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回上诉未交上诉费用会怎么样?

最新修订 | 2024-08-14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603人
专家导读 驳回上诉未交上诉费用会视为自动的撤回上诉,因为根据法律当中明确地规定的,如果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满意的提出上诉的时候,需要在七天之内完成上诉费用的缴纳,否则逾期未缴纳就是视为撤回上诉。
驳回上诉未交上诉费用会怎么样?

一、驳回上诉未交上诉费用会怎么样?

驳回上诉未交上诉费用会视为自动的撤回上诉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三部分内容:案件受理费;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1)案件受理费。

案件受理费包括: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再审案件中依照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①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②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2)申请费。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保全措施;申请支付令;申请公示催告;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等等。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①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第一,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第二,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第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55条第4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②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二、民事上诉状格式是怎样的?

(一)首部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

1、标题“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状”。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先定上诉人,后定被上诉人,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内容。特别注意应把当事人在一审中的诉讼地位加以备注。例如:“上诉人(一审被告)”,“被上诉人(一审原告)”。

3、不服原审判决或裁定的事由。如“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于×年×月×日×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现提出上诉,上诉的请求理由如下:”即转入正文。

(二)请求和理由这部分应先写提出上诉的诉讼请求,后说明上诉的理由。诉讼请求应明确、概括、简洁,使人一目了然。上诉的理由关系到上诉请求能否成立,是用以论证上诉请求的,因此要充分有力、击中要害。上诉理由应根据具体情况从三个方面或其中这一来阐述。首先,应针对原判认定的事实是否有错误,有没有遣遗漏的重要事实,用以认定事实的证据是否可靠进行分析论证。其二,分析原审对案件定性是否正确,运用法律有没有错误。最后,分析一审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有无违反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判的正确性。

(三)结尾要写清“此致”“×××人民法院”,并在右下方由上诉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四)附项写明下列事项:

1、上诉状副本××份。

2、书证物证各××件。

在当代的社会,符合驳回裁定起诉条件的,就可以做出最终的裁定。如果对于这样的一种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满意,可以提出上诉,并且需要在七天之内完成上诉费用的缴纳,如果没有完成的话,就视为撤回上诉。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2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7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驳回上诉未交上诉费用会怎么样?
一键咨询
  • 176****16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0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8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88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21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5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4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8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1****52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0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1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8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2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74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5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驳回上诉是否退还上诉费?
若是在诉讼案件中,当事人申请上诉的请求已经被驳回的情况下,那当时上交的诉讼费,会按照原来的路径予以退回。但一般诉讼案件的费用是根据,涉案的金额,来按照比例来进行收取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驳回上诉诉讼费退还吗?
驳回上诉诉讼费是会退还的,法院未受理当事人的案件,那么就代表着自己的起诉不成功法院是不会受取任何的费用,如果案件已立案法院进行庭外和解的,那么就会收取一半的诉讼费用。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前不久的时候,我的一个同事在出差的时候出了意外,我就想要帮他咨询一下那个未经工伤认定驳回起诉裁定书 的事!
[律师回复] 你好,你要咨询的未经工伤认定驳回起诉裁定书 的事, 民事裁定书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保证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就诉讼程序方面的有关事项所做出的判定。它与判决有着本质的区别,裁定主要是解决程序问题,即为保证诉讼过程的进行。判决主要是解决实体间题,即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诉讼法》第140条规定,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不予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时,应认真进行审查,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的条件,第109条规定的起诉方式,第111条规定的不予受理的几种情况,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决定案件是否受理,对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不予受理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并且将裁定书和原告起诉的有关材料送达和退还给原告。

二,驳回起诉。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立案以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用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

