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害怕对方隐藏财产,是否可以调查对方?

最新修订 | 2024-09-02
浏览10w+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在离婚诉讼时调查财产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的,而诉讼本身是一种通过公权力来实现自己请求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因此本身涉及到很多法律规定,对很多细节规定得较为严格,在进行诉讼时应当积极寻求法律和公权力的保障,不要自己轻举妄动。
离婚害怕对方隐藏财产,是否可以调查对方?

在解除婚姻关系时,涉及到的主要问题就是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有子女的需要分配抚养权、协商探望权行使的时间和方式、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婚姻关系的建立意味着人身关系的改变和财产关系的产生,因此在解除婚姻关系时也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

离婚时涉及到的最为复杂的问题其实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无论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识别、分割的方式和份额,还是具体分割财产的操作,都涉及到很多法律上的细节问题,夫妻共同财产本身财产内容的多样性也使得在在面对相关情况时不能一概而论。

协议离婚一般是当事人在达成一致后签订离婚协议书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在对财产处分时双方已经认可了相关约定;而在诉讼离婚中,需要人民法院来裁判财产分割的当事人往往会担忧对方隐匿夫妻共同财产,造成自己的损失,因此本文将介绍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当事人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哪些财产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认定夫妻共同财产时,很多当事人都存在误区,认为只有夫妻双方共同产生和付出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是错误的将夫妻共同财产本身的“共同共有”性质理解成了“按份共有”,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是将属于其范围内的财产进行平等的分割,而不是像按份共有一样按照共有人的付出进行分割的。

夫妻共同财产背后暗含的法律含义在于,婚姻关系是让夫妻双方共同生活、共同经营财产和家庭的非常亲密的人身关系,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产生的财产性收益背后实质上都包含着另一方在生活中的付出和帮助,据此设置了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含在夫妻双方在婚内的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进行生产经营和投资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取得的收益、继承或者是赠与中取得的财产等,在婚姻关系结束时应当双方平等分割;同时这也解释了很多当事人存在的疑问,即婚后个人出资买房产为何不属于个人财产,因为婚后使用的财产本身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同时,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婚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或破产安置补偿费、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也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都可以要求进行分割的。

二、离婚时如何调查对方的财产?

首先需要请各位当事人避免的一个误区是,虽然离婚诉讼离婚财产调查本身会出现在中外的各种影视作品当中,但为了艺术效果进行过加工的情节本身是可能存在很多法律问题的,请各位当事人不要效仿,比如进行财产调查或者是婚外情调查时,不要聘请私家侦探一类的人帮助您收集证据

这是因为需要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证据本身需要具备合法性才能够被采信,如果证据本身是通过非法的手段获得的,例如侵犯了他人隐私权,这样的证据是无法在法庭上被认定的,也会影响自己主张的事实,因此如果需要调查对方的财产,请当事人在律师和法庭的帮助下收集相关的证据。

当事人需要查询对方的财产情况的,可以向法庭说明情况,申请调查令去银行调取对方账户的银行存款和转账流水,在社保局可以调取住房公积金和养老保险金等信息,对对方登记的不动产和名下的公司也可以申请调查令进行查询。

综上所述,在离婚诉讼时调查财产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的,而诉讼本身是一种通过公权力来实现自己请求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因此本身涉及到很多法律规定,对很多细节规定得较为严格,在进行诉讼时应当积极寻求法律和公权力的保障,不要自己轻举妄动。

