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书与劳动合同是一样的吗?
聘书不同于劳动合同。从性质上看,聘书是用人单位聘请劳动者担任某种职务或承担某项工作的实用文书。它只是用人单位的单方意思表示,其是否发放无须经过劳动者同意,劳动者并不受其约束,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一)制定的形式不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双方平等共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制订的,用以确立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聘书,是由用人单位根据需要而单方面制定的,以单位的名义发出或授予。
(二)制订书写的内容要求不同
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而聘书,只是有以下要求:
1、应聘者的姓名;
2、应聘的时间;
3、应聘的工作任务和工种岗位职务;
4、也可说明报酬、福利、待遇及对被聘者的希望;
5、主要由聘请人签字盖章。
(三)订立的程序不同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字、盖章,劳动合同才成立。
而聘书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要就可单方拟定,它在形式、内容、程序等方面都较为简单。
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而一般的聘书显然没有这么多的内容和条款。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与聘书根本就是不一样的,因为劳动合同更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原则签订的一种具有法律保障的关系的凭证,而聘书是用人单位单方面发放给劳动者的聘请的文书。但是发放聘请的文书,劳动者也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他是不受到聘书的约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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