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要写明薪资待遇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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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劳动合同中是需要写明薪资待遇的,除了薪资待遇,像是用人单位跟劳动者的基本状况,合同的期限,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危害防护等,这都是劳动合同中最基本的条款,劳动合同的条款如果违反法律规定合同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里要写明薪资待遇吗

一、劳动合同里要写明薪资待遇吗?

劳动合同里要写明薪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订立原则是什么?

1、合法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价有偿原则。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三、劳动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

1、亲自履行原则。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一般情况下必须坚持当事人亲自履行原则。

2、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通常所称的合同全面履行原则,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在能够履行的前提下应当实际履行而不能以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的方式代替履行。

(2)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而不能只履行部分义务。

(3)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而不能随意改变。

(4)必须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方式等履行义务而不能加以改变或者增加对方的成本。

3、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强制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薪资待遇事关劳动者最切身的利益,而且,薪资待遇应该在员工入职之前就交代清楚,劳动合同中关于薪资待遇的条款不能太过笼统,如果有绩效工资,必须写清楚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发工资的时间,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等,这些细节性的条款员工需要仔细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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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薪资待遇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劳动合同中必须写明薪资待遇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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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上未写明薪资待遇和具体计算方式的合同,合法吗?
[律师回复] 你好,对于您提出的劳动合同只有工作时长没有明薪资待遇是否合法这个问题我来为您解答一下。
1、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
2、对薪资待遇未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您好,请问应届毕业生网签邀请函中薪资待遇一定要写明吗
[律师回复] 你好,应届毕业生签订合同前,首先要把签劳动合同时把主要条款看清楚。
1、单位名称,就是录取你的公司名称,如果不一样,可以让人事帮你解释,人事也必须提前告知你。
2、签订合同的期限需要确定,总共多少年。有一年一签的,也有三五年,各公司不同。
3、签订时间,一般是入职后一个月都得签劳动合同,不签的双倍工资。不能因为试用期就不签劳动合同。
4、试用期的问题,按照法定来说,最长半年。一年期限的合同,最多一个月。全部都是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无效。试用期工资一般为正常薪资的80%。
5、待遇问题,一般来说要确定清楚,基本工资绩效。基本工资越高越好,补助、绩效啥的,要约定清楚。
6、五险一金,法定是公司必须缴纳的,有的会约定发现金补助。劳动者可以自行决定,国家的社保体系问题。
7、工作时间:上班时间,休息时间,年假时间等。
8、工作地点:是不是和你约定的一样,存不存在经常出差,能不能接受。
9、考勤制度:怎么考勤的,考勤记录怎么计算。
10、工作岗位:具体做什么,哪个部门。怎么考核。不能因为管培生,就随意转岗,对公司,对劳动者都是不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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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职手续约定:法定是提前一个月通知,但实际上有的公司要求更长时间提出。这点需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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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里没有薪资待遇合法吗
规范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薪资待遇,否则视为无效。合同应包含薪资、工作时间和离职日期等要素。用人单位不得以个人利益为由强迫劳动者签署空白手续的合同,即使劳动者填写完整,若企业未提供已填妥的合同副本,该合同可能无法获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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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停工留薪期待遇  
[律师回复] 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
像没有鉴定上等级的工伤这样的情况,你有两个方面的待遇可以享受。
1、医疗待遇: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
2、停工留薪期待遇: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可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以下工伤待遇的。
1、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受伤前标准进行支付的。
2、产生的如下费用可以报销的。〈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从以上内容可以得出,对于工伤鉴定没有等级单位该怎么赔偿该问题应该是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都是保留底薪,停职留薪。在此期间可以享受到医疗报销等福利。抚恤金,补助金等视具体伤残情况而下发。以上即为工伤鉴定没有等级单位的赔偿内容与要求。
国家有独资公司的董事待遇和薪酬待遇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区别如下: (1)法律依据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国有独资公司遵循《公司法》。 (2)管理体系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3)治理结构不同 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由派出,对负责,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实施监督。 (4)管理者角色不同 国有独资企业的厂长(经理)是上级任命的,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处于中心地位。国有独资公司总经理是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负全面的责任,董事会与总经理之间是一种聘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 第一节、 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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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里没有薪资待遇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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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合法吗?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就是不合法的,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者而已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者申请认定该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保障。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必备条款是:
  1.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一般可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其中最常见的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十年以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具有特殊性,对于什么条件的人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十五条作了详细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劳动者,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分配工作的;
  
(三)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分配工作的;
  
(四)尚未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时,劳动者连续工龄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特殊行业,比如建筑业等,这种劳动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见。
  2.工作内容。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它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目的,也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以获取劳动报酬的原因。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的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工作地点。这些内容要求规定得明确、具体,以便于遵照执行。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  4.劳动报酬。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主要目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和津贴的数额或计算办法。劳动报酬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的期限和形式不得违反有关规定等。
  5.社会保险。目前北京市执行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四项,其中前三项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缴纳。  6.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必须遵守的用人单位的工作秩序和劳动规则。
  7.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指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终结和撤销的条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就劳动合同的终止进行约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一旦出现,劳动合同就会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了保证劳动合同的履行,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关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包括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以及违反约定或者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除了上述8项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可以约定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其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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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劳动合同里没有薪资待遇合法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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