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条件还没有谈妥,房屋被拆了该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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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
一、如果拆迁方给出的拆迁补偿不合理,千万别签协议,复议、诉讼都是维权方式,能为你争取到主动的协商地位,能有效提高拆迁补偿。二、不盲从、不附和邻居意见和决定。使是同一片地区拆迁,每个人的情况都会有不一样的地方,补偿也不尽相同。
拆迁条件还没有谈妥,房屋被拆了该怎么办

拆迁人不满意拆迁的补偿条件,房子还是被强拆了。

这是为什么呢?

拆迁正强势推进,全国各地普遍展开了拆迁工程。

而随着拆迁越来越多,其反映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

其中,一个在各地都普遍存在的最为明显的问题是:强拆。

这里要说到一个合法强拆的问题。

即:《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条例可以看出,法院执行合法强拆的前提是被拆迁人不行使复议、诉讼等法律权利,且不履行补偿决定时,才可以申请强拆执行程序

而在现实的拆迁中,基本上没有能执行合法强拆的条件。

也就是说,我们在现实中看到或听到的强拆,大部分都涉及非法强拆的。

按照拆迁程序来说,都是要先进行协商和谈判,在拆迁方与被拆迁人达成一致的补偿意见,补偿款项到达被拆迁人户头后,方能实施房屋的拆迁。

但事实上,很多时候拆迁方给的拆迁补偿是很低的,因此其实很多被拆迁人并不满意。

期间也会有双方的协商,但往往没有什么实际的效果。

而奇怪的是,就算是被拆迁人不满意拆迁的补偿条件,房子还是被强拆了。

这是为什么呢?

这一方面是因为被拆迁人有从众的心理。

即看着周围乡里乡亲的人都同意拆迁了,自己还不同意好像不太好,于是也就咬咬牙,任凭拆迁方“处置”了。

这另一方面是因为拆迁方有拆迁预算,要达到低成本的拆迁目的。

所以从一开始就开始压价,对一些比较好说话、没有反抗意识或者反抗能力的人也就“知会”一声,说拆就拆。

因此,即使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协议,房子还是就被拆了。

但这样的行为切切实实的侵害了被拆迁人的利益。

随着拆迁深入,关注拆迁法律的人也越来越多。

很多被拆迁人也开始觉醒:这必须得有合法合理的拆迁补偿,才能足够支撑后期的生活。

因此,对于没有达成一致补偿协议的强拆,被拆迁人一定要进行有效的维权。

那被拆迁人应该怎么做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为您提供几点建议:

一、如果拆迁方给出的拆迁补偿不合理,千万别签协议,复议、诉讼都是维权方式,能为你争取到主动的协商地位,能有效提高拆迁补偿。

二、不盲从、不附和邻居意见和决定。

即使是同一片地区拆迁,每个人的情况都会有不一样的地方,补偿也不尽相同。

利益是自己的,只有靠自己争取才会有。

而如果好的维权措施能争回来的利益可能是在原有补偿基础上的十倍或百倍。

三、如果在协议没谈拢的前提下,房屋就被强拆了,一定要及时、尽早的聘请拆迁律师帮助,以将损失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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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谈不妥怎么办?
拆迁补偿谈不妥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要提出诉讼的话,那么需要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拆迁补偿谈不妥怎么办,在下文当中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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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房屋拆迁谈判需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拆迁中对补偿的讨价还价并不意味着要折中双方的谈判价码,价码折中并不是一种真正公平的补偿方式。 在进行拆迁谈判开始前,一定要搞清楚对方是否合法的授权,有没有权利代表拆迁人进行谈判,最高谈判权限是什么。 进入了拆迁谈判的关键关节,对方往往会以“没有授权”、“说了不算”等借口来进行推脱。 如果遇到僵局首先通过解决一些小的拆迁补偿问题为双方创造谈判机会,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一些微不足道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拆迁人就会变得更加容易被说服。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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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与拆迁方谈拆迁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与拆迁方谈拆迁补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与拆迁方谈拆迁补偿
1、拆迁谈判属于拆迁工作的核心内容:拆迁谈判贯穿整个拆迁过程,包括裁决受理后乃至诉讼程序中,均存在拆迁协商可能性,无论是城管、税务等方面对拆迁户的调查以及拆迁公司的,其目的都是为了在谈判上掌握主动权,让拆迁户做出让步,属于拆迁实施的核心部分。
2、谈判双方不对等性,一方是散兵游勇,一方是或拆迁公司。一般情况,动迁人员熟知法律法规,熟知每一户情况,而对于每一户该具体如何说,如何做,每一句话都会进行认真安排,如何战争前的部署,甚至采取非正常的手段向被拆迁人施加压力,如动用城管、国土、税务等各部门查你,更有甚者性质的人员也会介入拆迁,拆迁公司雇佣社会人员逼迁比比皆是,各种手段都不行的可申请。
一、拆迁谈判的开局技巧:
1、 提出高于预期的拆迁安置补偿条件,但一定注意不要让对方认为你是在满天要价。
2、作为被拆迁人最好不要接受拆迁人第一次拆迁补偿报价,除非你拿到了一份合法的、完整的评估报告。
如果不假思索的就答应对方的第一次报价,这种做法通常会让对方产生两种反应:我们本来可以做的更好,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3、学会在接受拆迁人关于拆迁安置补偿条件时感到意外,如果我们的被拆迁人能够读懂拆迁评估报告,就要是这对里面的一些项目学会感到意外,在你表示有些意外后,对方通常会做出一些让步。如果你不表示意外,对方通常会拆迁人变得更加强硬。
4、避免对抗性的拆迁补偿谈判。千万不要在谈判刚开始就和拆迁人争辩,产生敌对情绪,这样只会导致对抗,致使谈判不能正常进行下去。
5、拆迁谈判中“钳子策略”的使用。一定要把精力集中到具体的补偿项目上比如自建面积的测量与补偿等,千万不要在意补偿总额,也不要用百分比的方式进行补偿谈判。
二、拆迁谈判的中期技巧:
1、 一定要学会应对没有决定权的“拆迁人”。
在进行拆迁谈判开始前,一定要搞清楚对方是否合法的授权,有没有权利代表拆迁人进行谈判,最高谈判权限是什么。进入了拆迁谈判的关键关节,对方往往会以“没有授权”、“说了不算”等借口来进行推脱。
2、 在拆迁谈判中绝对不要对补偿款进行“折中补偿”。
拆迁中对补偿的讨价还价并不意味着要折中双方的谈判价码,价码折中并不是一种真正公平的补偿方式。
3、学会应对拆迁谈判补偿的僵局。
如果遇到僵局首先通过解决一些小的拆迁补偿问题为双方创造谈判机会,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一些微不足道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拆迁人就会变得更加容易被说服。
4、只要是在补偿的某一项问题上做出了让步一定要在其他方面索取回报。
三、拆迁谈判的结尾技巧:
1、严格防范对方的“白脸-黑脸”策略,在这里面一定要注意,区别拆迁人与拆迁公司。往往拆迁人唱白脸,拆迁公司的人唱黑脸。但在这里面起到决定作用的是唱白脸的拆迁人,要知道拆迁人一定清楚拆迁规划。
2、拆迁补偿谈判中最后一个环节中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减少让步的幅度,关键在于以下三点:
(1)一定不要在拆迁补偿谈判一开始就做出让步,自己主动减少补偿项目和数额。
(2)一定谨防对方的心理战,尤其是奖励期心理战,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奖励期补偿如果错过就没有机会了。
(3)一定不要因为拆迁人要你报出“一口价”,或者声称自己“不喜欢讨价还价”而一次性让出所有拆迁补偿利益。
3、要有适时收回一开始所谈全部补偿条件的勇气。
