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劳动合同违约金三万合理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0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40人
专家导读 兼职劳动合同违约金3万是不合理的,违约金不能过高,过高的话出现违约行为时,法院是不会支持的。用人单位只能在两种情况下约定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另一个是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竞业协议。
兼职劳动合同违约金三万合理吗?

一、兼职劳动合同违约金三万合理吗?

这是不合理的,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辞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中的该款约定无效,劳动者提前30日提出书面离职,试用期提前3天提出,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合同违约怎么处理?

1、用人单位只能在两种情形下约定违约金,即:用人单位提供专项培训,与劳动者签订服务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劳动者违反协议规定的;除这两种情形以外,不得约定违约金;

2、社保关系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十五日内,用人单位需要配合劳动者转移,否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大队投诉,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赔偿;

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5、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员工入职时都需要跟公司签订一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括劳动的时间,劳动的地点,工资,违约条款保密协议等内容。劳动合同不仅保护了劳动者的权益,也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用人单位的权益。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6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兼职劳动合同违约金三万合理吗?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4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7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8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03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73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18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34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7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1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4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82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0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84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5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兼职劳动合同违约金三万合理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兼职劳动合同违约金三万合理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是一名大四学生,我在一家酒店做兼职,我并跟酒店签订了兼职合同,我想问一下兼职签合同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 签了两年合同,现在不想干了,如果用人单位未出资对劳动者进行专项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辞职是不用承担违约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8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兼职合同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兼职合同不可以约定违约金,这主要就是因为劳动合同当中基本上都是不签订违约金条款。而且存在兼职这样的一种情况的话,都是按照小时来计算劳动报酬的,实际上就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可以鉴定劳动合同,也可以订立口头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去做兼职,有跟对方签订兼职合同,合同有约定违约金,要问下,这个兼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有效吗?
[律师回复] “
1、用人单位招聘尚未与其他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招聘企业与劳动者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有关规定,赔偿原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
2、如果从业人员在每一个用人单位每日工作时间均不超过4小时,则可以在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就业,这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用人单位分别与之签订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并缴纳工伤保险费。
3、估计你单位给你开出这样的条件,是和竞业限制有关,或者是涉及到行业的机密问题。个人建议你不要做这样的事情。
4、如今通货膨胀显著,居民生活受到买房买车等生活需求的影响,不少人都希望通过兼职多赚一份收入。不过单位担心员工分散精力、影响正常工作,往往不允许员工兼职。何况有些工作一旦兼职,不可避免地与单位产生利益冲突,更让单位不得不严格禁止。
5、现行法律没有对兼职作出具体的规定,单位和员工可以自行对这个问题作出一些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此倒很明确:“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这一条规定对单位的利益作了明确保护,从一个侧面反应出兼职问题已经在社会上普遍存在矛盾。劳动合同法不怎么赞成兼职,因为这样的行为不可避免地使得劳动力市场职位产生紧张,又影响单位的工作效益。
6、这样看来,单位在合同中规定了“不得兼职”的义务,是合法的。
7、不过要求赔偿的方式值得商榷:赔偿1年的工资,外加12万。
薪资是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应得报酬,一旦发生兼职,薪资都要退回,不就等于不发工资了吗?这样的规定显然违反国家有关工资发放的规定,惩罚规定无效。
一次性赔偿12万元,其性质值得考量。员工承担的经济责任一般有违约金和赔偿金两类。违约金是违反合同约定支付的数额,它的特点是设立条件法定,金额约定;赔偿金是劳动合同履行双方违反法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需支付的赔偿,特点是触发条件法定,金额按损失计。这个12万元不符合法定设立违约金的条件,也不符合赔偿金的赔偿计算方式,当属无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的,因为不管是兼职类型的合同还是其他类型的合同的话,它的本质上都是属于劳动合同的范畴之内,因此只要是合同当中所规定的违约金的吗?发生违约的这种状况都需要进行赔偿,这是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我因为兼职工作签了一份合同,不知道对于违约金的相关规定。所以想向大家咨询一下,兼职签合同违约金的相关内容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回复]
1、建议签订合同,这样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兼职只能签劳务合同,不用缴纳社保公积金。
3、兼职如果是长期的工作,需要签订协议,不是临时用工协议,就是兼职劳动合同,明确岗位、工作职责、工资及发放时间发放方式等等即可。
另外,在拿到合同后,要注意以下几点:
1、要确定合同本身是合法的。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
2、认真检查合同是否条款齐全。一份正式的合同应该条款齐全,包括地点、时间、具体工作内容和标准、劳动报酬、合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式、签名盖章等。
3、谨防霸王合同(不公正不合理的合同)。对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且合同内容只约定求职者义务,很少涉及求职者权利的合同提高警惕。
4、对合同中有可能损害自身利益的方面,勇敢地提出质疑。
5、利用合同中的补充条款,补充有利于维护自身权益的内容,降低受侵害的风险。
6、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绝不签订对自身极为不利的合同,否则后患无穷。
7、自己保存一份合同。日后双方一旦发生利益冲突,便于查证核实。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兼职签合同有违约金吗?
兼职签合同也是可以有违约金的,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可以就有关违约金的具体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确,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后期在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约定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律师你好,我朋友前段时间在一家超市兼职,签订了劳动合同,可是如今学校通知提前开学了,想要咨询一下解除兼职合同的违约金怎么算
[律师回复] 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8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兼职人员没有签约,如果生病请假一天不批准以矿工处理吗?一般扣多少工资是合理的,这个月剩三天,辞职应该算矿工吗?是不是薪水他们可以随便扣?
