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有特殊说明,默认代表税前工资,劳动者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后,实际拿到手的工资才是税后工资,其中税后工资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新个税法的规定,工资实行七级累进制,目前起征点用的还是5000元。
税后工资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税后工资计算明细=(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个税缴费税率: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
税率:3%;速算扣除数(元):0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
税率:10%;速算扣除数(元):210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
税率:20%;速算扣除数(元):1410
4、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
税率:25%;速算扣除数(元):2660
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税率:30%;速算扣除数(元):4410
6、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税率:35%;速算扣除数(元):7160
7、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
税率:45%;速算扣除数(元):15160
劳动者每月应得工资与实发工资的主要差别在于各类扣款和费用。应得工资指未扣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的所有应发工资总和;实发工资指实际到手的工资,即已扣税、社保费、公积金等费用。
由于用人单位代扣的社会保险费、税费、其它扣款等均为个人劳动所得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只是承担代扣代缴义务。因此,所扣除的部分实际上是劳动者的工资,该部分款项应当计入工资性收入,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当以税前的、未扣社保等费用的工资作为计算基数。
二、用人单位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形
存在以下情况企业需支付经济补偿款:
1、经核查之后,确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调岗、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
2、员工生病或非因公负伤,病好出院后,不能继续之前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根据其在公司的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没有12个月的限制。
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12个月的限制。
4、经济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没有12个月的限制。
综上所述,工资税前税后计算方式还是比较简单的,如果劳动者工资收入达到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每月的工资就需要缴税,可以根据上述公式计算核查,以免被一些无良企业克扣工资,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导致无法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符合条件也可以申请经济补偿款,切实保护劳动者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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