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买房可以签行纪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3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买房的时候是不能签行纪合同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该由买方跟卖方直接签订,所以,想要通过中间人买房或者想要委托中间人卖房的,应该签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跟行纪合同的法律性质是不一样的,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

一般买房可以签行纪合同吗

一、一般买房可以签行纪合同吗?

买房不能签行纪合同,可以签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与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2)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行纪合同属于有偿合同。

(3)委托合同中受托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从事交易活动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行纪人自己承担。

(4)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由委托人承担;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行纪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在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的。虽然处理事务的结果最终归于委托人承受,但行纪人是以独立的主体资格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无须向第三人披露自己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也是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使然。相应地,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一般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委托人无须支付与第三人的磋商、资信调查成本。这是行纪合同最重要的法律特征,也是其得以蓬勃发展的根源所在。

4、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虽然行纪人是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交易,但交易所产生的权利义务最终归属于委托人承受,行纪人为其买入或卖出的商品或有价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而且在行纪过程中,非由行纪人原因造成的委托物损毁、灭失的风险由委托人承担,故行纪人在为行纪活动时,应为委托人的利益计,严格遵守委托人的指示,不得从事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行为。

5、行纪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和不要式合同。行纪合同只需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无须一方当事人义务的实际履行,也无须具备特别的形式,故为诺成、不要式合同。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办理交易事务的义务,委托人则有支付报酬的义务,行纪人提供行纪服务业意在获取报酬,所以行纪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不适合签订行纪合同,只适合签订委托合同,签完委托合同以后,委托人可以按照买方跟卖方的要求从中牵线搭桥,双方最终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委托人可以向双方收取报酬,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只能向委托人收费。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5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一般买房可以签行纪合同吗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0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8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5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0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5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7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8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50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6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67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1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27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0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40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0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一般买房可以签行纪合同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一般买房可以签行纪合同吗,行纪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一般情况下行纪合同由谁签
平常的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针对一般情况下行纪合同由谁签的问题,我们在下面的文章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我在一个画廊看中了一幅字画,我想买下来,准备签合同,他说是行纪合同,请问典型的行纪合同是什么样的呢?
[律师回复]
1.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典型的行纪合同自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行纪人为委托人处理事务均收取报酬,委托人和行纪人在合同中均负有义务,故行纪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2.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人在与第三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中,是直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并不需要说明自己是受人之托,第三人也无需知道委托人是谁、信用如何。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行纪人自己承担,并不对委托人产生法律效力。这一特征使其与代理相区别,代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其直接后果亦归被代理人承受。
3.行纪人是为委托人的利益办理事务。所谓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又可称为“为了委托人的计算”,是指由行纪人的行为所产生的经济上的利益或者损失均归属于委托人,而与行纪人自身无涉。
4.行纪人受托出售或者购入的物品归委托人所有。无论是委托人交给行纪人的出售物品,或者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购入的物品,其所有权均归属于委托人,风险责任也由委托人负担。
5.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
6.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我国《合同法》将行纪合同的标的规定为“从事贸易的活动”,实践中多指动产、有价证券的买卖以及其他商业上具有交易性质的行为,如代购、代销、寄售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情况行纪合同怎样签订
实际的生活中,如果有发生我们无法解决的法律方面问题时,可以通过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来处理。对于一般情况行纪合同怎样签订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中的法律知识来解答。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我和几个朋友打算开一个房地产经纪公司,我们准备起草居间合同的,问一下房地产经纪居间合同一般是怎样写的呢?
[律师回复] 你好,根据多年的实践经验,可以提供一份房地产经纪居间合同以供参考:
经纪机构或经纪人(甲方)
  名称或姓名:                  资格证书号:
  住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资格证书号:                  电话:  
  委托人:(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人(丙方)
  名称或姓名: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是甲方向乙方、丙方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和中介服务,乙方、丙方向甲方支付酬金的合同。
  
  第二条 具体事项条款:
  
(1)乙方自愿将坐落于沈阳市        区(县)    街(路)     巷      号楼    单元    层   号,权属证载明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的房地产        (转让、出租、交换)给丙方。该房朝向   ,       (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        。转让总价款(大写)                     人民币。
  
(2)租赁:丙方承租前项坐落位置房屋,期限为      年;租金      元/月;年租金(大写)               人民币。
  
(3)交换: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坐落于沈阳市         区(县)    街(路)     巷     号楼    单元     层     号,权属证明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所有权、使用权)的房地产交换给乙方。该房朝向      ,      (所有权证、租赁证)号码      。
  
(4)丙方向乙方预付定金(大写)          元人民币,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交付。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无权向乙方要回定金;乙方中途反悔,不履行合同,按收取定金额双倍返还丙方。
  
(5)乙方、丙方向甲方交付中介服务费(大写)             元人民币,其中乙方交付         元人民币,丙方交付         元人民币。此项中介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付清。
  
(6)乙方与丙方保证提供的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没有争议,未被查封、抵押,没有法律、法规禁止交易的情况。
  
  第三条 甲方、乙方、丙方约定的以上事项,如因甲方提供虚假情况,有损乙方、丙方的利益,则不得收取报酬,还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人民币,损失超大型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转让、出租、交换)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准确,若因其提供虚假情况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五条 丙方向甲方作出(受让、承租、交换)房地产的承诺应真实况现,中途反悔,给甲、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金(大写)元人民币,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后,由方负责办理(转让、租赁、交换)手续。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
  
(2)                                         ;
  