本文为大家综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进行夫妻共同财产调查的方法,收集证据需要依靠法律途径,但当事人在生活中也可以注意相关蛛丝马迹,夫妻双方的婚姻生活需要信任和爱来支撑,也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必要的时候可以联系信金国专业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帮助解决您的疑惑和问题,为您的婚姻家庭保驾护航。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7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3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害怕对方隐藏财产,是否可以调查对方?
一键咨询
  • 171****66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2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2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7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1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6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6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31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8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6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5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0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5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1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害怕对方隐藏财产,可以调查对方吗?
在离婚诉讼时调查财产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的,而诉讼本身是一种通过公权力来实现自己请求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因此本身涉及到很多法律规定,对很多细节规定得较为严格,在进行诉讼时应当积极寻求法律和公权力的保障,不要自己轻举妄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该怎么才能查清被执行人转移隐藏的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从申请人处挖掘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被执行人有无网站,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帐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及隐匿财产的线索。
2、案外人报告或悬赏举报: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悬赏执行。即若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被执行人财产查找不到而使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悬赏执行,鼓励有关知情人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其到期债权。同时应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若申请悬赏执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讲明奖赏方法及金额,并交纳公告费。从被执行人关联方打探其债权情况。
3、从被执行人处取得。
(1)套取:
(2)安排“线人”进入被执行人单位。
(3)跟踪被执行人出纳,发现其帐户上有钱的开户行。
(4)被执行人门前经常停放车辆。
(5)被执行人单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银行。
4、律师依法主动查明:工商档案查询被执行人开户行、账户、账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股东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有无抽逃出资。被执行人缴纳水费、电费、税款等相关部门,知识产权可向国家商标管理局、专利局,不动产的查找主要是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等管理部门查询。
5、积极协助人民调查和申请人民给律师签发财产调查令。不过很多省份还没有具体的实行。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界定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首先,妨害公务罪指向的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向的对象是已生效的判决、裁定;
其次,妨害公务罪的方法必须是用暴力、威胁的方法,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要求用这种方法。注: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往往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到现场强制执行判决、裁定时(如违章建筑、强制搬迁时),对执行人员实施暴力的方法阻碍执行,这既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又具有妨害公务的特征。因使用暴力目的是阻碍执行判决、裁定,所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更为恰当。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故意、故意伤害的界限当事人以暴力阻止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其暴力程度应以造成轻伤害为限度,如果行为人在抗拒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将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甚至杀害的,则应按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罪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罪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离婚后害怕对方隐藏财产,能不能调查对方?
在离婚诉讼时调查财产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的,而诉讼本身是一种通过公权力来实现自己请求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因此本身涉及到很多法律规定,对很多细节规定得较为严格,在进行诉讼时应当积极寻求法律和公权力的保障,不要自己轻举妄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能怎么才能查清被执行人转移隐藏的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能怎么才能查清被执行人转移隐藏的财产问题解答如下,
1、从申请人处挖掘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签订的合同、往来函件、传真,被执行人有无网站,以及在经济往来过程中所了解的被执行人的住址或办公地点、联系方式、动产、不动产及各种收益、债权、银行帐号等基本情况、财产保全的情况以及证明材料、被执行人的行踪及隐匿财产的线索。
2、案外人报告或悬赏举报:告知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悬赏执行。即若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被执行人财产查找不到而使案件不能得以执行时,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悬赏执行,鼓励有关知情人员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或其到期债权。同时应明确告知申请执行人若申请悬赏执行必须提出书面申请,讲明奖赏方法及金额,并交纳公告费。从被执行人关联方打探其债权情况。