三,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高院驳回驳回裁定,如何抗诉?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被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向同一级检察院申诉。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有错误,就会向同级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提出抗诉。抗诉的提起主体是有相应的要求,不是想要提起抗诉就能够提起,具体怎么样提起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定。 2、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一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向同级人民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受理: (一)再审检察建议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 (二)建议再审的对象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 (三)再审检察建议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五)再审检察建议经该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应当函告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应当在三十日内裁定再审: (一)抗诉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 (二)抗诉对象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 (三)抗诉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人民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裁定驳回起诉上诉要交上诉费吗
裁定驳回起诉上诉是要缴纳费用的。但是有些案件是不需要缴纳费用的,分别是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裁定不能受理被驳回的案件、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不服的提起的上诉的案件等。案件被发回重审的案件就需要退还给上诉人的诉讼费用。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驳回起诉上诉状
一审驳回起诉的上诉状需要写清楚当事人的详细信息,同时要标注清楚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由及上诉的请求及相关的事实和理由等,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的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除了上诉状,上诉要准备好有效的证据。若是对驳回起诉上诉状的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10w+浏览
我哥哥犯了盗窃罪,属于从犯,那现在要上诉,那未提交证据驳回执行异议裁定书格式要怎么呢?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5)民申字第1202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章某。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张某。
一审被告:深圳限公司。住所地:深室。
法定代表人:章某。
再审申请人章某因与被申请人张某、一审被告深圳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华公司)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粤高法民一终字第72号民事判决(以下简称原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章某申请再审称:
一、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1、原判决关于“原审法院通知章某提交两份证据原件进行司法鉴定。经原审法院说明逾期不提交的法律后果,章某无正当理由未在原审法院限定的时间内提交这两份证据”的认定缺乏证据证明,与事实不符,章某从未收到过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要求限时提交证据的通知。
2、原判决对付款事实的认定不符合事实。章某早在1992年就与星华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全部购房款,有星华公司的收款收据为证,章某在所购房屋居住二十多年,至今仍居住在涉案房屋内,章某提交的大量证据证明章某已合法购得涉案房屋。
3、张某在2011年起诉后,并没有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目前看到的申请材料只是其在执行异议的听证中提交的。本案是从执行异议延伸到民事一审,最初的鉴定申请是在执行异议审理阶段,张某起诉后没有重新申请鉴定,提交的是之前交到执行异议一案的鉴定申请书,应认定张某在本案没有申请鉴定。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
1、张某起诉章某没有法律依据。本案是因执行星华公司而起,章某早在1997年就向深圳中院提出异议。深圳中院1998年停止拍卖涉案房产并中止了执行,原债权人当年未在法定时效期间内提出异议,2009年债权转让后新的债权人无权对当年的中止执行提出异议,更不能恢复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是2008年才实施的,不适用于1998年已提出异议并裁决中止执行的案件。2009年深圳中院恢复执行后,章某只是对违法恢复执行提出异议,并不是对执行标的物提出异议。因此,张某对裁定不服的,只能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申请复议。即使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因本案中张某的诉讼请求就是要求撤销原裁定,完全是与原裁定直接有关,张某只能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而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2、一审判决错误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则司法解释》)第二条,而原判决引用的是《证据规则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原判决没有明确指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不符合法律规定。一审判决明知有该适用的法律而不用,进一步说明其没有给章某下发限期提交的通知。
3、张某于2011年9月19日并没有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的署名是刘志辉,张某本人没有签名,后章某又收到一份署名是张某本人签名的起诉状,时间同样是2011年9月19日,深圳中院转给章某两份起诉状不符合法律规定。如以后来的起诉状为准,则张某的起诉已超过法定时效,应当驳回其起诉。
三、张某取得债权所提交的证据是伪造的。张某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以下简称长城资产深圳办)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系伪造的合同,且相关拍卖证明也都是假的,张某并没有参加拍卖。张某不是合法的债权人,其不具有作为原告起诉的权利。
综上,原判决认定事实缺乏证据证明,适用法律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审,请求:撤销原判决,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和星华公司均未提交意见。
本院经审查认为:
一、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是否缺乏证据证明,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的规定。
(一)章某主张原判决关于“原审法院通知章某提交两份证据原件进行司法鉴定。经原审法院说明逾期不提交的法律后果,章某无正当理由未在原审法院限定的时间内提交这两份证据”的认定缺乏证据证明,其从未收到过深圳中院要求其限时提交证据的通知。本院认为,深圳中院虽未向章某下发正式书面通知,但在一审庭审中已告知其须于庭后七日内向法庭提交购房合同、收款收据等证据的原件,上述内容明确记载于深圳中院一审卷宗庭审笔录中。深圳中院以庭审中告知章某相关内容的方式进行通知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二)章某主张原判决对付款事实的认定不符合事实,其早在1992年就与星华公司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其提交的大量证据证明章某已合法购得并占有涉案房屋。本院认为,一是原判决依据《证据规则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认定章某主张已支付全部价款缺乏事实依据,于法有据;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关于“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仅适用于第三人买受财产没有设定抵押的情形。即如果第三人买受的财产设定了抵押,即使第三人已经支付了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甚至已办理了过户登记),也不属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的范畴。本案案涉房产为星华公司150万元贷款提供抵押担保的事实,已有深圳中院(1995)深中法经一初字第040号民事判决予以确认,且章某对此节事实并不否认,因此,即使章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已支付了全部案涉房产的价款,因该房产上已设定了抵押担保,权利人仍然可以就该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三)深圳中院一审卷宗中附有本案一审期间张某于2012年3月12日提交的司法鉴定申请书,请求对章某等提交的购房合同、收款收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形成时间进行技术鉴定。章某关于张某没有在本案提出司法鉴定的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因此,章某关于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二、原判决适用法律是否确有错误,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六项的规定。
