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还要离职申请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8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54人
专家导读 协商解除还要离职申请。因为在这种情况之下,是可以通过提出离职申请的方式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说双方当事人不能够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情况之下,用人单位违法自费劳动者需要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协商解除还要离职申请吗?

一、协商解除还要离职申请吗?

协商解除还要离职申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既可以属于被动离职,也可以是主动离职。如果是公司提出,则是被动离职,需要给于一定的补偿。如果是员工提出,则属于是自动离职,没有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员工离职分为哪两种?

1)员工主动离职,即员工单方面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

2)企业因为员工不胜任岗位、试用不合格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企业方提出终止双方劳动关系

主动离职亦称“跳槽”。员工自愿离开当前工作岗位的行为。一旦离职,即与组织的雇用关系终止。过多的主动离职行为尤其是优秀员工的主动离职,会对组织的士气产生负面影响,重新招募的成本也会导致组织运作费用的上升,对组织产生不利的影响。

被动离职是员工非自愿地离开当前工作岗位的行为。一旦离职,即与组织的雇用关系终止。形式有被裁员、解雇等。产生的原因可能是组织发展导致的工作要求改变和岗位消失,也可能是个人因工作绩效不符合组织要求、缺乏本职工作所需的资格以及个人知识技能的老化导致不再胜任岗位要求等。

在现实生活当中,现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完全是可以的,如果不是因为劳动者本人的原因导致离职,那么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这是严格的按照我们《国家劳动合同法》第46条所作出的规定,如果是违法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总结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4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协商解除还要离职申请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1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0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8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5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6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0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5****58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5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7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0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8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5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2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3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4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宿迁156****115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6****586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5****955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协商解除需写辞职申请书吗
我们诚挚地邀请您通过提交书面申请,共同探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路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此过程中,我们会按照法律规定向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我们希望通过友好的协商方式,妥善处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为您和公司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公司) 乙方:(员工)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一、乙方于 年 月 日入职甲方,甲乙双方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现乙方因___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根据乙方的申请,双方同意于 年 月 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二、甲方与乙方结清以下款项: 1、至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之日止乙方医疗期工资 元。 2、甲方发给乙方相当于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 元。 3、甲方向乙方额外支付相当于 个月工资代通知金人民币 元。 4、甲方向乙方支付相当于 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人民币 元。 上述 1、 2、 3、4项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同意现金领取或由甲方支付到乙方工资帐户中。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向甲方交回工作服、厂牌等属于公司的物品,甲方给乙方开具离职证明。 四、乙方承诺由其自行决定是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甲方将提供协助。 五、乙方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工作交接办结时,甲方与乙方结清工资、经济补偿等费用,乙方同意此后放弃向有关机构(包括乙方、劳动部门、仲裁委和等)主张其它工资(含工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患病待遇等相关之权利。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空白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画押):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方家属(签字画押): 年 月 日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7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协商解除需写辞职申请书吗
我们诚挚地邀请您通过提交书面申请,共同探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路径。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此过程中,我们会按照法律规定向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我们希望通过友好的协商方式,妥善处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为您和公司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协商解除需写辞职申请书吗
我们诚挚地邀请您通过提交书面申请,共同探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路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一致,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在此过程中,我们会按照法律规定向您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除非法律另有特殊规定。我们希望通过友好的协商方式,妥善处理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为您和公司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负责部门:人力资源部参与部门:用人部门财务科
1、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出:公司及员工均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达成一致: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
3、通知工会:公司人事处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通知工会,由工会提出意见,在研究工会的意见后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工会;
4、办理工作交接,由公司人事处安排相关员工办理工作交接;
5、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后,财务科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如是公司方提出解除合同,还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经济补偿;
6、劳动合同解除:完成上述流程后,劳动合同按双方约定解除;
7、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送达相对人(劳动者),可以考虑直接(专递或快件)送达,乃至登报、公告送达等方式,必要时在可以考虑以公证的方式办理以上送达事宜,确保送达问题的万无一失。
8、出具离职证明: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人事处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9、备案:对解除劳动合同的文本原稿、原电子档案以及劳动者违反劳动纪律的证据存档备案,至少保存两年。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协商解除,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互相协商,在彼此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不违背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
3、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员工和单位协解劳动关系都需要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进行。被解除的合同也应当是合法有效的,首先双方都可以先提出解除合同,然后应当达成一致协议,通知公会,由工会做出相应的意见,最后就涉及到办理结算,和相关人事部门做相应的交接,当然员工应当要求公司做出离职证明。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向谁申请?
《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完全两样,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老板觉得我为公司没有做出多大成绩,所以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我很不明白一个问题,就是协商一致代通知金还有吗?
[律师回复]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是指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4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协商离职可以申请失业金吗
协商离职后能否申请失业救济金取决于具体情况。若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共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申领失业救济金。需满足参与失业保险、非个人原因失业、办理失业登记和接受再就业培训等条件。根据缴费年限,失业者可领取不同期限的保险金,最长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和领取期限累加,但不超过24个月。具体发放金额根据缴费年限确定。雇主需按时开具离职证明并报送相关部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你好 最近我的公司要跟我解除合同。可是没有说是什么意思 请问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属于开除吗
[律师回复]
首先,其概念及适用的范畴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终止劳动合同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手段,属于劳动合同制度的内容。开除是对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职工进行的行政处分;除名是行政处理的一种方式,两者均属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职工奖惩制度的内容。
其次,包含的内容不同。开除、除名从内涵上而言,同时包含了两层含义:
1、解除劳动合同;
2、做出行政处分(处理)。
根据适用的不同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5类:
1、单位无过错,员工主动解除;
2、单位有过错,员工被迫解除(单位出现克扣拖欠工资、强迫劳动等);
3、单位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4、员工无过错,单位依法解除(符合劳动者不胜任工作、需法定裁员等条件);
5、员工无过错,单位违法解除(劳动者不胜任工作、需法定裁员等);
6、员工有过错,单位单方解除(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等)。
所以,开除、除名所包含的“解除劳动合同成分”显然是指第6类。
再次,解除劳动合同与开除、除名的不同后果表现在两个方面:
1、有无经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5类情形中,第2-5类,单位应给予员工补偿(第5类需赔偿,即双倍补偿),第
1、6类不需要补偿。而开除、除名仅是对应第6类,显然是不需要补偿的。
2、对工龄及身份的影响:解除劳动合同仅是与一家单位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对员工的身份及之前的工龄产生影响。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被开除和除名将导致两个后果,一是工龄丧失;二是干部身份丧失。但是随着社会保障体制的健全,工龄的存续主要以缴费年限来确定,加之《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实施后,同一单位的不同用工界限已经打破,因此干部身份对一个劳动者也失去了实际意义。
最后,适用的企业不同。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所有的企业;另外,开除、除名则针对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许多民营、外资企业将开除、除名作为企业用人管理的手段,但因不会对员工的身份及之前的工龄产生影响,所以,它的本质就是“员工有过错,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74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协商解除还要离职申请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