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成都市买房屋要什么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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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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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申请人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缴税证明,或者是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申请人要有合法的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如果申请人是已婚,还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3、申请人要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以及偿还贷款的能力;4、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必须达到良好的水平;5、申请人必须要有支付购房首付的能力。

外地人在成都市买房屋要什么条件

一、外地人在成都市买房屋要什么条件

外地人在成都买房需要的条件是购房家庭需要提供所在成都市两年以上纳税证明或者社保缴纳政策,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具有所支付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

不过要缴纳房产税,符合下面几种条件的,房产税可优惠:

1、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2、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惟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3、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4、想申请首套的话,那买房时还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

二、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政策有哪些

1、首套住房:原政策是超过144㎡的话,税率为3%;新政策统一规定为90㎡以上的住房,税率为1.5%。对于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原政策规定90㎡及以下,税率为3%;新政策是1%;原政策规定90㎡以上,税率是3%;新政策是2%。

2、二套房:首付已申请到4成,利率上浮10%。在还清首套房贷款的基础上,第2套可算是第一套房。

3、新购买的商品住房,必须获得不动产权证满三年才能转让,这就说明新房源在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满3年之前是不能出售转让的。

特别需要注意,对于外地户籍居民需要具体区分,分为户籍在四川省内的居民和户籍在外省的居民。户籍在省内的居民,在主城区买房至少需要提交成都市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是纳税证明;而外省的居民,则至少需要在成都缴满一年社保或提供相关纳税证明后,才能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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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成都市买房子需什么条件
1、申请人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缴税证明,或者是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申请人要有合法的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如果申请人是已婚,还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3、申请人要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以及偿还贷款的能力;4、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必须达到良好的水平;5、申请人必须要有支付购房首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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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成都市买房子必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缴税证明,或者是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申请人要有合法的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如果申请人是已婚,还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3、申请人要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以及偿还贷款的能力;4、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必须达到良好的水平;5、申请人必须要有支付购房首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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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外地在马鞍山市农村自制的房屋,已经居住十几年了,当时户口挂户在市区没有享受国家任何待遇,现在要拆迁了,想问现在拆迁我们有没有住房补偿?
[律师回复]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因此,在政府实施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安置的过程中,只要违背“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这一基本原则,即可视为违法,被征收人应该果断通过法律途径争取合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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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成都市区买房子要什么条件
1、申请人需提供一年以上的缴税证明,或者是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申请人要有合法的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如果申请人是已婚,还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3、申请人要有稳定的经济来源,以及偿还贷款的能力;4、申请人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必须达到良好的水平;5、申请人必须要有支付购房首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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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外地人在广州市购买的宅基地房屋拆迁赔偿标签:房屋拆迁?有谁清楚?
[律师回复] 第三章拆迁补偿和安置
第十三条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第十五条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
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并与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款结算差价;但按照市人民政府规定以经济适用住房安置被拆迁人的除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以本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安置被拆迁人的,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安置,也可以结合被拆迁人家庭人口情况安置。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本条
第二款的规定执行。第十六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安置房屋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年度计划,依法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第十七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作为拆迁人拆迁宅基地上房屋,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另行审批宅基地由被拆迁人自建房屋,并对被拆除的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给予补偿。其他拆迁人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被拆迁人的,可以参照前款规定执行。第十八条拆迁补偿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但1982年以前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可以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每户宅基地面积的控制标准,按照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
第六条确定的标准执行。第十九条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本办法施行前宅基地上已建成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但确由被拆迁人长期自住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属于征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属于占地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确定,报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本办法施行后宅基地上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拆迁房屋时不予认定。
第二十条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第二十一条占地拆迁宅基地以外房屋的补偿,参照征地拆迁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对利用宅基地内自有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的,拆迁人除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补偿、安置外,还应当适当补偿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其中,征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经济损失补偿标准,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第二十三条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第二十四条拆除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重置成新价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
第七条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市或者区、县国土房管局责令停止拆迁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六条市和区、县国土房管局违反本办法规定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或者对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外地工伤,在本市市内可以申请市外转诊吗
[律师回复] 工伤职工异地转诊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职工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办理异地转诊: 1.本市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 2.经本市甲等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多次检查、市级专家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 办理异地转诊时,要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时,需填写《企业职工工伤待遇审批表》,并提供《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经治疗痊愈或职工本人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应提供不需进行鉴定的书面证明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职业病诊断证明(复印件)、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核定审批表(复印件)。 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还应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及人民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住院原始发票(已由商业保险支付的要提供原始发票的复印件)。 为工亡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时,需提供工亡职工的档案、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供养亲属的户口簿(复印件)、供养亲属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的证明、供养亲属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公证处提供的供养亲属属于养父母或养子女的公证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的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以及选择父母其中之一为供养亲属的认定证明等。 与此同时,供养亲属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包括: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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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在成都买房条件
有意在成都购房,需满足以下条件:1)持续一年以上的个税完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记录;2)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有稳定经济来源,能按时偿还贷款;4)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5)有足够资金支付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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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市外转诊可以申请市外转诊吗
[律师回复] 工伤职工异地转诊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职工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办理异地转诊: 1.本市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诊治的危重疑难病症; 2.经本市甲等医院或市级专科医院多次检查、市级专家会诊仍未确诊的疑难病症。 办理异地转诊时,要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 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为工伤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时,需填写《企业职工工伤待遇审批表》,并提供《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经治疗痊愈或职工本人不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应提供不需进行鉴定的书面证明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职业病诊断证明(复印件)、职工退休基本养老金核定审批表(复印件)。 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还应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及人民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住院原始发票(已由商业保险支付的要提供原始发票的复印件)。 为工亡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待遇时,需提供工亡职工的档案、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供养亲属的户口簿(复印件)、供养亲属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经济状况的证明、供养亲属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被供养人属于孤寡老人或孤儿的证明、公证处提供的供养亲属属于养父母或养子女的公证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供的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以及选择父母其中之一为供养亲属的认定证明等。 与此同时,供养亲属停止享受抚恤金待遇的情形包括:年满18周岁且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就业或参军的;工亡职工配偶再婚的;被他人或组织收养的;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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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买房子现在限购了吗?
成都市买房子现在已经开始限购了,但主要是关于成都限购的区域:成都主城区—高新西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的范围之内实行住房的限购。如果外地人在成都市买房需缴纳2年社保,成都住房限购新政出台,将二手房纳入限购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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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的叔叔就是在回家的时候,因为喝了一些酒,然后就没有注意,发生了车祸,后面治疗不及时,我的叔叔就在车祸中去世了,现在要进行遗产的分配,郑州市房屋遗产继承过户怎么弄呢?
[律师回复] 一)房产继承的定义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
  (二)需要证明的内容
  
1、老人的遗产,是所有继承人的共同财产。
继承
  
2、继承人对共有的财产的分割协议,只要每个继承人同意并签字,即可产生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得违约。
  
3、如果每个继承人对继承的共有财产分割,无异议,可以凭此协议办理过户手续。
  (三)房产继承的流程
  
1、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2、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继承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四)房屋遗产继承过户的注意事项
  
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继承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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