(一)章某主张张某起诉章某没有法律依据,深圳中院受理张某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本院认为,张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星华公司的涉案房屋,案外人章某以其为涉案房屋的所有人为由向深圳中院提出异议,深圳中院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申请执行人张某以案外人章某为被告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请求撤销中止执行裁定并继续执行案涉房屋,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关于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的规定。章某关于张某提起本案诉讼没有法律依据的主张,于法无据。深圳中院受理本案并无不当。
(二)章某主张一审判决错误引用《证据规则司法解释》第二条,而原判决引用的是《证据规则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原判决没有明确指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不符合法律规定。本院认为,一审判决适用《证据规则司法解释》第二条关于“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作为本案的判决依据,并无不当。原判决在“本院认为”部分引用《证据规则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目的在于补强说理,并未否定一审判决所适用的法律依据。章某以此主张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不予支持。
(三)刘志辉是张某在本案一审期间的委托代理人,因此由其在起诉状署名并先行向深圳中院提交,并在之后为进一步完善诉讼材料提交由张某本人签字的起诉状,其诉讼行为并无不当。章某关于起诉书已过法定时效等再审申请无事实和法律依据。
三、原判决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否是伪造的,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的规定。
章某主张张某取得债权所提交的证据是伪造的,张某不具备本案原告资格。本院认为,本案系申请执行人不服执行程序中人民法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其诉权来源于执行程序。深圳中院在执行案件中,依据张某与长城资产深圳办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以及张某的申请,已于2009年7月20日作出(2009)深中法恢执字第715-2号民事裁定,将申请执行人变更为张某。张某不服深圳中院作出的中止执行裁定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符合法律规定。章某如主张张某与长城资产深圳办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系伪造,张某不是适格申请执行人的,应在执行程序中通过异议程序或者另行诉请《债权转让合同》无效等方式寻求救济。《债权转让合同》并非本案认定事实的范畴,故即使《债权转让合同》系伪造,亦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三项规定的事由。
综上,章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章某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 刘 
审判员 黄
审判员 汪
二〇一五年六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王
书记员 何
以上是未提交证据驳回执行异议裁定书的解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裁定驳回起诉上诉需要交上诉费吗?
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的,应当退还起诉人上诉交纳的诉讼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上诉的案件,是不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如果当事人不服驳回的决定,也可以再次进行上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一审起诉被驳回法院未按规定解除工资保全六个月后二审还有效吗
[律师回复]     原告作为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做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的解除条件法无明确规定,但根据《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结合司法实践,财产保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解除:  
1、冻结存款的期限超过了6个月,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  
2、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  
4、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  
5、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  
6、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07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第一次起诉被驳回法院未按规定解除保全八个月后第二次起诉判决第一次保全还有效吗
[律师回复] 就是你无在法定交费时限内交费或者未收到交费通知,或者收到后未按期交纳。拓展:
1、交费年限是指用人单位和工人按照限定交纳养老、医疗、失业等有关社会保险费的累计年限,是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之一。它分别于持续工龄,但二者在时间上有肯定的承袭关系。北京市在已实施的各项社会保险中最先在养老保险上使用这一概念。
2、现实中,15年年限“硬件”设置可谓“漏洞”重重:其一,违背了社会保障宗旨。目前国家所倡导的养老保险基本宗旨是“低准则,广覆盖”,如果养老保险法硬性限定15年的最低交费年限,达不到最低交费年限的不能领取养老金,这不仅等于将已经纳入保险的工人再排除出去,而且更与社会养老保障宗旨相违背。
3、此外,也会加剧弱势群体贫困程度。倘若国家严格执行最低交费15年的限定,利益受损最严重的是困难群体。因为,从目前中断交费的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是失业失业人员,尤其像眼下的经济危机时期,成千上万的失业者都会因失去工作,让原来的交费年限作废。尽管按照此次审议草案,养老保险交费方式更灵敏,能够一次性全缴,也能够在间断后继续缴,但是,对于弱势群体来讲,15年的交费“门票”,仍会觉得异常昂贵。
省高院驳回驳回的民事诉讼怎样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被裁定驳回再审申请,可以向同一级检察院申诉。如果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原审有错误,就会向同级提出检察建议或者直接提出抗诉。抗诉的提起主体是有相应的要求,不是想要提起抗诉就能够提起,具体怎么样提起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定。 2、申诉,是指诉讼当事人或其他有关公民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时,依法向提出重新处理的要求。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一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向同级人民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符合下列条件的,应予受理: (一)再审检察建议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 (二)建议再审的对象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 (三)再审检察建议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五)再审检察建议经该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应当函告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一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依当事人的申请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应当在三十日内裁定再审: (一)抗诉书和原审当事人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已经提交; (二)抗诉对象为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本解释规定可以进行再审的判决、裁定; (三)抗诉书列明该判决、裁定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情形; (四)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不符合前款规定的,人民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予以补正或者撤回;不予补正或者撤回的,人民可以裁定不予受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驳回上诉未交上诉费用会怎么样?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