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

最新修订 | 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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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参考以下几个标准来估算好的土地房屋价值。一、对比一起拆迁的周围邻居的补偿价格。二、用“市场比较法”来评估房屋价值,而不要用“房屋重置价”来评估。
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

征收拆迁,被征收人最关心的是能拿到多少补偿的钱。

根据法律规定,一个地区的征收拆迁项目是要经过多方的审批、意见交换、论证等程序来确定总的补偿利益。

也就是整个征收拆迁项目的经费支出是有上限的,摊到具体的个人身上,每个被征收人的补偿费用是在一个范围之内的。

通常,在征收拆迁的实际操作中,征收公告之后,征收方就会陆陆续续与被征收人交涉谈判。

这样的谈判协商有数次,直至达到征收方满意的补偿额度为止。

而就在这个过程中,就出现问题了: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代理案件的过程中,有很多当事人反映:“律师,征收方来找我谈判,问我要多少钱。

我不说要多少钱吧,他们给的补偿太低了,我不能签字的。

我报了我的价位吧,征收方说我漫天要价,然后就不跟我谈了,非得让我把价格降下来,否则就不拆我的房子了。

那我也不知道我该要多少钱合适呀?”

这样的问题是很多被征收人都比较苦恼的问题,而这个问题确实也是会直接影响到被征收人最终的补偿费用。

对此,在明律师首先要告诉大家的是:漫天要价确实是不可取的。

当然,被征收人也不要在一开始谈判就透露出自己的底价。

而是要通过数次的博弈,把握住征收方的心态,在掌控了谈判主动权的前提下,报合适价格,才能“一举得胜”。

其次,你该要多少钱才是合适价格?在明律师告诉你,你需要参考以下几个标准来估算好的土地房屋价值。

一、对比一起拆迁的周围邻居的补偿价格

一般来说,一个征收拆迁项目的启动通常是一个村、一个区域内的数家拆迁,而不会是单独的一家一户的拆迁。

为了兼顾平衡和整体的利益,通常说来,和你一起拆迁的周围邻居的补偿和你差不多都是一个标准的。

所以,你该要多少钱?你先去打听打听你周围邻居补了多少钱。

当然,这不是说总的补偿额是多少,而是看单价是多少。

要不然你的房子大,你的邻居房子小,那参照他的总的补偿额度来衡量你的大房子,那你就吃亏大了。

二、用“市场比较法”来评估房屋价值,而不要用“房屋重置价”来评估

上述有提到,被征收人的补偿额度是在“一个范围之内”,而不会是一个具体的数值标准。

所谓“一个范围”内,那么在这个“范围”中,就有低的一段,和高的一端。

这体现在征收拆迁的补偿范围中,“低”与“高”的差距很可能是数十万甚至上百万的差距。

将自己的报价放到这个“范围”高的一端,那么,这个被征收人就是“赢家”。

而这个“范围”是在征收方的接受范围内的。

实践中,能将自己的合适报价放到“高”的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只有少数几个,大部分被征收人其实只得到了“低”范围的补偿费用。

这是为什么呢?

这主要是因为评估计算方法的不一样。

实践中,征收方通常估算房屋价值通常是采取“房屋重置价”来算。

房屋重置价,简单点说就是“一块地值多少钱,建起来的房子值多少钱,二者相加就是房屋的重置价格”。

这样算下来的价格其实只是房屋、土地的成本价格,而省略了房屋、土地的经济价值。

而房屋土地的经济价值恰恰才是最值钱的地方。

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该条款体现了被拆迁房屋的另一个评估方法,即“市场比较法”。

所谓“市场比较法”,是指通过参照适用被征收房屋周边市场的房屋价格来估算房屋价值。

也就是说当时市场中房子是怎么卖的,你的被征收房屋就该怎么补偿。

很显然,这样的话,用“市场比较法”评估出来的房屋价值会远远大于“房屋重置价”评估出来的价格,而“市场比较法”也是法律允许并且鼓励的房屋征收评估方法。

如果你要报合适的“高”价,无疑,用“市场评估法”估算出来的价格会是你最大的补偿利益。

但要提醒一点的是:目前征拆市场上,很多地区的征收方通常是不会准许被征收人用“市场评估法”来计算土地房屋的补偿价值的,这需要专业律师来操作。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以“只为被拆迁人维权”为宗旨,为您服务。

综合上述两点计算出你的土地、房屋总的价格,就是你在占据了谈判主动地位前提下,应该要的最合适、最大化补偿利益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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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纠纷处理方式
1、行政裁决
对拆迁人与被拆迁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拆迁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的内容包括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2、依法起诉
若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60日内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做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为了不影响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诉讼期间,拆迁人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了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情况下,诉讼期间可以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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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拆迁条例》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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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应当通过司法、仲裁途径来解决。如果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拆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如采取仲裁方式,拆迁当事人必须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仲裁协议包括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方式在纠纷前或纠纷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委员会的选择由当事人协议确定。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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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屋拆迁时房屋上有什么标记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所需的费用就是征地拆迁补偿费。
征地拆迁补偿费主要由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建筑物拆迁补偿费等构成。
  
1.耕地征用补偿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房屋建筑物拆迁补偿按以实际拆迁数量按一定的价值标准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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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拆迁中断水断电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拆迁,应该怎么维权 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如果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的暴力手段进行征收的,是属于违法征收的行为,被征收人可以报警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发生农村征地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 对于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土地征用的行为,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提起行政诉讼,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 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 政府是征地行为的主导者和执行者,对于政府、用地单位甚至是村组织的拆迁征地方案和行为都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上级政府部分对该征地的行为进行审查。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可以撤销该行为。 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 政府征地时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征收或者是采用强制征地的手段征用的,造成村民财产损失的,可以就侵权之诉向提讼。根据案情进行民事判决,可以要求该部门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或者是回复原状等方式解决。 4、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也可采用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在征地补偿协议中约定可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征地部门在赔偿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补偿的,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有恰当的解决方式。也可在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签订民事调解书,节省诉讼资源。 5、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 征地部门在下发征地方案前,可以就该征地的范围、征地的补偿项目和补偿款项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听取专家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科学民主决策,减少争议。
房屋拆迁后,先补偿后拆迁,是拆迁补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先补偿后拆迁是法定的拆迁程序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进行拆迁后补偿是属于法定的程序,如果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先补偿后搬迁】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依据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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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计算的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计算的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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