(3)                                          。
  
  第八条 合同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当事人应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约定采取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沈阳仲裁委员会依法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6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和几个朋友合伙在市区开了一个劳务派遣公司,我们在制定单位工作纪律的,问一下劳务派遣公司劳动纪律规定一般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对于劳务派遣公司工作纪律,你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2、员工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3、单位负有为员工提供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的义务。
4、单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5、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6、员工休息休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7、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为每周的星期六 、星期日 。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五一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8、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假期不得超过七天。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增加奖励假七天。假期均不包括公休、法定假日在内。
(3)丧假:员工的配偶、直系亲属和在一起生活的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丧假,假期不得超过5天。到外地奔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不算事假。丧假不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
(4)产假:女员工产假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不休奖励假的,给予女方一个月工资的奖励,奖励费用由夫妻双方各担负50%
(5)探亲假:在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休息约一昼夜的,给予探亲假。
员工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9、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10、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假期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单位不支付事假期间工资。 第四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1
1、考勤规定:
(一)员工应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上下班考勤不得委托他人登记或代替他人登记。每日考勤由员工签字确认。
(三)员工不得无故旷工。
(四)因事、因病必须向人事干部或主管请假,人事干部或主管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签。人事干部或主管无正当理由拒签的,员工可以向单位领导反映。
(五)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特殊情况下,应提早用电话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六)一次迟到或早退 5 分钟以上的,应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半天论处。
(七)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1
2、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一)进入工作单位,必须按单位规定佩戴工作证或穿着工作服。
(二)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单位合法合理的正常工作安排。
(三)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五)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单位环境卫生清洁。
(六)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单位财物。
(七)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
(八)搞好单位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九)关心单位,维护单位形象,敢于同有损单位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十)上班后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十一)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单位的商业秘密。
1
3、安全守则:
(一)员工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做好由自己掌握的各项物品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
(二)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人事干部、部门主管等相关领导报告。
(三)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四)工作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五)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单位。
(六)下班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1
4、本规章制度从公布之日起施行。
我想咨询一下镇纪委处理土地纠纷一般来说要怎么解决?我们村最近引发了一起土地纠纷的案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镇纪委处理土地纠纷一般来说要怎么解决的问题,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效力之争,主要是争议承包合同的签订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即是否按照土地管理法、村民组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集体经济组织在对外发包土地时,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未经此程序则合同无效。
对于无效合同法律后果的处理,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已做了规定,即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在具体处理时应注意的是,在判决互相返还时,不能只判决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土地返还给发包方,还应处理好属于承包人的财产。由于承包合同的特殊性,除生产工具可移动性的东西承包人可自行带走外,对处于生长期的作物具有不可移动的特点,还有与发展生产有关的基础设施如灌溉用的水井,进入承包地修建的道路、电路、方便承包人开发居住的房屋等均属不能移运的附着物,应作价补偿。如果一方有损失,则应根据引起合同无效的过错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发包方不能利用无效合同获得被返还土地的同时,而无偿获得所有权属于承包人的地上附着物。
此类纠纷的提起首先要审查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二条已明确规定此类诉讼的主体资格,提起诉讼的原告属发包方所属的半数以上村民,被告为发包方,承包人作为第三人。对于如何从证据的角度确认是否经过民主议定,如果召开全体村民参加的村民大会或以户为代表参加大会,制作会议纪要,那么,全体村民是否同意均签名摁手印所统计出来的人数是最直接的、无可争议的证据。
而在审判实践中,不能把形式要件作为一个固定的模式来照搬硬套,还是要根据案件本身全面系统地进行审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居住分散地处偏僻或外出人员较多的地区,家庭只有老人和孩子,而老人也无参政意识不愿参加会议,集中起来开会确有不便也不容易,村组干部通过广播、集市或公告形式将承包的标的、条件公布于众,在招标期间集体成员对标的和发包条件未提出异议,就应视为一种认可。由此而形成的承包合同就应认定符合民主议定原则,确认合同有效。此种认识亦符合《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或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作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一般情况行纪合同怎样签订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一般情况行纪合同怎样签订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我表弟今年辍学了,现在未成年想出去找一份工作,那么商业签合同年龄一般要多大年纪啊?谢谢解答了!
[律师回复] 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年10月31日)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务。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二、关于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问题。各地应采取适当的调控措施,优先解决适龄劳动者的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对被再次聘用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13条的规定,其聘用协议可以明确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动保护待遇等权利、义务。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聘用协议约定提前解除书面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未约定的,应当协商解决。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的,与用人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双方不订立劳动合同,而是订立聘用协议,双方关系为劳务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合同关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5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行纪人可以签合同吗,行纪人的主要权利有哪些?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一般行纪人可以签合同吗,行纪人的主要权利有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行纪合同是什么意思,行纪怎么写,行纪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编号: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行纪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其(买入/卖出)以下委托物: 第二条 行纪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 第三条 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事务转委托给 第三人处理。 第四条 行纪人(买入/卖出)具有市场定价的委托物,行纪人(是/否)可以作为(买受人/出卖人)。 第五条 委托人将委托卖出的委托物交付行纪人的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 第六条 行纪人将买入的委托物交付委托人的时间、地点、方式:________。 第七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________等费用,由________承担。 第八条 结算价款的方式及期限:________。 第九条 报酬的计算方法及支付方式、期限:________。 行纪人以(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委托物/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委托物)时,报酬的计算方法:________。 第十条 委托人未向行纪人支付报酬的,行纪人(是/否)可以留置委托物。 第十一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委托人或者行纪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十二条 委托人违约责任:________。 行纪人违约责任:________。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人民。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 委托人: 委托人(章): 行纪人: 行纪人(章): 住所:  住所: 营业执照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65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一般买房可以签行纪合同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