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怎么结算?

最新修订 | 2024-08-18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8人
专家导读 解除劳动合同当月的工资一般是根据终止劳动关系当天计算。如果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怎么结算?

一、解除劳动合同月工资怎么结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从这个规定看来,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这个“时”的理解似乎是有争议的,有的朋友认为这个“时”就是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当天将劳动者工资一次性结清发放

二、解除劳动合同后对工资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因此,当被单位拖欠工资时,到劳动部门寻求权利救济无疑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

此外,《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还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综上所述,我国法律规定了双方要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中也会写明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工作薪资等信息,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也是需要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支付经济赔偿金,同时解除劳动关系当月的工资一并结算。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1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怎么结算?
一键咨询
  • 151****57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0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1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3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2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71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2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2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26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4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1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4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6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8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4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可以结算吗?
工资按照终止劳动关系的当天来计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怎么算
离职当月薪酬计算: 先求日平均工资(月薪÷21.75天),再乘实际出勤天数,加补贴,减社保和公积金。离职后,雇主需开具离职证明并清算欠款。完成交接后,员工应得实际工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怎么算
离职当月薪酬计算:先求日平均工资(月薪÷21.75天),再乘实际出勤天数,加补贴,减社保和公积金。离职后,雇主需开具离职证明并清算欠款。完成交接后,员工应得实际工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征信羊毛当怎么解除
[律师回复] 近期信用卡撸羊毛一词被频频拿来热炒,但是很多朋友还是不太清楚撸羊毛这一词语的含义那么接下来就来为大家揭发谜底.  先来解释一下这个词语的意思:是指以80后为代表的白领,对搜集各大电子商城银行实体店等各渠道的优惠促销活动免费业务之类的信息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们有选择地参与活动,从而以相对较低成本甚至零成本换取物质上的实惠,这一做法被称为薅羊毛,而关注和热衷于薅羊毛(拔羊毛的意思)的群体就被称作羊毛党0  羊毛党在享受这些实惠的同时,还会将此类信息及参与的情况在网络及朋友圈子里广泛传播,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关注薅羊毛,俨然成为白领理财的新时尚,而这个词语要追溯到年春晚的小品《昨天今天明天》宋丹丹饰演的白云大妈,那每一分钱都要花在刀刃上的精神也被众人所打趣调侃.  相比往年,今年的信用卡市场异常的热闹中国银联与各家银行卡中心相互配合先后推出多个大型营销活动,如首届银联消费节,平安信用卡父亲加油日,浦发信用卡浦大喜奔积分抽奖等活动,再加上传统的招行周三美食交行的最红星期五,能够说每一个活动都是重金投入,给持卡人带来实实在在的优惠也一次次点燃了持卡人刷卡消费的热情.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37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保证金在扣除时是否应当扣除暂列金
[律师回复] 履约担保是工程发包人为防止承包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并弥补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形式有履约担保金(又叫履约保证金)、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担保书三种。履约保证金可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履约保证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格的10 。    第一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出中标单位提交履约保证金时,此项条款方为有效,如果在招标书中没有明确规定,在中标后不得追加。这就维护了招标中要约的真实性和投标人的权益,工程招标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 选择对该项工程是否投标。因此,履约保证金具有选择性。    第二履约保证金不同于定金,履约保证金的目的是担保承包商完全履行合同,主要担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承包商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必须全额返还承包商。履约保证金的功能,在于承包商违约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也即如果承包商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且并不以此为限。如果约定了双倍返还或具有定金独特属性的内容,符合定金法则,则是定金;如果没有出现“定金”字样,也没有明确约定适用定金性质的处罚之类的约定,已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就不是定金,而是其他金钱性质。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却又没有交纳的,关于履约保证金的约定成立但不发生法律效力(因为,质押合同也是实践性合同,必须以交付为生效条件)。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