谈解决房屋拆迁合同纠纷的诉讼手续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审判实践中,常常遇到被拆迁人因不知道解决房屋拆迁合同纠纷的诉讼程序而“走冤枉路,花冤枉钱”现象。为了方便拆迁人的诉讼,减轻诉累,就有必要了解一下解决房屋拆迁合同纠纷的诉讼程序。
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一定补偿活动。房屋拆迁合同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条例规定的补偿、安置等问题签订的书面协议。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如果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按最高人民法释[2005]9号《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人民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中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逝迁人与房屋承担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并告知当事人可以按照《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是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指提起行政诉讼)。在诉讼期间如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安置或者提供了周转用房的,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如果当事人因履行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发生纠纷时,按最高人民法释[2003]7号《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果拆迁人将该补偿安置房屋另行出卖给第三人,被拆迁人请求优先取得补偿安置房屋的,应予支持。被拆迁人因房屋安置协议订立后,拆迁人未告知被拆迁人又将房屋抵押或出卖给第三人,导致房屋安置协议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被拆迁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安置房屋的价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拆迁人承担不超过安置房屋价款一倍的赔偿责任。该请求权的行使,可在两年之内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单位:牡丹江市铁路运输
地址:牡丹江市光华街140号
邮编:157000
时间:2007年3月25日
应该如何与拆迁方谈拆迁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如何与拆迁方谈拆迁补偿
1、拆迁谈判属于拆迁工作的核心内容:拆迁谈判贯穿整个拆迁过程,包括裁决受理后乃至诉讼程序中,均存在拆迁协商可能性,无论是城管、税务等方面对拆迁户的调查以及拆迁公司的,其目的都是为了在谈判上掌握主动权,让拆迁户做出让步,属于拆迁实施的核心部分。
2、谈判双方不对等性,一方是散兵游勇,一方是或拆迁公司。一般情况,动迁人员熟知法律法规,熟知每一户情况,而对于每一户该具体如何说,如何做,每一句话都会进行认真安排,如何战争前的部署,甚至采取非正常的手段向被拆迁人施加压力,如动用城管、国土、税务等各部门查你,更有甚者性质的人员也会介入拆迁,拆迁公司雇佣社会人员逼迁比比皆是,各种手段都不行的可申请。
一、拆迁谈判的开局技巧:
1、 提出高于预期的拆迁安置补偿条件,但一定注意不要让对方认为你是在满天要价。
2、作为被拆迁人最好不要接受拆迁人第一次拆迁补偿报价,除非你拿到了一份合法的、完整的评估报告。
如果不假思索的就答应对方的第一次报价,这种做法通常会让对方产生两种反应:我们本来可以做的更好,一定是哪里出了问题。
3、学会在接受拆迁人关于拆迁安置补偿条件时感到意外,如果我们的被拆迁人能够读懂拆迁评估报告,就要是这对里面的一些项目学会感到意外,在你表示有些意外后,对方通常会做出一些让步。如果你不表示意外,对方通常会拆迁人变得更加强硬。
4、避免对抗性的拆迁补偿谈判。千万不要在谈判刚开始就和拆迁人争辩,产生敌对情绪,这样只会导致对抗,致使谈判不能正常进行下去。
5、拆迁谈判中“钳子策略”的使用。一定要把精力集中到具体的补偿项目上比如自建面积的测量与补偿等,千万不要在意补偿总额,也不要用百分比的方式进行补偿谈判。
二、拆迁谈判的中期技巧:
1、 一定要学会应对没有决定权的“拆迁人”。
在进行拆迁谈判开始前,一定要搞清楚对方是否合法的授权,有没有权利代表拆迁人进行谈判,最高谈判权限是什么。进入了拆迁谈判的关键关节,对方往往会以“没有授权”、“说了不算”等借口来进行推脱。
2、 在拆迁谈判中绝对不要对补偿款进行“折中补偿”。
拆迁中对补偿的讨价还价并不意味着要折中双方的谈判价码,价码折中并不是一种真正公平的补偿方式。
3、学会应对拆迁谈判补偿的僵局。
如果遇到僵局首先通过解决一些小的拆迁补偿问题为双方创造谈判机会,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在一些微不足道的问题上达成一致,拆迁人就会变得更加容易被说服。
4、只要是在补偿的某一项问题上做出了让步一定要在其他方面索取回报。
三、拆迁谈判的结尾技巧:
1、严格防范对方的“白脸-黑脸”策略,在这里面一定要注意,区别拆迁人与拆迁公司。往往拆迁人唱白脸,拆迁公司的人唱黑脸。但在这里面起到决定作用的是唱白脸的拆迁人,要知道拆迁人一定清楚拆迁规划。
2、拆迁补偿谈判中最后一个环节中最重要的就是如何减少让步的幅度,关键在于以下三点:
(1)一定不要在拆迁补偿谈判一开始就做出让步,自己主动减少补偿项目和数额。
(2)一定谨防对方的心理战,尤其是奖励期心理战,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奖励期补偿如果错过就没有机会了。
(3)一定不要因为拆迁人要你报出“一口价”,或者声称自己“不喜欢讨价还价”而一次性让出所有拆迁补偿利益。
