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续签劳动合同多长时间内可签订?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要提前多久进行续签,但是续签工作最好提前开展,提前一个月通知续签就可以,劳动合同续签,第一次续签时长可以由双方约定的。第二次续签时,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应当在1个月内续签新的劳动合同。超过1个月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续签劳动合同的时间规定有什么?
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即将届满的情况下,员工与用人单位双方都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续订,并在合同到期前的15天内完成续订手续。对于连续工作满十年的,或者是已经连续签订了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续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原来的劳动合同履行期满前一个月,用人单位需要用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同意,需要跟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同意的,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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