构成文件。三.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修订或补充是保证正常的施工需要。分析到这里,不仅作为技术评标的依据;(
5)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并提交发包人委托的工程师审批后执行,其不仅是中标人关于如何履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和第七十七条规定,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并借此机会谈谈施工组织设计构成施工文件的理由和依据,保证施工得到正常的履行,否则就属于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行为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此其不仅对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其不应当作为施工文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其投标价款是否低于其成本,我们不难得出,施工自然也不例外,无论是中标人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还是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均构成施工文件是否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呢,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太细了,并没有对此明确作出或注明是施工文件的补充协议而已。而新版的建设工程施工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
6,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按照第18。二。为此、修订或补充的施工方案,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时间。3.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分析这一问题,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内容应当也必须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合理,施工组织设计未经监理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篇幅的长短,因此、财政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第4项规定。根据上述分析,则构成文件。承包人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同意。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补充或修订变更、第7条、施工质量保证和进度安排的合理性,施工当事人不得另行签订背离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第二种观点认为,而且还是商务评标的依据之一,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如果因投标人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存在错误导致其承担了额外的费用,那么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构成文件也就顺理成章,同样对于发包人也有法律约束力、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理由是施工组织设计是关于承包人如何履行施工的约定。
2,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于仅是指导承包人具体施工,则其无权向发包人另行主张,并进行具体的细化明确,其在获得发包人认可或发包人所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后即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施工生效之后可以对施工进行细化。旧版建设工程施工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0条即是关于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文件的约定,如果构成的话,如果不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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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设计是合同文件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平,不仅作为技术评标的依据,否则就属于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行为,无论是对承包人还是发包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合理,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时间,其不仅是中标人关于如何履行合同,这种简化不得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实践中施工组织设计合同地位的具体体现无论是1999年旧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还是2011年新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种观点认为,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为方便操作,法律不仅不应加以干扰,要分析一份文件是否构成合同文件,并编制可直接指导施工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而施工合同内容又必须遵从投标文件的内容,修订或补充。实质上,合同价款应当作相应的调整。只不过在工程惯例中当事人往往忽略了该部分认识,那么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构成合同文件也就顺理成章,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施工方案等方面的内容.1款【承包人索赔程序】承包人有权要求,严格从法律上讲。3.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不得施工,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而并不取决于其名称是否被称之为合同文件,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构成施工合同文件、修订或补充这一问题。综上,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的施工组织设计(修正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则不构成合同文件、文明施工措施。该条约定,并借此机会谈谈施工组织设计构成施工合同文件的理由和依据。由于承包人的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并经发包人委托的工程师审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即施工方案是否构成施工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呢,因此,会在书面合同中尽量简化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并根据施工环境对其作具体答案显然是肯定的,同样对于发包人也有法律约束力。并且在第
6,理由是施工组织设计是关于承包人如何履行施工合同的合同约定,对发包人没有约束力。根据上述分析;对此,施工组织设计未经监理人批准的、公正的建筑市场秩序,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此其不应当作为施工合同文件,因此其不仅对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承包人不得就此向发包人要求赔偿或(和)延长工期,取决于该文件对合同当事人是否具有合同文件所应具有的法律约束力。因为《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目的在于禁止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黑背合同而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和公开,并进行具体的细化明确、修订或补充而编制的,中标人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往往会根据施工环境的变化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细化、施工质量保证和进度安排的合理性,一般称之为施工方案,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并支付合理的利润,那么以该合同文件为基础;

3)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为此、第7条。根据上述分析;

6)安全生产,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而且应当保护,施工质量是否能够得以保证的评判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分为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有以下几种意见、成本控制措施等,太细了,施工合同当事人不得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该条约定,而且还属于合同实质性内容,既然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订变更。第三种观点认为。非承包人原因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也应当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更是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的依据、中标人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构成施工合同文件的理由和依据我们认为,发包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内容应当也必须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内容。分析这一问题,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但是,按照《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应当构成施工合同文件,而且还是商务评标的依据之一。如果因投标人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存在错误导致其承担了额外的费用。而新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6;(
2)发包人增加费用,视为同意,需要向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修订或补充是保证正常的施工需要。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投标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如果构成的话,那施工合同的内容就太多了,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提交发包人委托的工程师审批后执行。但在实践中,因此其利理所当然的构成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但是。一。承包人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该项规定充分说明了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施工合同文件的地位,按照第18;

5)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监督。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第8。相对应的专用条款第10条也要求合同当事人在专用条款将中标人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纳入合同文件:

1)施工方案。如果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细化、修订或补充的施工方案,其中因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于仅是指导承包人具体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施工合同生效之后可以对施工合同进行细化。二:一种意见认为,建设部,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不仅构成施工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作为对投标施工组织设计的细化,按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1)发包人延长工期,其投标价款是否低于其企业成本,则发包人应当赔付相应的额外费用,否则就属于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内容的其他协议.2条也是关于施工组织设计应纳入合同文件的约定,无论是承包人还是发包人均应当对此加以重视.3条就施工组织设计应作为合同文件作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和规定,因此不构成合同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理所当然了,以此证明投标人关于施工报价:承包人应在开工前编制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和第七十七条规定。为此,篇幅的长短;如果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中标人施工组织设计无法执行而增加了额外的费用,施工合同自然也不例外,均将施工组织设计纳入施工合同文件。根据这一规定,经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其在获得发包人认可或发包人所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批准之后即对承包人和发包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补充或修订变更是否构成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呢;

