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条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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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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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条件有当事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已满五年以上,并且到房管局缴纳了相关土地收益金或者土地出让金,那么就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了。在部门地方政策当中,经济适用房不仅可以进行售卖还可以进行租赁。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条件是什么

一、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条件是什么

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当事人可以在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

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当事人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商品房,当事人就可以自由买卖了,

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

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

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

①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②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经济适用房如果是集资建房性质或者是回迁房的话,一般需要缴纳百分之三的土地出让金。但如果是按商品房处理的话,那么是不需要支付百分之三的出让金的。同时不同地方的经济适用房政策不同,出让金标准也不同。

二、经济适用房土地出让金是多少

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经济适用房分两种,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一般就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也就是常说的二类经济适用房,交易的时候买方出3%的土地出让金。

2、另外一种就是经济适用房立项的房子,回迁后不是按照回迁房给的,而是按照商品房处理的,所以商品房是不用交这个3%的。

不同情况地价内涵不一,缴纳土地出让金标准也应该有很大差异。

1、仅按不同用途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无法满足不同土地情况出让地价的需要,难于操作,致使有些地方公布的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形同虚设。

2、具体出让地块地价内涵往往与协议出让最低价地价内涵不一致,二者不具有可比性,若以此确定协议出让土地出让金,既有可能导致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也往往会出现侵犯原土地使用者权益的情况。

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可作为企业权益计入企业资产,划拨土地需转为有偿使用土地的,按出让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差额部分核算出让金,这已不大适用于按上述文件规定确定的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

经济适用房出让金的具体数额需要看经济适用房的类型。如果是集资建房或者是回迁房的话,一般是需要缴纳百分之三的出让金的。如果是商品房就不需要支付出让金。同时在一些地方政策当中,经济适用房是不能进行交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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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要交哪些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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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和老婆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去年买了一套商品房,现在打算把经济适用房卖了,所以想问一下,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
[律师回复] 1、登记满5年,方可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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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市区国有土地的基准地价并非一成不变,一般遵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属于住宅用地,目前我市执行的基准地价标准为一级每平方米2400元,二级每平方米1650元,三级每平方米1125元,四级每平方米750元,五级平方米525元,六级每平方米375元。
3、收益所得视购房时段、面积、楼层而定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部分,收益所得按购房时段对应标准收取;单套面积超过90平方米部分,收益所得按对应标准的双倍收取。
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政策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通过上面对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条件是什么和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政策有哪些的讲解,大家现在对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都有所了解。因为经济适用房一直受到广大购房者的追捧,所以它的问题也层出不穷的出现。有很多因为经济适用房纠纷而告上法庭,追根到底都是大家对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不了解,希望通过上面介绍能对您有所帮助。以上是针对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条件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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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对经济适用房怎么交易,房本还没下来要等五年以后才能交易,新房私下怎么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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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购住房上市交易审批表;?
(二)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身份证和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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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售房单位签署同等条件下是否保留优先购买权的意见并盖章;标准价购房的,应与原售房单位签定收益分配合同。?房屋买卖的需提交买卖合同;互换的需提交互换合同;已抵押的需提交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证明;赠与的需提交赠与人出具的赠与书;继承的需提交被继承人的遗嘱或法定继承人的书面资料;析产的需提交析产单;典当的需提交典当契约。?第七条已购住房上市交易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向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提出审请并填写已购住房上市交易审批表;?
(二)房产管理部门对上市交易审批表进行审核,并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三)批准后,当事人双方签定合同并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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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购住房居住超过1年的上市交易时,免征营业税;居住不足1年的上市交易时,营业税按销售价减去购入原价后的差额征收;?
(二)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按交易额的1?5%征收;继承、析产的免征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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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交易过户费是多少?
[律师回复] 5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价格购买的面积部分,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土地性质仍保留划拨,再次上市不再交纳土地收益。
1、契税:<90㎡的经济适用房,契税比例为1;90㎡≤房屋面积<140㎡的经济适用房,契税比例为1.5;≥140㎡的经济适用房,契税比例为3。
2、在申办产权证过程中:
①交易费:6元㎡,按建筑面积计算,买卖双方平摊;
②房屋所有权工本费:80元件;
③印花:每件5元。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扩展资料: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经审核公示通过的家庭,由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核准通知,注明可以购买的面积标准。然后按照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因素进行轮候。第二十八条 符合条件的家庭,可以持核准通知购买一套与核准面积相对应的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核准的价格购买;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不得享受政府优惠,由购房人按照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补交差价。第二十九条 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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