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款乡镇可以压着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3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征地补偿款乡镇是不可以压着不给的,但是可以截留一部分用作特定的用途。虽然村委会有权截留,但是村委会可以截留的,也就是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就不能截留,且安置补助费要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
征地补偿款乡镇可以压着吗?

一、征地补偿款乡镇可以压着吗?

不可以压着不给,但是村委会有权利截留征地补偿款的,但是截留的征地补偿款只能用于本村的共同基础设施等的建设,不能截留后用于某个人使用,并且截留的征地补偿款的数额不能太多,只能是一小部分,对于揭露后剩下的征地补偿款,应当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所有成员共同决定分配比例。各级省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做了相应的规定。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

二、一般建设用地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

1、公告

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征收土地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公告,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乡(镇)、村予以公告。

2、登记

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规定期限内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3、补偿标准

补偿费用包括:

①土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的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其他土地的,补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耕地的标准规定。

安置补助费。征收耕地的,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公告、实施征地补偿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争议的处理

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争议不影响征地方案的实施。

6、补偿费用的支付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专款专用,根据需要安置人员的安置情况支付。

征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地、荒山、荒地等的,征地补偿费是直接补偿给集体经济组织,但是如果是该集体土地被村民或者是他人合法使用的,对于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就应当补偿给土地的实际使用人。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7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0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征地补偿款乡镇可以压着吗?
一键咨询
  • 170****57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1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6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12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2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7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5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1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2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50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0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11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5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扬州134****857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2****4067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77****219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乡镇规划征地补偿法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的规定乡镇地区土地被征收时,水田、旱田以及菜田每亩的办不成标准都是存在差异的。征收土地的主体,一般是将土地的补偿款下发给集体组织,然后再分配给被征地者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我们这里的乡镇政府为乡镇企业征地,被征土地属于基本农田保
[律师回复] 您好,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但有时公布的标准极低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如不公布补偿标准,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水平的,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请致电律师详细告知具体怦情况才好帮您进一步分析并给您做出专业解答,A律师,北京专业征地拆迁律师。曾经办理了全国各地大量的征地拆迁案件,致力于保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在法律范围内为被拆迁人争取利益最大化。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7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乡镇土地征收程序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乡镇建设土地征收的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乡镇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怎么写
包括双方基本信息。协议内容:征用土地的位置及范围,征用土地的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地上附着物费用,征地补偿费的金额及支付期限,被征土地的交付期限及方式,违约责任等。双方签字,日期。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乡镇土地征收的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7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乡镇征收土地的程序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乡镇建设土地征收有哪些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乡镇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乡镇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按照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产能6~10倍来进行确定,根据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当中的要求,应当采取公平合理的补偿的措施。乡镇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请问乡镇载高压电线杆在大田地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电线杆占地怎么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补偿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补偿管理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乡镇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乡镇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基本农田:
(1)水田:每亩补偿
9.9万元。
(2)旱田:每亩补偿
5.8万元。
(3)菜田:每亩补偿
1
5.6万元。
2、农村未利用土地:荒山、空闲地、荒滩、荒地、荒沟等未利用地,每亩补偿
2.1万元,由村集体领取,再由村集体进行统一分配给各个集体成员。
3、农村的公共建设用地:村民住宅(指宅基地)、工矿用地、道路等,每亩补偿
1
3.6万元。
4、林地:每亩补偿
13.8万元。
5、农房补偿:
(1)平房、草房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1900元。
(2)楼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3400元。
(3)砖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020元。
(4)预制砖结构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020元。