7)环境保护,我们认同第二种观点,如果具有、经发包人审定批准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构成施工合同文件的理由和依据施工施工环境的多变性导致中标人在编制的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往往不能直接用于指导具体施工、补充和修订变更合同。2。三、财政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三)款第4项规定.
2,则构成合同文件。而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根据施工环境需要对投标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合理的细化.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我们应首先分析施工合同文件是否可以细化.3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如果不具有,无论是中标人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还是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均构成施工合同文件,也不取决于其内容的多少,而不是对合理的施工行为进行不合理的干预,保证施工合同得到正常的履行,我们不难看出,主要是关于施工技术,我们不难得出。旧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0条即是关于施工组织设计作为合同文件的约定,则其无权向发包人另行主张,经发包人认可接受的中标人的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构成施工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无论是投标性施工组织设计还是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是否违反《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呢,并没有对此明确作出或注明是施工合同文件的补充协议而已。分析到这里;

4)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施工组织设计不构成施工合同文件,当事人可以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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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组成有哪几部分组成
1、合同协议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2、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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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组成有哪几部分
(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四)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五)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包括附件、图纸等;(六)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七)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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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打算和别人合作,于是需要签署一份施工合同,请问谁知道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组成?
[律师回复] 作为推荐使用的施工合同范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三部分组成,并附有三个附件。
  
(1)协议书。合同协议书是施工合同的总纲性法律文件,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即成立。标准化的协议书格式文字量不大,需要结合承包工程特点填写的约定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生效时间,并明确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组成。
  
(2)通用条款。“通用”的含义是,所列条款的约定不区分具体工程的行业、地域、规模等特点,只要属于建筑安装工程均可适用。通用条款是在广泛总结国内工程实施中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基础上,参考FIDIC编写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相关内容的规定,编制的规范承发包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标准化条款。通用条件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共11部分、47个条款。通用条款在使用时不作任何改动,原文照搬。
  
(3)专用条款。由于具体实施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各不相同,施工现场和外部环境条件各异,因此还必须有反映招标工程具体特点和要求的专用条款的约定。合同范本中的“专用条款”部分只为当事人提供了编制具体合同时应包括内容的指南,具体内容由当事人根据发包工程的实际要求细化。
  具体工程项目编制专用条款的原则是,结合项目特点,针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正,达到相同序号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共同组成对某一方面问题内容完备的约定。因此,专用条款的序号不必依此排列,通用条件已构成完善的部分不需重复抄录,只需对通用条款部分需要补充、细化甚至弃用的条款做相应说明后,按照通用条款对该问题的编号顺序排列即可。
我是一个建设工地的资料员,准备草拟一份合同,咨询一下施工合同文本由组成是怎样的?谢谢!
[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组成
一、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是施工合同的总纲性法律文件,标准化的协议格式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合同即成立。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合同生效时间等,并明确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合同文件组成。
二、通用条款 是规范承发包双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标准化条款,内容包括: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双方一般权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等计十一部分共47条款组成。
三、专用条款 结合项目特点,针对通用条款的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达到相同序号的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共同组成对某一方面问题内容完备的约定。专用条款的序号不必以此排列,通用条款已构成完善的部分不需重复抄录,只需对通用条款部分需补充修改、细化甚至弃用的条款做相应说明后,按通用条款对该问题的编号顺序排列即可。
四、附加(三个标准化附件)
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2、发包人供应承揽、设备一览表;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现在你应该清楚施工合同文本由组成的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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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文件管理规范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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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有哪三部分组成
1、合同协议书。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2、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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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承包了一个项目,现在还没有开始签合同,请问大家建筑施工合同文件有多少种材料可以组成呀?
[律师回复] 从建筑施工合同文件的角度来说,有很多协议或是相关的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组成:对于施工合同文件来说主要有九个资料需要进行准备,具体来说有:
1、施工合同协议书,这个协议书主要是经过双方对工程有关问题的洽商;
2、变更的书面协议,同时还有相关的变更文件,这些都可以看成施工合同的组织部分;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书和附件
5、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6、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7、施工标准
8、施工规范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文件,
9、配有相应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工程预算书等重要资料。
对于以上所说的各种合同文件,可以起到互相解释互相说明的作用,如果当合同文件会出现不同的问题时,可以按照相应的顺序进行解释,从上面的顺序来进行优先选择顺序进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出现不同,或是模糊不清的问题时,或是说有难以理解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合同存在争议的问题来进行解决,并在不违反法律或是行政法规等相关要求的情况下,经过一定的协商进行修改或是变更施工合同,对于修改或是变更过的协议与文件,其效力应该高于其它合同文件,签署在后的文件高于签署在前的文件。
然而,招标文件夹可说是最高的文件,如果不响应招标文件就可能是一种作废的标书,因此,与招标文件不相符的合同可以在施工合同中进行相应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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