3、要有适时收回一开始所谈全部补偿条件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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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条件还没有谈妥,凭什么强拆被拆迁人的房屋
一、如果拆迁方给出的拆迁补偿不合理,千万别签协议,复议、诉讼都是维权方式,能为你争取到主动的协商地位,能有效提高拆迁补偿。二、不盲从、不附和邻居意见和决定。使是同一片地区拆迁,每个人的情况都会有不一样的地方,补偿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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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一、对自己能获得的补偿有一个心理预期
能获得多少补偿不是张口就来的,而是通过自己的初步估算来的。以房屋征收为例,弄清楚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装饰装修花了多少钱等问题十分有必要。这样我们了解自己能获得多少补偿时心里就有了一个底,不至于漫天要价,也不至于要个“白菜价”。
二、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的违法点
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的违法点十分必要,补偿谈判类似于商业谈判都必须有自己的筹码,否则就丧失了谈判的主动权或者不过是在浪费时间说话而已。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找到项目的违法点就相当于增加了谈判的筹码。找到的违法点越多,谈判的筹码也就越多,谈判中掌握的主动更多,提高补偿的可能性也就更高。
三、制定好谈判的策略和方案
在谈判开始前要制定谈判的测量和方案。了解自己有哪些筹码,在哪些地方可以提高补偿,在哪些地方可以让步等。同时也要了解征迁人的情况,如征迁期限是多少,征迁人和与自身情况差不多的被征迁户是怎么谈的等问题。结合自己的优势和被征迁人的劣势,制定出合理的谈判策略和方案。
四、不卑不亢
谈判过程中面对各种,我们都要保持冷静。既不能表现得唯唯诺诺,征迁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也不能表现得太蛮横,对征迁人抱有强烈的敌意。我们要明白的是:征地拆迁中,补偿谈判一般都有多次,这次谈不拢只能说明我们的筹码还不足以让被征迁人妥协或者我们的心理预期确实偏高。我们要做的就是继续走法律途径找找更多的筹码或者审视一下是否是我们的预期太高,如果太高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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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地拆迁中,怎样进行拆迁谈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在征地拆迁中,怎样进行拆迁谈判问题解答如下, 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一、对自己能获得的补偿有一个心理预期
能获得多少补偿不是张口就来的,而是通过自己的初步估算来的。以房屋征收为例,弄清楚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装饰装修花了多少钱等问题十分有必要。这样我们了解自己能获得多少补偿时心里就有了一个底,不至于漫天要价,也不至于要个“白菜价”。
二、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的违法点
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的违法点十分必要,补偿谈判类似于商业谈判都必须有自己的筹码,否则就丧失了谈判的主动权或者不过是在浪费时间说话而已。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找到项目的违法点就相当于增加了谈判的筹码。找到的违法点越多,谈判的筹码也就越多,谈判中掌握的主动更多,提高补偿的可能性也就更高。
三、制定好谈判的策略和方案
在谈判开始前要制定谈判的测量和方案。了解自己有哪些筹码,在哪些地方可以提高补偿,在哪些地方可以让步等。同时也要了解征迁人的情况,如征迁期限是多少,征迁人和与自身情况差不多的被征迁户是怎么谈的等问题。结合自己的优势和被征迁人的劣势,制定出合理的谈判策略和方案。
四、不卑不亢
谈判过程中面对各种,我们都要保持冷静。既不能表现得唯唯诺诺,征迁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也不能表现得太蛮横,对征迁人抱有强烈的敌意。我们要明白的是:征地拆迁中,补偿谈判一般都有多次,这次谈不拢只能说明我们的筹码还不足以让被征迁人妥协或者我们的心理预期确实偏高。我们要做的就是继续走法律途径找找更多的筹码或者审视一下是否是我们的预期太高,如果太高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征地拆迁中,怎么进行拆迁谈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在征地拆迁中,怎么进行拆迁谈判问题解答如下, 在征地拆迁中,如何进行拆迁谈判
一、对自己能获得的补偿有一个心理预期
能获得多少补偿不是张口就来的,而是通过自己的初步估算来的。以房屋征收为例,弄清楚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装饰装修花了多少钱等问题十分有必要。这样我们了解自己能获得多少补偿时心里就有了一个底,不至于漫天要价,也不至于要个“白菜价”。
二、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的违法点
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的违法点十分必要,补偿谈判类似于商业谈判都必须有自己的筹码,否则就丧失了谈判的主动权或者不过是在浪费时间说话而已。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找到项目的违法点就相当于增加了谈判的筹码。找到的违法点越多,谈判的筹码也就越多,谈判中掌握的主动更多,提高补偿的可能性也就更高。
