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下班时间算工伤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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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超过下班时间是否算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满足以下情形,应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超过下班时间算工伤吗

超过下班时间是否算工伤,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满足以下情形,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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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最近这几天加的班都是超时加班,我有点心疼他了,也不能为了工作这么拼呀,咨询下关于超时加班规定
[律师回复] 一、这样的工作制度肯定不合法,你们属于三班两倒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也就是说平均每月工作20.83天,166.64小时,按规定最多一个月不能超过36小时,你公司严重超时了。并且,加班要严格按照劳动法41条规定的程序执行,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
二,加班工资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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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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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一家超市上班,有一天晚上9点超市下班,我交完钱九点五分多离开超市,在回家的路上摔了一跤,导致头上摔了两个大包,头上血肿,第一去了医院,在这期间就给超市经理打电话说明了情况,在医院检查后输液,做的CT,医生建议休息,在观察,昨天去复查的,头上的包还在,不过得慢慢吸收了,我这种情况算工伤吗?
[律师回复]   超市的营业时间一般是早上8点到晚上十点,具体员工的工作时长要根据员工数量、工作性质、超市运营情况来判断,根据劳动法,正常情况下,一般职工从事工作或者劳动的时间。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  《劳动法》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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