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最常见的十大疑问,99%的人都想知道答案!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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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谁有权发布土地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方案。2、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多少钱一平。3、补偿价格不满意,不签字会不会被强拆。4、补偿价格不满意,可不可以拒绝拆迁。5、对于补偿价格不满意,怎么办。6、村委会和乡政府可以征收土地和房屋吗。7、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8、农村房屋拆迁多少钱一平方。9、没有任何文件,就可以征收吗。10、征收鱼塘、苗木、各种养殖场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征地拆迁最常见的十大疑问,99%的人都想知道答案!

我相信,人的一生遇到征收的机会非常少,这也造成了大家在遇到征收的时候非常迷惑,面对不堪其扰的征收方不知道如何应对。爱土拆迁律师团通过对上万被征收人的咨询问题分析,总结出大家最关心也是最疑惑的10个问题,并进行解答,帮助大家走出征收困境,获得公平合理的补偿。

为了方便被征收人对号入座,对征收情况分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集体土地征收,分别进行问答。下文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简称拆迁条例。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1】问:谁有权发布土地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方案?

答:根据拆迁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土地征收决定由县政府或者市政府发布,补偿安置方案一般由县政府或者县国土资源局制定。看见镇政府、乡政府以及街道办发布的征收决定和补偿安置方案一定要特别小心。

【2】问: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多少钱一平?

答:我国经济发展不均衡,各地物价也不一样,因此没有一刀切的标准。

根据拆迁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简而言之,房屋的补偿价格要符合现在的市场价格,对于自己的房子值多少钱拿不准的,上当地房地产中介咨询一下。

同时,拆迁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问:补偿价格不满意,不签字会不会被强拆?

答:在法定的期限内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征收方可以申请法院进行司法强拆。

虽然行政强拆在2011年的时候已经被废止,但是合法的司法强拆确实存在的。

【4】问:补偿价格不满意,可不可以拒绝拆迁?

答:很多被征收人觉得,既然补偿价格不满意,我就可以拒绝签字,拒绝拆迁。实际上,在国有土地上发生拆迁的项目非常多,比如: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市县人民政府持合法程序进行征收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拒绝签字的后果是司法强拆。

【5】问:对于补偿价格不满意,怎么办?

答:如果征收方侵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应该怎么办呢?

拆迁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所以,各位被征收人一定要注意,在法定的时间内,一定要及时维权,错过时机,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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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和土地征收

【6】问:村委会和乡政府可以征收土地和房屋吗?

答:绝对不行!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只有市县人民政府才有权征收土地。一定要切记,如果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村委会来征收你的土地,直接可以给他们看白眼。

【7】问:征收土地多少钱一亩?

答:因我国土地相对分散,肥沃程度不一,各地经济水平不一样,对于土地征收的价格,国家层面没有一刀切的标准,而是由各省人民政府自己制定。(这个问题,是我收到咨询中最多的一条)

爱土拆迁律师团有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标准,可以前来咨询查看。我们也没有的,大家可以上本县国土资源局进行查询。从全国范围来说,3到5万是平均值。

重点提醒:个别地方以几百块钱一亩或者多少斤粮食一年的价格征收大家土地,还说租20年,这是以租代征,彻底的违法征收,一定要警惕。

【8】问:农村房屋拆迁多少钱一平方?

答:国家层面没有统一的标准,看到这里很多人要失望了。但是,国家有一个原则: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保障,长远生活有改善。

基于这个原则,大家可以对比征收方发给大家的安置补偿方案来确定。根据我的经验,大部分地区给出的价格都非常低,有的还是七八年前的老标准,主要集中在650元/平到950元/平,我相信,这一点很多人要有同感了,简直活不下去。

【9】问:没有任何文件,就可以征收吗?

答:肯定不可以,没有任何的征收手续,仅仅是某些干部口头说一下,肯定是不合法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据上规定,必须要有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征收批复。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综上所述:征收集体土地,必须张贴书面的土地征收公告和安置补偿方案公告。没有看到任何公告的情况下,一定是违法的。

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10】问:征收鱼塘、苗木、各种养殖场的补偿标准是多少?

答:对于苗木和地上种植物的补偿标准一般由地级市政府发布,所以需要去县国土局查看一下文件。

鱼塘和养殖场等特殊养殖的,需要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以后才能有基本的谈判基础。所以,很多人一开口就想咨询,我们这里的补偿标准是多少,国家有没有标准?

这类问题,需要先去拆迁办或者国土局查看征收文件。对于价格不满意的,再咨询专业的爱土律师更加合适。

以上,就是征收当中,被征收人最常问的十个问题。相信通过以上的问答,大家对于征收有了基本的了解。如果您还有征地拆迁10大疑问以外的其他疑难问题,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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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从该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只要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就可以请求获得相应份额的土地补偿费。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确定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一般认为,户口在本村的,就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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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事实不清。计生行政部门征收抚养费决定书,未明确违法生育的事实种类,没有依照规定陈述分析详细的违法原因,许多被征收户,不知错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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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抚养费征收工作管理。乡镇计生部门应在征收工作中占据主导地位,避免村干部按照个人情感主导征收工作,减少因不公平征收对征收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
  
3.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必须依据准确的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以免出现使用法律依据不正确而导致被征收对象合法权益受损的现象。
  
4.收集证据要全面、准确、及时。一定摒弃收集证据时随意性大,不按时间、不按顺序收集证据的弊端,证据制作全过程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制作决定书一定要明确违法生育的事实种类,依照规定陈述分析详细的违法原因,明确被征收对象的地址,确保征收行为事实清楚、程序正当、证据充足。
  
5.加强宣传,从源头上减少政策外现象。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阵地,特别利用电视台有关栏目,利用一案影响一片,大力宣传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宣传生育政策、奖扶政策,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使更多的群众理解和支持计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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