三、制定好谈判的策略和方案
在谈判开始前要制定谈判的测量和方案。了解自己有哪些筹码,在哪些地方可以提高补偿,在哪些地方可以让步等。同时也要了解征迁人的情况,如征迁期限是多少,征迁人和与自身情况差不多的被征迁户是怎么谈的等问题。结合自己的优势和被征迁人的劣势,制定出合理的谈判策略和方案。
四、不卑不亢
谈判过程中面对各种,我们都要保持冷静。既不能表现得唯唯诺诺,征迁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也不能表现得太蛮横,对征迁人抱有强烈的敌意。我们要明白的是:征地拆迁中,补偿谈判一般都有多次,这次谈不拢只能说明我们的筹码还不足以让被征迁人妥协或者我们的心理预期确实偏高。我们要做的就是继续走法律途径找找更多的筹码或者审视一下是否是我们的预期太高,如果太高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与拆迁方谈拆迁补偿的步骤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与拆迁方谈拆迁补偿的步骤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与拆迁方谈拆迁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一、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二、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四、听证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拆迁期限自公告之曰起计算,不超过1年。了解上述程序后,如果你家在拆迁中发现存在违法程序,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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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条件没有谈妥,你应该这样维权
一、如果拆迁方给出的拆迁补偿不合理,千万别签协议,复议、诉讼都是维权方式,能为你争取到主动的协商地位,能有效提高拆迁补偿。二、不盲从、不附和邻居意见和决定。使是同一片地区拆迁,每个人的情况都会有不一样的地方,补偿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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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与拆迁方谈拆迁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与拆迁方谈拆迁补偿的流程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与拆迁方谈拆迁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一、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二、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四、听证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拆迁期限自公告之曰起计算,不超过1年。了解上述程序后,如果你家在拆迁中发现存在违法程序,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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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拆迁方谈拆迁补偿的手续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与拆迁方谈拆迁补偿的流程是什么
一、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二、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四、听证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拆迁期限自公告之曰起计算,不超过1年。了解上述程序后,如果你家在拆迁中发现存在违法程序,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征地拆迁怎么谈判?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对自己能获得的补偿有一个心理预期 能获得多少补偿不是张口就来的,而是通过自己的初步估算来的。以房屋征收为例,弄清楚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装饰装修花了多少钱等问题十分有必要。这样我们了解自己能获得多少补偿时心里就有了一个底,不至于漫天要价,也不至于要个“白菜价”。 二、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的违法点 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的违法点十分必要,补偿谈判类似于商业谈判都必须有自己的筹码,否则就丧失了谈判的主动权或者不过是在浪费时间说话而已。启动法律程序调查项目,找到项目的违法点就相当于增加了谈判的筹码。找到的违法点越多,谈判的筹码也就越多,谈判中掌握的主动更多,提高补偿的可能性也就更高。 三、制定好谈判的策略和方案 在谈判开始前要制定谈判的测量和方案。了解自己有哪些筹码,在哪些地方可以提高补偿,在哪些地方可以让步等。同时也要了解征迁人的情况,如征迁期限是多少,征迁人和与自身情况差不多的被征迁户是怎么谈的等问题。结合自己的优势和被征迁人的劣势,制定出合理的谈判策略和方案。 四、不卑不亢 谈判过程中面对各种,我们都要保持冷静。既不能表现得唯唯诺诺,征迁人说什么就是什么,也不能表现得太蛮横,对征迁人抱有强烈的敌意。