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伤伤残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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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
对工伤伤残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一、对工伤伤残鉴定有异议怎么办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工伤鉴定完了怎么处理

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且鉴定结果下来后,就能基本确定可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了。

如果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可以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工伤医疗费用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通知书、诊断证明;

3、工伤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复印件、收费发票、处方复印件及相关检查、化验单据复印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住院证、出院证;

5、出院费用清单、每日清单、住院收费发票;

6、经办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建议首先职工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待遇问题,若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在组成仲裁庭后60日内作出仲裁裁决。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起诉到法院,进入到工伤赔偿诉讼程序。

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没用的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参保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应当按劳动合同履行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有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初次鉴定,其它鉴定机构鉴定结论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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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的,对伤残评定结论不服分为以下两种情形:
1.申请伤残评定的受害人自己不认可伤残评定结果的。
首先,可以对伤残评定自行申请自行申请重新鉴定,法律对该种情况下申请伤残评定的次数没有限制。
其次,受害人可以到,不提供自己已经申请伤残评定的评定内容,要求委托专业伤残评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2.一方当事人自行申请伤残评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证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应当准许。”
二、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定,而是直接,要求人民委托伤残鉴定。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 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申请重新定。《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委托的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证据不足的 ,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鉴定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2.通过诉讼手段,使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综上所述,通过对《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与第二十八条的比较,实际上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证明力低于委托鉴定机构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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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级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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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平方厘米以上);
(28)手背植皮面积gt;50平方厘米,并有明显瘢痕;
(29)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31)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九级工伤:
(24)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25)一手食指两节缺失;
(26)一拇指指关节功能不全;
八级工伤:
(32)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33)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七级工伤:
(24)一指指间关节离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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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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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双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注:严重程度:十级lt;九级lt;....lt;一级)
(注:鉴定结果应以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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