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劳动合同备案的规定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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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耀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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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黑龙江省劳动合同备案的规定包括: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劳动合同的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劳动合同的备案只需提交签订好的劳动合同和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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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劳动合同备案的规定包括: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劳动合同的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劳动合同的备案只需提交签订好的劳动合同和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劳动合同备案中的备案就是已做登记.已存档。经劳动部门备案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在有关部门已经做登记.已存档。

具体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后果。

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情况分为除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1、应当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局仍然要求劳动合同备案也是可以理解的。劳动合同的备案实行属地管理,即对你单位劳动合同备案的劳动局,与你单位营业执照的发证机关为同一地区同一级别。如果你单位的营业执照是市级工商局颁发的,由市级劳动局对劳动合同备案;如果你单位的营业执照是区级工商局颁发的,由区级劳动局对劳动合同备案。劳动合同的备案只需提交签订好的劳动合同和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至于费用,一人5元左右。

劳动合同的备案是维护我国劳动者权益的一项重要规定,在劳动合同进行备案时,应当注意备案的过程,以便利劳动者为主。劳动合同的备案是在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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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一、 引进人才落户审批条件及所需相关材料
  
(一)大专以上统招应届毕业生如在哈市落户,首先持就业协议书到省人才中心签就业协议,并每年于7月20日至10月30日前,持以下材料到省人才中心办理落户和存档手续
  
1、一寸照片两张;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迁移证;
  
5、加盖黑龙江省人才中心公章的《就业协议书》;
  
6、携带学籍档案(如是邮寄到省人才中心请到308档案室查收);
  
7、在省人才中心的交费收据。
  
(二)往届统招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未婚人员办理落户手续需带如下材料:
  
1、本人档案、一寸照片两张;
  
2、报到证(派遣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户口本原件或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或户口迁移证;
  
5、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工作单位或原所在地派出所、居民委等部门开具)、身份证复印件。
  
(三)具有学士学位人员办理落户需带如下材料:
  
1、本人档案、一寸照片两张;
  
2、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或户口首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
  
4、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工作单位或原所在地派出所、居民委等部门开具)、身份证复印件;
  
5、用人报告(简介单位基本情况及本人在单位担当职位,加盖单位公章);
  
6、在省人才中心领取合同鉴证表,加盖受聘单位公章。注:如已婚,随迁家属需准备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用人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员落户需带如下材料:
  
1、人事档案;
  
2、中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首页及个人页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4、单位开具用人报告(简介单位基本情况及本人在单位担当职位,加盖单位公章);
  
5、在省人才中心领取合同鉴证表,加盖受聘单位公章;
  
6、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工作单位或原所在地派出所、居民委等部门开具);
  
7、两张一寸照片。注:如已婚,随迁家属需准备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用人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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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黑龙江省,申请劳动合同备案,当事人需要带一下资料:《劳动合同书》和《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备案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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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离婚了户口怎么迁回原籍
一、《户籍登记条例》对户口迁出的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离婚户口迁出办理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二办理迁入手续。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注:因婚姻变化需分户的,凭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办理。属离婚分户的,凭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三、离婚后,子女户口的迁移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二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三如果孩子年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四年满18周岁,可单户,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派出所申请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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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农村户口与非农户口在政策上要就不一样,缴费条件也不一样,非农业户口缴纳城镇社保并没有补贴一说,缴费额也是远远高于农村户口缴费额,当然退休金也是远远高于农村户口缴纳新农保。城镇居民并不会缴医保的钱。具体情况如下:农村户口
农村户口缴纳当地新农保或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当地政府或者财政机构都会对不同缴纳档位进行补贴。比如有些有些地方农村户口的人,凡男满45岁以上、女满40岁以上,都买了养老保险,保费政府出13,村里出13,自己出13,个人只需缴纳一小部分钱。男士达到60周岁,女士达到55周岁非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个人可以缴纳当地灵活就业保险,但是目前针对非农业户口缴纳城镇社保并没有补贴一说,缴费额也是远远高于农村户口缴费额,当然退休金也是远远高于农村户口缴纳新农保!缴纳职工社保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职工有什么区别?
1.失业保险非农业职工失业后,其享受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最长不超过2年;农民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40,根据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一次性支付本人,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1年。
2.养老保险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职工在领取养老金上都是按月领取,享受医疗报销待遇也是相同,并且现在对于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界定并不是很明显,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是一个趋势!本身养老金就是遵循多交多得,长交长得的规律,不论农业户口还是城镇户口肯定是交的多领的多,交的少领的少。扩展资料:农村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农村医疗保险,可以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的实惠,同时也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参合农民可以选择不同医院就诊,一般采取就近原则,选择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一般对住院患者的报销比例比较大,可以分为慢性病、特殊病种、意外伤害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报销比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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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黑龙江省政府下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黑龙江省政府要求,征地补偿费根据当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征收土地面积进行核算。征地补偿费70%用于被征地农民的补助,30%用于持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基础和公益设施建设、兴办村办企业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等。据介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及当地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划分区片并测算的直接用于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不包括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这一办法规定,征地区片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进行划分,区片边界原则上应与村行政界线相协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市、县政府(行署)负责组织测算编制,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组织听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区域间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平衡,呈报省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市政府(行署)公布实施。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或附着物的,对青苗或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对市、县政府(行署)依法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后,抢种、抢栽、抢建的青苗或地上附着物不予补偿。征地补偿频道为您报导各地最新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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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劳动合同备案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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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简单的说备案就是已做登记.已存档。经劳动部门备案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在有关部门已经做登记.已存档。
一、具体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由此可知,劳动合同无须劳动局备案盖章。不过有的地方劳动管理部门要求要进行备案,但是这不影响签订劳动合同就生效的后果。
二、法条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情况分为除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一)初次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1、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30内日、新成立的用单位应当在工商注册后30日内,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登记备案。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合同备案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合同备案表》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二)劳动合同变更登记备案:
1、应当在劳动合同发生变更后30日内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
2、用人单位填写《劳动用工登记表》并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劳动合同登记备案材料。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经审查核实后,在《劳动用工登记证》相应栏目以及新签、续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花名册上签注“已登记”字样,并加盖“劳动用工登记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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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农村户口与非农户口在政策上要就不一样,缴费条件也不一样,非农业户口缴纳城镇社保并没有补贴一说,缴费额也是远远高于农村户口缴费额,当然退休金也是远远高于农村户口缴纳新农保。城镇居民并不会缴医保的钱。具体情况如下:农村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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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保险非农业职工失业后,其享受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最长不超过2年;农民工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时,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40,根据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一次性支付本人,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1年。
2.养老保险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职工在领取养老金上都是按月领取,享受医疗报销待遇也是相同,并且现在对于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界定并不是很明显,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别是一个趋势!本身养老金就是遵循多交多得,长交长得的规律,不论农业户口还是城镇户口肯定是交的多领的多,交的少领的少。扩展资料:农村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我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63.91,农村医疗保险,可以使广大农民享受到农村医疗保险的实惠,同时也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更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参合农民可以选择不同医院就诊,一般采取就近原则,选择不同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不同,一般对住院患者的报销比例比较大,可以分为慢性病、特殊病种、意外伤害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报销比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病致贫、因病反贫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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