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哪些情形下劳动合同中不能约定试用期?
一是劳动合同期满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是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三是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工作岗位变更的;
四是用人单位招用同一劳动者且上次招用时双方约定的试用期已实际履行或者已部分履行的;
五是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指令性安置的复退军人以及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等政策性安置人员订立劳动合同的;
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试用期考察不合格可以辞退劳动者吗?
可以,建立劳动关系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总的来说,法律制度中也没有强行规定劳动合同必须写明试用期,但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也不违法,不过,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在三个月以下或者双方签订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不能约定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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