1、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路技术等级,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2、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可以多个项目一并进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重大或者较大设计变更应当报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准。
3、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准以修路的名义向村民集资,修路的费用将由国家以及当地政府共同出资解决,同时也不允许征用农村免费劳动力。
1、土地补偿费一般每亩地补偿
4.8万元,建设用地每亩地补偿
1.6万元,荒地补偿8171元每亩。不过这是个大概的补偿数额,并不等同于所有地区哦,详细的要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
2、例如四川省的农村修公路征地,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
(1)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3年平均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每亩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
(2)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3)征收宅基地及自留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标准予以计算,新划宅基地的由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自行调整土地。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盐镇乡318修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包括旧料损失、拆除、搬运、新建人工等费用。在执行中可根据物价水平、房屋新旧程度确定补偿标准的上限或下限。房屋按24厘米砖墙、层高2、8米、普通粉刷、木制或铝合金门窗、水泥或砖地坪、正常水电设施进行计算,高度增减可适当增减补偿费。厨房、厕所等,根据情况酌情给予补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乡镇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乡镇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的问题解答如下,
1、基本农田:
(1)水田:每亩补偿
9.9万元。
(2)旱田:每亩补偿
5.8万元。
(3)菜田:每亩补偿
1
5.6万元。
2、农村未利用土地:荒山、空闲地、荒滩、荒地、荒沟等未利用地,每亩补偿
2.1万元,由村集体领取,再由村集体进行统一分配给各个集体成员。
3、农村的公共建设用地:村民住宅(指宅基地)、工矿用地、道路等,每亩补偿
1
3.6万元。
4、林地:每亩补偿
13.8万元。
5、农房补偿:
(1)平房、草房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1900元。
(2)楼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3400元。
(3)砖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020元。
(4)预制砖结构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020元。
1、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路技术等级,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2、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可以多个项目一并进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重大或者较大设计变更应当报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准。
3、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准以修路的名义向村民集资,修路的费用将由国家以及当地政府共同出资解决,同时也不允许征用农村免费劳动力。
1、土地补偿费一般每亩地补偿
4.8万元,建设用地每亩地补偿
1.6万元,荒地补偿8171元每亩。不过这是个大概的补偿数额,并不等同于所有地区哦,详细的要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
2、例如四川省的农村修公路征地,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
(1)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3年平均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每亩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
(2)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3)征收宅基地及自留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标准予以计算,新划宅基地的由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自行调整土地。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370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乡镇公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基本农田:
(1)水田:每亩补偿
9.9万元。
(2)旱田:每亩补偿
5.8万元。
(3)菜田:每亩补偿
1
5.6万元。
2、农村未利用土地:荒山、空闲地、荒滩、荒地、荒沟等未利用地,每亩补偿
2.1万元,由村集体领取,再由村集体进行统一分配给各个集体成员。
3、农村的公共建设用地:村民住宅(指宅基地)、工矿用地、道路等,每亩补偿
1
3.6万元。
4、林地:每亩补偿
13.8万元。
5、农房补偿:
(1)平房、草房的补偿标准:每平方米1900元。
(2)楼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3400元。
(3)砖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020元。
(4)预制砖结构房补偿标准:每平方米2020元。
1、农村公路建设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公路技术等级,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和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要求。
2、重要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般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可以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可以多个项目一并进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重大或者较大设计变更应当报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准。
3、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准以修路的名义向村民集资,修路的费用将由国家以及当地政府共同出资解决,同时也不允许征用农村免费劳动力。
1、土地补偿费一般每亩地补偿
4.8万元,建设用地每亩地补偿
1.6万元,荒地补偿8171元每亩。不过这是个大概的补偿数额,并不等同于所有地区哦,详细的要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
2、例如四川省的农村修公路征地,安置补助费依据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面积,按以下标准计算:
(1)人均耕地1亩及以上的,每亩耕地按前3年平均产值的6倍计算;人均耕地1亩及以下的,每个安置人口按前3年每亩平均年产值6倍计算。
(2)征收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上述标准减半计算。
(3)征收宅基地及自留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征收耕地的标准予以计算,新划宅基地的由被征收集体经济组织自行调整土地。
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程序包含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程序包含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并将协议作为征地报件必备件附征地卷一同上报。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省国土资源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政府批准后应按法律规定的时限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要协同农业、民政等有关部门对被征地集体组织内部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0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萍乡乡镇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萍乡乡镇拆迁补偿标准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处理,在对乡镇的房屋实施拆迁行为的时候,首先需要对房屋的价值予以市场评估,如果是房屋上还存在附着物等等,还需要补偿相应的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具体的乡镇拆迁的补偿事项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乡镇高速公路征收茶叶`每亩多少钱
[律师回复] 国家修建公路征收土地,其土地补偿按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执行,具体补偿标准,请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查询。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征地补偿款乡镇可以压着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