[律师回复]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兼职合同算第三方劳动合同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兼职合同算第三方劳动合同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兼职是不是违反劳动法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调岗需要你劳动者和企业协商一致,变更合同才有效,如果只是企业或者劳动者单方面的调整岗位,法律上讲都是无效的。如果辞职的话提前30天提前辞职报告,三十天后就可以走人了。根据《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扩展资料:转岗属于员工的内部异动。和内部调岗类似的含义,但内部调岗是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角度来定义。能在企业里实现转岗,是个难得的好机会。不少人因为厌倦了本职工作,主观上感觉没发展,未做深入评估,一看到有转岗机会匆忙决定。看似职能相近的岗位,其实在工作内容上有很大的差异。事实上,内部转岗自然是个人职业发展的一个机会,但是否适合自己,则需要详加评估。职业规划师指出,以招聘专员为例,它与内训岗位在工作内容上的差距很大,核心职能也不一样。有时看似相近的两个工作,其实核心工作内容完全不同,对个人职业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也完全不同,因此,在转岗时,一定要将新岗位的任职要求与自身实际能力做全面的评估。职业规划师提醒职场人,面对内部转岗机会,要认真考虑以下五个最基本的问题:1)个人在转岗目标岗位上的实际能力如何;2)转岗目标岗位是否符合个人职业规划;3)目标岗位是否符合现阶段职业发展需求;4)对目标岗位是否有强烈的兴趣;5)个人是否具备快速学习能力。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8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违约,如何理解违约责任,如何追究违约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2.违约责任的法律特征:1)违约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等类型,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或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依据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法通则专设“民事责任”一章(
第六章),规定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种民事责任。违约责任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在目的、构成要件、责任形式等方面均有别于其他法律责任。2)违约责任是违约的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承担的责任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责任的相对性,即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
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而言:
(1)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的责任,不是合同当事人的辅助人(如代理人)的责任;
(2)合同当事人对于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违约承担责任。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3)违约责任是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责任
首先,违约责任是违反有嗷合同的责任。合同有效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这一特征使违约责任与合同法上的其他民事责任(如缔约过失责任、无效合同的责任)区别开来。
其次,违约责任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为条件。能够产生违约责任的违约行为有两种情形:一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即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给付;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其履行存在瑕疵。4)违约责任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其
一,违约责任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故具有补偿性质。其
二,违约责任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3.违约责任的形式违约责任的形式,即承担违约责任的具体方式。对此,民法通则第111条和合同法第107条做了明文规定。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据此,违约责任有三种基本形式,即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当然,除此之外,违约责任还有其他形式,如违约金和定金责任。1)继续履行继续履行的概念。继续履行也称强制实际履行,是指违约方根据对方当事人的请求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的违约责任形式。其特征为:
(1)继续履行是一种的违约责任形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合同履行。具体表现在:继续履行以违约为前提;继续履行体现了法的强制;继续履行不依附于其他责任形式。
(2)继续履行的内容表现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义务,这一点与一般履行并无不同。
(3)继续履行以对方当事人(守约方)请求为条件,不得径行判决。继续履行的适用。继续履行的适用,因债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金钱债务: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金钱债务只存在迟延履行,不存在履行不能。因此,应无条件适用继续履行的责任形式。非金钱债务:有条件适用继续履行。对非金钱债务,原则上可以请求继续履行,但下列情形除外:(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履行不能);(2)债务的标的不适用强制履行或者强制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请求履行(如季节性物品之供应)。2)采取补救措施采取补救措施的含义。采取补救措施作为一种的违约责任形式,是指矫正合同不适当履行(质量不合格)、使履行缺陷得以消除的具体措施。这种责任形式,与继续履行(解决不履行问题)和赔偿损失具有互补性。采取补救措施的类型。关于采取补救措施的具体方式,我国相关法律做了如下规定:(1)合同法第111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规定为: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赔偿损失;(3)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为:修理、更换、退货。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在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上,应注意以下几点:(1)采取补救措施的适用以合同对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而依合同法第61条仍不能确定违约责任为前提。换言之,对于不适当履行的违约责任形式,当事人有约定者应依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者,
首先应按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确定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又不能按照合同法第61条规定确定违约责任的,才适用这些补救措施。(2)应以标的物的性质和损失大小为依据,确定与之相适应的补救方式。(3)受害方对补救措施享有选择权,但选定的方式应当合理。3)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概念与确定方式。赔偿损失,在合同法上也称违约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受害方因违约行为所减少的财产或者所丧失的利益的责任形式。赔偿损失具有如下特点:第
一、赔偿损失是最重要的违约责任形式。赔偿损失具有根本救济功能,任何其他责任形式都可以转化为损害赔偿。第
二、赔偿损失是以支付金钱的方式弥补损失。金钱为一般等价物,任何损失一般都可以转化为金钱,因此,赔偿损失主要指金钱赔偿。但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以其他物代替金钱作为赔偿。第
三、赔偿损失是由违约方赔偿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损失。
首先,赔偿损失是对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与违约行为无关的损失不在赔偿之列。
其次,赔偿损失是对守约方所遭受损失的一种补偿,而不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第
四、赔偿损失责任具有一定的任意性。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可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既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也可以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赔偿损失的确定方式有两种:法定损害赔偿和约定损害赔偿。法定损害赔偿。法定损害赔偿是指由法律规定的,由违约方对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对守约方遭受的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定损害赔偿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完全赔偿原则。违约方对于守约方因违约所遭受的全部损失承担的赔偿责任。具体包括: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积极损失与消极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可见其赔偿范围包括现有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前者主要表现为标的物灭失、为准备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费用、停工损失、为减少违约损失而支出的费用、诉讼费用等:后者是指在合同适当履行后可以实现和取得的财产利益。

