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来说说你能分多少补偿

最新修订 | 2024-08-28
浏览10w+
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
一、农村征地的补偿标准: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二、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计算规则:1、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土地征收,来说说你能分多少补偿

这是一个盛行征收拆迁的时代。

也许是国家的政策导向,也许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全国各地普遍拉开了土地征收运动。

随之而起的是身临其境的被征收当事人征地补偿费的关注。

几乎所有的被征收者,听到土地征收消息的第一反应就是:我家的那块地能分多少钱呢?

对呀,如果你的土地要被征收或正在被征收,你能分多少钱呢?政府分给你的钱你会觉得满意吗?有没有会相比较市场价会高一点的补偿呢?这钱都是怎么分的呢?……很多疑问都会随着补偿费的问题而延伸开。

目前,在土地征收实践中,由于征收程序不规范和直接操作征收拆迁工作人员的违规执法等原因,会直接损害被征收人的实际利益。

反馈到被征收人身上的现象就是现下的征收拆迁补偿费普遍偏低,由此而引发了很多暴力纠纷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如是说。

那到底被征收人该分多少钱才合适呢?下面跟着在明律师来看看关于征地补偿的相关问题,然后根据这些法律规定计算,你来说说看,你能分多少钱。

一、农村征地的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即:征地补偿费用分为三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助费。

而对于这三块费用,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要给村集体。

也就是说,被征地人计算自己最后的补偿费用时,不能将土地的补偿费用计算在内。

这一点的法律依据在《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还有相关法律细则规定: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但在分配时,或者是所有村民都有权平均分、然后由村里给被征地人另行调配土地;或者是多分配给被征地人一些款项作为补偿、而没有被征地的村民就少分或是不分给所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二、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计算规则:

1、土地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安置补助费: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地方的具体情况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根据上述的基本法律规定,各被征地人都可根据上述的框架规定来计算出自己大概的征地补偿费用,以避免征收方的过度压价和自己不合理的要价。

在一个合法合理的价格区间内与征收方协商谈判更有利于权益的维护。

那大家都来说说,根据这个标准,你能拿到多少征地补偿费用呢?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4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土地征收,来说说你能分多少补偿
一键咨询
  • 137****86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54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2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5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7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5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4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3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2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40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6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8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8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7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2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土地征收,来说说你能分多少补偿
征地补偿费用分为三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助费。而对于这三块费用,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要给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征用,土地转让,土地征用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征用与土地转让是什么意思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批准,并依法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民补偿后,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收归国有的行政行为。国家有权依法征用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土地等。 土地转让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有偿或无偿地由甲转给乙的行为。在土地私有制条件下,土地买卖、土地出租等属于有偿转让;土地赠与、土地遗赠等属于无偿转让。 土地转让有两种情况: 1、土地所有人将土地所有权有偿或无偿地转移给他人。有偿的是买卖,无偿的是赠与或遗赠。土地转让行为只能发生在土地私有制的社会里,我国在农业、手工业和工商业改造基本完成之后,土地变私有制为公有制,因而不允许土地转让。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受让人仅对土地享有使用权,而所有权仍属于国家或集体。 2、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土地转让指承包人自找对象,由第三者代替自己向发包人履行承包合同的行为。转让的合同内容虽无改变,但是变更了承包人,终结了原承包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了受让人与发包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时,承包方与第三者应订立书面协议。
征用土地和征收土地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1.本质区别:土地征收: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土地征用:用完后仍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人。
2.实施程序不同。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土地征收的程序比土地征用的程序更为严格。
3.审批机关不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土地征用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4.补偿不同: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其补偿较土地征用而言要高一些。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6.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7.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一般来说征收土地多少一亩?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征收土地公告的来历,你应当关注
征收土地方案最终以“征收土地公告”的形式出现在广大被征地农民面前,并据此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安置途径、补偿标准。“一书四方案”依法是应当由地方国土部门依职权主动公开的信息,而无需被征收人自行申请。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征用征收土地的区别
[律师回复] 1.本质区别:土地征收:征收人的土地所有权因国家的征收而消灭,土地征用:用完后仍将土地归还原土地所有人。
2.实施程序不同。根据相关的规定,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土地征收的程序比土地征用的程序更为严格。
3.审批机关不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土地征用的审批权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4.补偿不同:由于土地征收是所有权的转移,其补偿较土地征用而言要高一些。征收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而征用土地只是补偿原土地使用者在征用期间不能从事农业生产的土地补偿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没有安置补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土地征收来袭,你了解征收的补偿标准规定吗?
征地补偿费用分为三大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助费。而对于这三块费用,安置补助费、青苗费是直接支付给被征地人的,土地补偿费要给村集体。土地补偿费由村集体统一分配,具体如何分要经村民代表大会决定。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土地征收的土地使用税是怎么征收的
[律师回复] 土地使用税是如何征收的,征税对象包括哪些 1、土地使用税是如何征收的 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2、土地使用税方法如下: 1、土地使用税按面积缴纳,每季度缴一次。 2、房产税计税基数问题:不单单是固定资产下的房产项目记载金额,应加土地购置价、开发土地成本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及印花税、办证费,再加核心空调、智能化楼宇设备、新建建筑物初次装修费、采暖锅炉等与房产不可分割的设备、给排水、采暖、消防设备价值。 3、土地纳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时有一特殊情况:宗地容积率低0.5的,按房产面积的2倍计算并确定房产原值的地价外,宗地容积率高于0.5的,一律按地价全额计入房产税。 4、“大地小房”即宗地容积率低于0. 5,按房产面积的2倍计算并确定计入房产地价。 5、容积率,是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房产税计税基数确定后,乘以70%,再按 1.2% 计算应纳税额。 3、土地征收对象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3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4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来说国有土地可以征收吗
土地是国有的,如果政府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强行征收土地,但会按原用途给予补偿;如果征收决定或者补偿不服的,那么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法院判决。更多关于国有土地可以征收吗的问题,可以从下方文章中了解。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最近县上正在搞土地征用的宣传,但是我对这方面还是有很多不明白的。请问土地征用补偿标准是什么及其征用土地具有的特征是什么
[律师回复] 以下是土地的征用补偿标准:
(一)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二)国土资源部公布新版土地征用补偿标准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考虑。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由用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的标准。
征用土地是国家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一定补偿的行为。按目前的规定,一是城市建设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内统一规划、统一开发成建设用地需要征用土地的,可以由县、市人民政府实行统一征用。二是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区外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项目确需单独选址的,国家可以单独为其办理征用土地。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34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征收 > 土地征收,来说说你能分多少补偿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