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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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了一旦员工和用人单位构成了实际的劳动关系,最晚一个月之内双方就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耽误的,补签的劳动合同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一、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需要具备哪些内容?

(一)劳动合同的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劳动合同的八条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

2、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从事劳动的工种和岗位,应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等内容,工作时间主要是指劳动者为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等;

3、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

4、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劳动成果的返还和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后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强制保险的方法,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求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包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为劳动者参加的社会保险;

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二)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协商订立约定条款。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职业技能培训、保守商业秘密等事项,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条款不能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

用人单位需要在员工入职最晚一个月之内与其签署劳动合同,这是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进行规定的。不管是因为员工还是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导致合同没有及时签署的,那么也需要及时的进行补签。补签的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正常的合同是一致的,双方都必须要严格的执行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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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进入某公司的时候要签订合同,想问一下大家啊劳动者与分公司签劳动合同有效吗?谢谢你的回答了。
[律师回复]
1、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依据劳动法,中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都被视为用人单位,是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的主体,同时,劳动法也没有限定用人单位就一定要是法人,分公司只是在经营范围和资格上存在限制,但其并没有限制不能雇佣劳动者,因此,分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有效的条件(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主体合格,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就是有效合同。也即分公司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享有和承担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的全部权利与义务。
2、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无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因违反《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6条“因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而无效(事实上是因为用人单位不具备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但劳动合同的无效,并不影响劳动者的权利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劳动法上的义务,如果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分公司仍应向劳动者支付报酬,承担社会保险的义务,如劳动者工伤的,分公司还应承担《工伤保险条例》中用人单位应承担的义务。
以上就是劳动者与分公司签劳动合同有效的回答。
合同成立与生效一样吗,两者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对于合同成立与生效一样吗,两者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成立与生效一样吗,两者有什么区别
合同成立与生效不一样,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常常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仍然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应当在法律上严格区别开来。
所谓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一般来说,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是标的物和价金。一旦当事人就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合同就成立了。但合同成立只是解决了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合意的问题,并不意味着已经成立的合同都能产生法律效力。我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这也就是说,如果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都符合法律规定,则合同一旦成立便会自然产生法律效力。合法合同自成立时起具有法律效力,而违法合同虽然成立但不会发生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可见,合同成立后并不是当然生效的。
但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
1、房屋买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如果当事人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情况下,仍然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的,既不能一概认定为无效或有效,而是无效为原则,有效为补充,即只有合同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的合同,才可以认定为有效。这是为了保护和鼓励交易作出的新规定。
相关知识: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先决条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只有经其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有效。所谓缔约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据以订立合同,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指向外部表明愿意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意思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意思表示真实是构成有效合同的先决条件之
一,一方在被欺诈、胁迫或者重大错误下订立的合同往往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有效的当然条件之一。但必须注意的是,合同不违反法律,是指合同不得违反当事人必须遵守、不得通过协商加以改变的强行性法律规定。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依法成立之契约,于当事人之间犹如法律”。因此,作为确定当事人各自权利义务依据的合同内容对于判断合同是否生效、生效后如何履行,以及发生纠纷时判断孰对孰错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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