我们要明白的是:征地拆迁中,补偿谈判一般都有多次,这次谈不拢只能说明我们的筹码还不足以让被征迁人妥协或者我们的心理预期确实偏高。我们要做的就是继续走法律途径找找更多的筹码或者审视一下是否是我们的预期太高,如果太高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拆迁房屋的拆迁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拆迁程序如何规定 一、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都必需取得建设用地所在政府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准文件,获取建设法律许可。 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到当地政府的规划局或规划办公室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用地单位在办理好前两项批文后,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通过审查后认为该幅用地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将会核发国有土地批准文件。 四、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拆迁人对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居住人口、地理环境及被拆迁户的经济条件等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分析拆迁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及走势,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工作方法、确定拆迁期限。 五、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拆迁人必须在专业银行开设专门的拆迁资金账户,按照拆迁工作的需要,足额存入拆拆迁资金,专款专用。 六、申领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在取得上述条件后,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或建设局办理拆迁许可证,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七、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发证单位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拆迁人名称、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日期等。 八、拆迁冻结 拆迁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 (二)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名; (三)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四)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九、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公告发出以后,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内与被拆迁人依据国家和本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补偿、安置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依法订立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拆迁人应依约对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则应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内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 十、强制拆迁 在规定的拆迁期限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未能就拆行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拆迁人将通过法律程序实施被拆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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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谈妥就强拆,被拆迁人会因此妥协不维权吗
一、如果拆迁方给出的拆迁补偿不合理,千万别签协议,复议、诉讼都是维权方式,能为你争取到主动的协商地位,能有效提高拆迁补偿。二、不盲从、不附和邻居意见和决定。使是同一片地区拆迁,每个人的情况都会有不一样的地方,补偿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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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拆迁房屋拆迁时房屋上有什么标记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用土地的农民集体和个人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所需的费用就是征地拆迁补偿费。
征地拆迁补偿费主要由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建筑物拆迁补偿费等构成。
  
