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租赁合同单方面违约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的分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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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违约行为总体上可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而实际违约又可分为不履行(包括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和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而不符合约定的履行又可分为迟延履行、质量有瑕疵的履行、不完全履行(包括部分履行、履行地点不当的履行和履行方法不当的履行)。
1、预期违约
预期违约又叫先期违约、事先违约、提前违约、预期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到来之前,明示或者默示其将不履行合同,由此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一项合同法律制度。
2、实际违约
1)不履行
不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届满时,合同当事人完全不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又分为“根本违约”和“拒绝履行”。根本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拒绝履行又叫履行拒绝、给付拒绝,是指履行期届满时,债务人无正当理由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不符合约定的履行
迟延履行是指债务人无正当理由,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时,仍未履行合同债务。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在债权人提出履行催告后仍未履行债务,就是迟延履行。质量有瑕疵的履行又叫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所作的履行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甚至因交付的产品有缺陷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的损害。不完全履行又叫不完全给付,是指债务人虽然以完全给付的意思为给付,但给付不符合债务本旨。
3)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
其他违反合同义务的行为主要是指违反法定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的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签订了合同就需要履行合同的条款,如果单方面违约必定就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而对于承担的方式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只要能保障到受害方的权益那么是可以获得支付,如果一方不履行是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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