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雇主雇工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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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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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法典》雇主雇工的规定是包括:侵权责任的划分、第三人责任的赔偿等。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侵权责任法雇主雇工的规定是什么?

侵权责任法》已经废止,相关规定参照《民法典》处理。

雇员在提供劳务的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是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是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况的,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以后可以向雇员追偿,如果损害是第三人造成的,雇员可以要求第三人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雇主给一定的补偿。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属于提供劳务和接受劳务的关系,在雇员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可能造成他人人身损害也可能造成雇员本人的人身损害,对于造成他人损害的,主要是由雇主承担侵权责任,但是雇主是享有追偿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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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严格按照过错大小承担对应责任,谢某要求鸿河公司承担所有责任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第二种意见认为,鸿河公司30%的责任属于过错责任,除应承担过错责任外,其与齐某之间还存在不真正连带责任。谢某有权要求鸿河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之后鸿河公司可以向齐某追偿。【评析】笔者同意
第二种意见。根据交警部门认定,齐某与鸿河公司对谢某的伤残结果均有责任,只不过责任承担比例不同。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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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根据此条规定,谢某可以单独齐某,也可以单独鸿河公司。而“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则说明了第三人与雇主之间存在不真正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根本作用在于衡平地对债权人施以救济。其主要特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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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雇员被第三人侵犯了,我可以要求雇主赔偿吗
[律师回复] 【案情】2013年2月,鸿河公司雇用谢某清扫其施工地段的路面。同年5月,齐某驾车撞上了正在清扫路面的谢某,致其九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齐某负70%的责任,鸿河公司负30%的责任。谢某了解到齐某难以负担高额赔偿费,遂鸿河公司,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严格按照过错大小承担对应责任,谢某要求鸿河公司承担所有责任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第二种意见认为,鸿河公司30%的责任属于过错责任,除应承担过错责任外,其与齐某之间还存在不真正连带责任。谢某有权要求鸿河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之后鸿河公司可以向齐某追偿。【评析】笔者同意
第二种意见。根据交警部门认定,齐某与鸿河公司对谢某的伤残结果均有责任,只不过责任承担比例不同。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
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
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根据此条规定,谢某可以单独齐某,也可以单独鸿河公司。而“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则说明了第三人与雇主之间存在不真正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根本作用在于衡平地对债权人施以救济。其主要特征有:
1.雇员执行职务时受到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损害,赔偿主体既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雇主。
2.对雇主适用的是无过错归责方式。
3.雇主超出责任份额进行赔偿的,超出部分可以向终极责任人进行追偿。上述特征中第二项设定雇主对雇员的职务行为负有安全保障的法定义务,只要雇员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雇主就必须无条件地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主对于雇员的人身损害本身存有过错,则就其分内所承担的责任属于普通赔偿责任,此普通赔偿责任并不妨碍雇员继续要求雇主对第三人的赔偿份额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当然,假如雇员自己也有过错,对应的过错责任应由雇员自己承担。综上所述,雇员一旦遭受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即可要求雇主承担全部责任。(作者单位:湖南省新田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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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雇主和雇员适用吗?
《侵权责任法》对于雇主和雇员是适用的;只要双方关系中存在着侵权的行为,那么对于侵权的一方就需要承担起被侵权者所有的承担,一般被侵权者可以要求停止侵犯、赔礼道歉和承担所有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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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第三人的侵权,雇员可否要求雇主承担全部责任
[律师回复] 【案情】2013年2月,鸿河公司雇用谢某清扫其施工地段的路面。同年5月,齐某驾车撞上了正在清扫路面的谢某,致其九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齐某负70%的责任,鸿河公司负30%的责任。谢某了解到齐某难以负担高额赔偿费,遂鸿河公司,要求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分歧】
第一种意见认为,应当严格按照过错大小承担对应责任,谢某要求鸿河公司承担所有责任的请求不应得到支持。
第二种意见认为,鸿河公司30%的责任属于过错责任,除应承担过错责任外,其与齐某之间还存在不真正连带责任。谢某有权要求鸿河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之后鸿河公司可以向齐某追偿。【评析】笔者同意
第二种意见。根据交警部门认定,齐某与鸿河公司对谢某的伤残结果均有责任,只不过责任承担比例不同。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
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
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根据此条规定,谢某可以单独齐某,也可以单独鸿河公司。而“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则说明了第三人与雇主之间存在不真正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根本作用在于衡平地对债权人施以救济。其主要特征有:
1.雇员执行职务时受到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损害,赔偿主体既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雇主。
2.对雇主适用的是无过错归责方式。
3.雇主超出责任份额进行赔偿的,超出部分可以向终极责任人进行追偿。上述特征中第二项设定雇主对雇员的职务行为负有安全保障的法定义务,只要雇员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雇主就必须无条件地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主对于雇员的人身损害本身存有过错,则就其分内所承担的责任属于普通赔偿责任,此普通赔偿责任并不妨碍雇员继续要求雇主对第三人的赔偿份额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当然,假如雇员自己也有过错,对应的过错责任应由雇员自己承担。综上所述,雇员一旦遭受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即可要求雇主承担全部责任。(作者单位:湖南省新田县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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