1.耕地征用补偿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房屋建筑物拆迁补偿按以实际拆迁数量按一定的价值标准予以补偿。
  
2.其他土地征用及青苗补偿标准依据。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电力水利、通讯设施等拆迁)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3.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主要构成。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青苗和地上附着物(含房屋、电力水利、通讯设施等拆迁)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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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条件还没谈妥,凭什么强拆房子?
一、如果拆迁方给出的拆迁补偿不合理,千万别签协议,复议、诉讼都是维权方式,能为你争取到主动的协商地位,能有效提高拆迁补偿。二、不盲从、不附和邻居意见和决定。使是同一片地区拆迁,每个人的情况都会有不一样的地方,补偿也不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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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拆迁房屋拆迁手续如何办理,怎么办理房屋拆迁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拆迁程序如何规定 一、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都必需取得建设用地所在政府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准文件,获取建设法律许可。 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持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到当地政府的规划局或规划办公室办理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用地单位在办理好前两项批文后,到当地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国土资源局通过审查后认为该幅用地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将会核发国有土地批准文件。 四、拟定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拆迁人对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居住人口、地理环境及被拆迁户的经济条件等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分析拆迁工作中可能会出现的情况及走势,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拆迁工作方法、确定拆迁期限。 五、开设拆迁资金专用账户。 拆迁人必须在专业银行开设专门的拆迁资金账户,按照拆迁工作的需要,足额存入拆拆迁资金,专款专用。 六、申领拆迁许可证。 拆迁人在取得上述条件后,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到当地的房地产管理局或建设局办理拆迁许可证,取得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 七、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许可证发证单位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发布拆迁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拆迁人名称、拆迁实施单位、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日期等。 八、拆迁冻结 拆迁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扩建、改建; (二)房屋买卖、交换、赠予、租赁、抵押、析产、分列房屋租赁户名; (三)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四)企业工商登记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 九、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公告发出以后,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内与被拆迁人依据国家和本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补偿、安置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依法订立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均应履行,拆迁人应依约对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则应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搬迁后,拆迁人应及时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内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拆迁。 十、强制拆迁 在规定的拆迁期限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未能就拆行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拆迁人将通过法律程序实施被拆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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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房屋拆迁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认清事实,知己知彼 面临房屋征收, 首先要对征收行为进行审视:征收的目的是什么?是否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有没有正式的征收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是否依法进行公告? 其次要对自身情况进行审视:房屋是否有土地证、房产证或其他证件?经营用房是否有营业执照?周边类似房屋市场价是多少? 二、掌握原件,有备无患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房产证、土地证等重要的证件或者是可以证明自己合法权利的证明、协议等重要文件的原件,一定要留在自己手中,否则一旦发生拆迁纠纷或者需要法律维权,就会造成巨大的阻碍。建议将这些重要的原件放在可靠的地方,甚至是放在父母或兄弟姐妹家里,因为万一自己的房屋被非法,这些重要文件就很容易丢失。 三、坚守阵地,表明决心 在拆迁实践中,一旦你轻易撤离,征收方可能会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无缘无故半夜里把房子偷拆,由于家中无人,偷拆房屋的成本很低,征收方这个时候往往会利用这个时机,先把房子拆了,让你心理产生恐慌情绪,继而失去要价的本钱。 另外,如果被征收人轻易搬走,就会给征收方释放了这样一个信号:你没有坚决维护自己权益的决心,如果征收方一旦确认这一点,会直接导致给你的征收补偿报价大大降低。 四、多听少说,不轻易报价 征收补偿实质上就是征收双方的一种利益博弈,在没有拿到很好的谈判筹码之前,千万不要轻易报价。如果被征收人简单的把自己的价报给了对方,话一出口,你已经输了一半,因为征收方已经知道了你的底线。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多听少说,冷静地判断其用意并沉着应对。关于征收补偿的报价一定要掌握时机和火候,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时机才能报价,否则,价格报高、报低都会很被动。 五、仔细核实,不随意签字 拆迁过程中可能收到各种材料,其中有的可能会对你的权利义务产生实际影响,在你没有确认所收到材料的内容及签字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前,不要轻易在这些材料上签字。 更重要的是,千万不可签署空白协议。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首先必须对如何补偿作出明确约定,比如是货币补偿还是产权置换,产权置换的位置,面积等等细节都要明确; 其次,关于付款或者交付房屋的期限也必须约定明确;再次,关于违约责任也要考虑到位。 六、随机应变,减少损害 要想获取一个合理的征收补偿,首先要有一颗坚定的心,但是,征收维权行动千万不要盲目进行,没有组织、没有策划的一味个人抵抗、暴力抵抗只是个人英雄主义的表现,并不是追求利益的最佳手段。在遇到非法的时候,一定要随机应变,切不可以卵击石。遇到这种情况应该 第一时间减少损害,寻求保护,必要的时候可以报警或者提前启动相关的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何通过拆迁维权获取最大利益? 1、对比周边房屋的市场价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第一款中规定了对于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值,该条规定讲的相对笼统,具体而言要结合百姓房屋所在的位置、居住年限、用途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虑,百姓在对自己所有的房屋进行估算时要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以自身预估的补偿数额与政府给予的补偿进行衡量,以免因轻易相信政府的评估报告而白白丢失了应得的补偿。 2、了解房屋征收决定公告的具体时间 在具体的征地拆迁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情形是政府在正式启动征收程序之前,便私自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日后便以此评估报告为依据与百姓谈补偿,真正正式启动征收程序时也许已经经过一年半载甚至更长,此时百姓要注意的是评估的时点应以房屋征收公告之日为准,面对房价上涨的今天,前后一个月的时间均有可能对房价产生影响,评估时间的重要性便是不言而喻。 3、对政府给的评估报告及时提出异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第二款规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对复核有异议的仍可申请鉴定,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又具体明确了复核的期限为自收到评估报告的10日内,因此10日的期限十分关键,部分百姓在收到评估报告以自己不认可为由拒绝签订补偿协议,进行等等,其实在此期间您已经把法律赋予的权利白白浪费,此时最应当做的是及时咨询律师,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复核、鉴定,争取最大限度的获得补偿。 4、集体土地的部分补偿依据参照国有土地 《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中纪办【】8号)中指出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应做到确保被征地拆迁农民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并明确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确定,因此对于集体土地的部分补偿依据可以参照集体土地适用。
房屋拆迁怎么索赔?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强制拆迁,简称,常指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之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进行立项评审,给予所有权人安置和迁移损失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民主决策、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1、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2、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4、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5、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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