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去哪鉴定是正确的?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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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鉴定正确的鉴定地点是:工伤认定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的,本人或者本人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一年内提出申请。
工伤鉴定去哪鉴定是正确的?

工伤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

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工伤鉴定机构及职责如下:

1、县(县级市)工伤鉴定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及其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工伤鉴定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及其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3、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工伤鉴定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及其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地区劳动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

(3)对全省各级劳动鉴定组织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处理全省各地、市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4、地(市)级工伤鉴定机构劳动鉴定委员会及其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下级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实行地(市)退休费用社会统筹的,对于因工因病致残退休的职工,进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和审批;

(5)处理各县(县级市)或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呈报的劳动鉴定的疑难、争议案件。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进行工伤鉴定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实践证明,由具备一定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律师来处理,既可以防范法律纠纷,也可以更好地解决法律纠纷,最大限度地避免或降低经济损失,有效地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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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该条规定中区分了两种标准,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但并没有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概念进行明确界定。虽然有些高级人民已经公布了《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指导意见》明文规定:“农村居民能提供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1年的,人身损害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按城镇居民的标准计算”。但这种做法尚未在全国各地从事民事审判的法官中达成共识。因此,审判实务中就死亡赔偿金的问题经常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同一级基层对在两个案件中,对同样的事实却先后作出两个截然不同的认定,适用不同的标准,从而作出两个完全相反的判决,有损司法权威。人身损害赔偿是人民受理的侵权案件的一种主要类型,在适用死亡赔偿金两种标准的问题上如何实现公正裁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因此,在最高制定相关的正式文件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概念进行明确界定之前,笔者谈谈自己的浅见,以求对审判实务有所帮助。笔者认为,适用死亡赔偿金这两种标准,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弄清两个标准的含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按家庭常住人口平均的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按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费用后的收入总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按家庭常住人口平均的纯收入水平,反映的是一个地区或一个农户的平均收入水平。
2、掌握家庭常住人口的特征。这里所称的家庭常住人口,是指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其中要区分以下情况:全年经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常年在外且已有稳定的职业与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或者在家居住的非农村户口人员,仍应视为家庭常住人口。
3、区别人口与户口。人口是指在一定时间、一定地域、一定社会制度下,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有生命的个人的社会群体,即居住在一定空间里的人的总和;而户口是个户籍概念,表示的是一种居住地身份或出生地身份。所以说农村户口与农民居民是两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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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去哪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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