二、合理预见规则。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以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损失为限。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法定违约损害赔偿范围的一项重要规则,其理论基础是意思自治原则和公平原则。对此应把握以下几点:
①合理预见规则是限制包括现实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的损失赔偿总额的规则,不仅用以限制可得利益损失的赔偿;
②合理预见规则不适用于约定损害赔偿;
③是否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可能的损失,应当根据订立合同时的事实或者情况加以判断。第
三、减轻损失规则。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其特点是:一方违约导致了损失的发生;相对方未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造成了损失的扩大。约定损害赔偿。约定损害赔偿,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或约定损害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它具有预定型(缔约时确定)、从属性(以主合同的有效成立为前提)、附条件性(以损失的发生为条件)。4)违约金违约金的概念和性质。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依不同标准,违约金可分为:(1)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2)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我国的违约金制度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做了全新的规定。根据现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是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合同条款之一);(2)是一方违约时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3)是对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约定(不同于一般合同义务)。关于违约金的性质,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违约金的增加或减少。违约金是对损害赔偿额的预先约定,既可能高于实际损失,也可能低于实际损失,畸高和畸低均会导致不公平结果。为此,各国法律规定法官对违约金具有变更权,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也做了规定。其特点是:(1)以约定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或“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为条件;(2)经当事人请求;(3)由或仲裁机构裁量;
(4)“予以增加”或“予以适当减少”。5)定金责任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根据双方约定,由一方按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的金钱或其他替代物。对此担保法做了专门规定。合同法第115条也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据此,在当事人约定了定金担保的情况下,如一方违约,定金罚则即成为一种违约责任形式。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兼职劳动合同违约金三万合理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