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押金不退直接走人有后果吗?
1、租房押金不退直接走人可能会产生后期无法再将押金要回来的后果,当然,这是针对押金可退但是承租人自己没有主张退还可能会产生的后果。
(1)一般在租期满之后退。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藉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造成租客不必要的损失。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
(2)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押金必须退还,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直接选择走人的,出租人可以不退回收取的押金,如果对出租人的出租物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期赔偿,承租人可能面临起诉。
二、什么情况下房东可以扣除押金
一般来说,当事人都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义务,租赁期满后出租人应当退还承租人租房时交纳的押金,但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有以下情形,房东可以扣押承租人的押金:
(一)租客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退租。
租赁合同对租赁时间是有约定的,租房应交纳的租金也是根据租赁时间收取的。履行合同约定是双方的基本义务,如果到了退租时间,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按照合同约定退租,出租人有权不经承租人同意扣押租金。这种感觉情况下,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就租房期限及价格达成一致意见,重新约定押金,并签订新的合同。
(二)承租人没有定期上交租金
租房期间,交纳租金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并且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缴纳方式、缴纳数额、时间和地点缴纳租金。超过缴纳期限仍未缴纳的,出租人有权从押金里面扣取承租人应当缴纳的租金,其数额应当等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剩余的期满退房时应当交还承租人,不得无故扣押。
(三)承租人损坏属于房东所有物品
爱护屋内设施,保护其不被自己或他人破坏,如果承租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物品毁损的,应当将毁坏物品修复或向出租人进行赔偿。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未履行责任的,出租人有权扣押租金,扣押数额应当等于维修物品数额,如果不够支付的再向承租人索赔。
任何租赁了他人房屋的公民,在租赁期限届满之后,最好不要选择直接揍人,而是需要与出租方协商租赁关系的解除事宜。在解除合同的时候,出租方会判断承租人是否在承租期间实施了违约行为,若是没有实施、但承租方之前支付了押金,那么在解除租赁关系时,可以要求出租方返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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