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未签署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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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但是针对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员工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如果超过一年员工没有任何维权行为,就不能再跟公司索要双倍赔偿。
公司未签署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一、公司未签署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公司未签署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入职后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入职后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三、不签劳动合同申请仲裁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司法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原因就是想规避相应的法律责任,不签劳动合同的这些公司可能还存在押工资,不交社会保险,不发加班费等各种违法行为,对于公司任何违法行为,员工不能视若无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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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周岁签署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未满16周岁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未满16周岁,属于童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成立劳动关系的法定劳动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劳动年龄指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
退休年龄一般指男60周岁,女干部身份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超出劳动年龄限制的劳动者
1、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超龄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之一。也就是说无论劳动合同到期与否,均强制终止,简而言之就是劳动者的资格丧失。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的出台,更是对此做了进一步明确,该解释第七条规定“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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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署劳动合同怎么仲裁
请按我国法律规定,携带相关证据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咨询。若无果,可申请劳动仲裁;如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支付令。请依法维权,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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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署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可以收集工作证、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通过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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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周岁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律师回复] 对于未满16周岁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未满16周岁签署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未满16周岁,属于童工,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成立劳动关系的法定劳动年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劳动年龄指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
退休年龄一般指男60周岁,女干部身份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超出劳动年龄限制的劳动者
1、童工
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参加家庭劳动、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允许从事的无损于身心健康的、力所能及的辅助性劳动,不属于童工范畴。
《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超龄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之一。也就是说无论劳动合同到期与否,均强制终止,简而言之就是劳动者的资格丧失。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的出台,更是对此做了进一步明确,该解释第七条规定“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提讼的,人民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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