3、从被执行人处取得。
(1)套取:
(2)安排“线人”进入被执行人单位。
(3)跟踪被执行人出纳,发现其帐户上有钱的开户行。
(4)被执行人门前经常停放车辆。
(5)被执行人单位或家庭住址附近的银行。
4、律师依法主动查明:工商档案查询被执行人开户行、账户、账号,股权、子公司、分公司、股东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验资报告股东出资是否虚假、到位,有无抽逃出资。被执行人缴纳水费、电费、税款等相关部门,知识产权可向国家商标管理局、专利局,不动产的查找主要是到土地、房产、国有资产、林业等管理部门查询。
5、积极协助人民调查和申请人民给律师签发财产调查令。不过很多省份还没有具体的实行。
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界定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妨害公务罪的界限
首先,妨害公务罪指向的对象是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指向的对象是已生效的判决、裁定;
其次,妨害公务罪的方法必须是用暴力、威胁的方法,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要求用这种方法。注:司法实践中,有的当事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往往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到现场强制执行判决、裁定时(如违章建筑、强制搬迁时),对执行人员实施暴力的方法阻碍执行,这既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又具有妨害公务的特征。因使用暴力目的是阻碍执行判决、裁定,所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更为恰当。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与故意、故意伤害的界限当事人以暴力阻止司法工作人员执行判决、裁定,其暴力程度应以造成轻伤害为限度,如果行为人在抗拒判决、裁定执行过程中将执行人员或协助执行人员打成重伤甚至杀害的,则应按牵连犯的原则,从一重罪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罪处理。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303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离婚时怕对方隐藏财产,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吗?
在离婚诉讼时调查财产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的,而诉讼本身是一种通过公权力来实现自己请求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因此本身涉及到很多法律规定,对很多细节规定得较为严格,在进行诉讼时应当积极寻求法律和公权力的保障,不要自己轻举妄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广东省隐藏隐瞒犯罪所得罪立案标准
[律师回复] 今天我们来谈一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立案标准。我们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犯罪之一就是盗窃犯罪,一旦物品被盗窃之后,想要追缴回赃物就会非常困难,这主要是因为很多惯犯都有成熟的销赃网络,盗窃物品一旦被销赃、转移,就很难再追回。因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罪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严惩。该罪名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面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罚: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   (二)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无法挽回的;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进行追究的。犯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害怕对方隐藏财产,离婚时可不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
在离婚诉讼时调查财产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的,而诉讼本身是一种通过公权力来实现自己请求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因此本身涉及到很多法律规定,对很多细节规定得较为严格,在进行诉讼时应当积极寻求法律和公权力的保障,不要自己轻举妄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隐藏和包疵罪怎样判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隐藏和包疵罪怎样判刑问题解答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犯罪对象是各种依照刑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人。  
(二)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窝藏,是指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点是使司法机关不能或者难以发现犯罪的人,因此,除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外,向犯罪的人通报侦查或追捕的动静、向犯罪的人提供化装的用具等等,也属于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在司法机关追捕的过程中,行为人出于某种特殊原因为了使犯罪人逃匿,而自己冒充犯罪的人向司法机关投案或者实施其他使司法机关误认为自己为原犯罪人的行为的,也应认定为本罪。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窝藏、包庇的犯罪人,是指已经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既包括犯罪后潜逃未归案的犯罪人,也包括被司法机关羁押而脱逃的未决犯与已决犯。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四)主观要件  本罪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明知,是指认识到自己窝藏、包庇的是犯罪的人。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明知是犯罪人的,当然成立本罪;在开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时不明知是犯罪人,但发现对方是犯罪人后仍然继续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也成立本罪。根据本条的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以本罪论处。  编辑本段认定  
(一)本罪与事前有通谋的共同犯罪窝藏、包庇行为是在被窝藏、包庇的人犯罪后实施的,其犯罪故意也是在他人犯罪后产生的,即只有在与犯罪人没有事前通谋的情况下,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才成立本罪。如果行为人事前与犯罪人通谋,商定待犯罪人实行犯罪后予以窝藏、包庇的,则成立共同犯罪。因此,本法第30条第2款规定,犯窝藏、包庇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共同犯罪所犯之罪的法定刑低于窝藏、包庇罪的法定刑,也应以共同犯罪论处。
(二)本罪与伪证罪的界限伪证罪中的故意作虚假证明为犯罪人隐匿罪证的行为,与窝藏、包庇罪有相似之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本罪为一般主体;而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只限于证人、鉴定人、记录人与翻译人。