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是需要发放的,以下是一些基本的发放工资指导原则:工资计算基数:通常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当月的工资以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数。全勤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当月出勤齐全,那么解除劳动合同当月的工资应与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相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你好律师,我想问问反不正当竞争法删除了吗,我朋友家里最近遇到了一些麻烦,我想来解一下
[律师回复] 根据送审稿的定义,利用商业标识实施市场混淆的行为有四种情形:擅自使用他人知名的商业标识,或者使用与他人知名商业标识近似的商业标识的;突出使用自己的商业标识,与他人知名的商业标识相同或者近似的;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的;将与知名企业和企业集团名称中的字号或其简称,作为商标中的文字标识或者域名主体部分等使用的。
  “傍名牌”的处罚规定
  送审稿规定,“傍名牌”的经营者,违法经营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处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处以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根据情节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而在现行法律中,此类行为最高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的罚款。
  反不正当竞争的管辖权
  据悉,现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还与反垄断法、商标法和广告法等法律有法条交叉重复现象,且多个部门都有管辖权,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标准和处罚尺度并不统一。送审稿对此明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具有一般管辖权,相关部门也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监督检查。
  执法机关查封扣押权等行政强制措施
  针对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力度弱、震慑力不强等情况,送审稿完善了执法机关的监督检查权限和职责,赋予执法机关查封扣押权等行政强制措施。
  对拒不配合的当事人的责任追究
  同时,送审稿还增加了当事人配合调查的义务以及对拒不配合的当事人的责任追究。送审稿指出,对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调查,非因法定事由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情况,隐匿、销毁、转移证据,或者有其他拒绝、阻碍调查行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以上是反不正当竞争法删除了吗的答案
快速解决“涉外专长”问题
当前371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1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解除劳动关系当天工资可以结算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们公司和别人的公司合同解除了,产生了不当得利。我想问一下合同解除后不当得利的解除方法是什么?
[律师回复] 关于合同解除后债权债务的处理,我国法学界有不同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解除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既合同解除后与自始没有合同相同,已履行的部分恢复原状,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另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解除并未使合同关系消灭而只是阻止其发生作用,因此,合同解除原则上只能对将来发生效力,未履行的不再履行,已履行的部分,产生返还请求权。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解除一般溯及既往,但不能一刀切。因为如果不溯及既往,已经履行的部分只能基于不当得利之债提出返还请求权,而溯及既往可以基于所有权请求恢复原状,所有权的效力优于债权,当违约方有数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基于所有权请求返还财产更能保护非违约方的利益。不仅如此,因不当得利返还,往往以受领人的现存利益为限,而因恢复原状返还,即使受领人现有财产减少,也不能免除返还义务,对非违约方有利。但要求所有被解除的合同都溯及既往也不可能,某些合同从其性质和履行情况看,就不适于溯及既往。
英美法系认为,合同因违约而解除,违约一方在解除前应付的款项仍须支付,已付的款项不得收回。无辜一方付给违约一方的款项,可按一般原则收回,并可收回已支付的订金。合同解除后,双方未来的义务不再履行。合同因意外受挫而解除,在意外发生前应支付的款项,假如未付不必付,假,问已付则可收回。假如应收或已收款项的一方,在意外发生之前根据或者为了履行合同支付或欠下费用,法庭在考虑所有情况后认为公平的话,可允许他保留对方已付的部分款项,或者追收应支付的部分款项,最高额不得超越他实际所支付或欠下的费用。
我国合同法从实际出发,借鉴国外经验,遵循经济活动高效的原则,对合同解除的效力作了比较灵活的规定,即合同当事人在解除合同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既可以请求恢复原状,也可以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所谓根据履行情况,指根据履行部分对债权的影响。如果债权人的利益不是必须通过恢复原状才能得到保护,不一定采用恢复原状。
所谓根据合同性质,指根据合同标的的属性。根据合同的属性不可能或者不容易恢复原状的,不必恢复原状。这类情况主要有:
1.以使用标的为内容的连续供应合同。比如水、电、气的供应合同,对以往的供应不可能恢复原状;租赁合同,一方在使用标的后,也无法就已使用的部分作出返还。
2.以行为为标的的合同。比如劳务合同,对于已经支付的劳务,很难用同样的劳动者和同质量的劳务返还。
3.涉及善意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比如,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已经转让给他人,如果返还将损害第三人利益;解除委托合同,如果允许将已办理的委托事务恢复原状,就意味着委托人与第三人发生的法律关系失效,将使第三人的利益就失去了保障。
所谓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等措施。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解除劳动合同当月工资怎么结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