2)本罪发生的时间没有限制;而伪证罪必须发生在刑事诉讼中。

3)本罪是通过使犯罪人逃匿或者采取其他庇护方法,使其逃避刑事制裁;伪证罪掩盖的是何案件有重要关系的犯罪情节。

4)窝减、包庇的对象既可以是未决犯,也可以是已决犯;而伪证罪所包庇的对象只能是未决犯。
(三)本罪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界限1979年刑法没有规定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故以往的刑法理论认为,消灭罪迹与毁灭罪证的行为构成包庇罪。本法增设了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之后,也有人认为包庇罪包括帮助湮灭罪迹和毁灭罪证的行为。我们认为,根据刑法的规定,包庇罪应仅限于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而不包括帮助犯罪人毁灭或者伪造证据的行为。不过,这两种犯罪的法定刑相差较大,如何合理划清其界限,还需要研究。  编辑本段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主要指窝藏、包庇多人的;多次实施窝藏、包庇行为的;窝藏、包庇罪行极其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等。四、刑法条文第三百一十条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第三百六十二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编辑本段定义明细  下面很多罪行都可归纳为职务包庇罪:  枉法追诉  枉法追诉、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行为。
1、对明知是无罪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以追究刑事责任为目的进行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审判的;
2、对明知是有罪的人,即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人,采取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其他隐瞒事实、违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使其不受立案、侦查(含采取强制措施)、、审判的;
3、在立案后,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应该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或者虽然采取强制措施,但无正当理由中断侦查或者超过法定期限不采取任何措施,实际放任不管,以及违法撤销、变更强制措施,致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脱离司法机关侦控的;
4、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出枉法判决、裁定,即有罪判无罪、无罪判有罪,或者重罪轻判、轻罪重判的;
5、其他枉法追诉、不追诉、枉法裁判行为。  报复陷害案  国家工作人员、假公济私,对控告人、检举人、批评人、证人或者执法人员实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报复陷害,致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严重损害的;
2、报复陷害,手段恶劣的;
3、报复陷害,致人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4、报复陷害,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不移交刑事案件案。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案件不移交的;
2、3次以上不移交犯罪案件,或者一次不移交犯罪案件涉及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的;
3、司法机关发现并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
4、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牟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案  国家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做枉法裁判;或者利用职务,包庇、窝藏经济犯罪分子,隐瞒、掩饰其犯罪事实,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
1、司法工作人员,使明知是无罪的人受到追诉的;
2、司法工作人员,故意包庇,使有罪的人不受追诉的;
3、司法工作人员,故意歪曲事实和法律,作出违反事实,违反法律的判决、裁定或决定,情节严重的;
4、海关、工商管理、税务或者其他执法部门工作人员,故意做枉法决定或者裁决,情节严重的;
5、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包庇、窝藏、套汇、投机倒把、重大盗窃、贩毒、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等犯罪分子,隐瞒、掩饰其犯罪事实的;
6、对经济犯罪分子和犯罪事实知情的直接主管人员不依法报案和不如实作证的;
7、执法工作人员和其他执法部门工作人员,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伪证案  在侦查、审判过程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意图陷害他人或为他人隐匿罪证,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的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或者是国家工作人员为严重经济犯罪分子销毁、隐匿罪证,制造伪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伪证行为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轻罪重判的;
2、伪证行为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处罚或者重罪轻判的;
3、伪证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
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经济犯罪分子销毁罪证或者制造伪证的;
5、由于伪证行为,致使他人自杀或精神失常的;
6、伪证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案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徇私枉法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枉法裁判罪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3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果在离婚后害怕对方隐藏财产,是否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
在离婚诉讼时调查财产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的,而诉讼本身是一种通过公权力来实现自己请求的解决问题的途径,因此本身涉及到很多法律规定,对很多细节规定得较为严格,在进行诉讼时应当积极寻求法律和公权力的保障,不要自己轻举妄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离婚害怕对方隐藏财产,是否可以调查对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