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荣律所来解答:房子拆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9-21
浏览10w+
杨芳律师
杨芳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7万人
房屋拆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一是旧城区住宅密度低。二是市政规划中的房屋。三是不适宜居住的高危房。
{ArticleTitle}

一般很少有人因为拆迁而吃亏的,个别人不愿意拆迁的原因无非是补偿标准没有达到要求,所以一直以来,拆迁都是“暴富”的代名词,不过是个人不愿拆迁的理由。

但因为拆迁费时费力,国家对拆迁房屋的选择有一定的标准,而十三五的棚改规划中提到:旧改将取代棚改,这也意味着“拆屋换屋”的国家对拆迁房屋的选择有一定的标准,那么,就是十三五规划中提到的:“拆屋换屋”,因为拆迁费时费力,国家选择拆迁房屋的标准是一定的,那么政府对拆迁房屋的选择标准是:“十三五”规划中的旧改,也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哪些房屋可能会被拆迁,因为拆迁费时

那我们一起来看一下你的房子是否符合条件

一是旧城区住宅密度低。

老城区由于开发早,交通方便,基本生活配套完善,工业基地就在这里,所以旧城区的房子,重建后价值比较高,完全不愁卖,开发商有利可图,喜欢拆迁这个区域。

所以,为何低密度的房屋更容易拆迁呢?在这里,人口密度是指拆迁区的人口密度,拆迁区居民越少,需要赔偿欠款就越少,政府每年预算有限,拆迁一定的预算内,拆迁的房子才更划算。

再者,本身价值较低的房子更容易拆迁,如年久失修的老房,这类房屋由于年代久远,当初购买的价格也较低,随着使用年限的延长,房子的质量下降,房屋内部配套老旧,因此其价值也较低。

这种房子比较容易拆迁,是因为发放的补助相对较少,实际上也是为了省钱。所以,家中有低密度旧城区房屋的人,可以按照上面的标准来看,自己家的房子在同一地区是不是比较容易拆迁的。

二是市政规划中的房屋。

城市规划,是政府为规划、建设、经营而开展的活动,如修建地铁、建商场、建设公益设施等。每个人都可根据地方政府每年发放的文件,自行查看哪些区域属于市政规划,如果文件中提到的范围比较大,大家可以根据具体的规划内容和规模,判断自己的房子是否在居民居住区。

一般情况下,新小区不会出现在城市规划中,因为建设新的楼盘耗费巨大的人力和物力,一开始就考虑了未来几十年的规划,这也就是新小区不会被拆迁的原因。

三是不适宜居住的高危房。

这座高危房有两大特点,一是修建时间较长,二是存在安全隐患。

一般情况下,住了二十年的房子,质量会严重下降,大家可以看看2000年以前建的,这类房子比较容易拆迁。此外,还要注意70-90年代建的多孔板式建材房屋,此类房屋本身造房材料都有问题,国家将着手先拆除这类房屋。

二是房屋存在安全隐患。此类房屋除质量问题外,威胁居民生命安全,还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因为房屋存在的不良影响比较大,一旦开始拆除,就要提高速度,不能耽误工期,所以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子拆迁后,得到的补偿会比较高。

由此可以看出,尽管未来大规模的拆迁不会有,但局部拆迁仍然存在,在有限的机会中,上述三类房屋较易纳入拆迁范围。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6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华荣律所来解答:房子拆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键咨询
  • 130****2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0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0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2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1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6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5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0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3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2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6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4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05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0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5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华荣律师来解答:分居多久可以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如果分开居住一年,可通过协商达成协议。他们可以向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离婚。但法庭上的离婚标准是一定的,双方的关系确实已经破裂。分开一年并不能作为判断婚姻破裂的标准。通常只分开两年。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强拆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对于强拆要满足什么条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要满足什么条件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A、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B、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C、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D、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E、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F、超越职权;
G、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我们面对占地及应该怎么做
一是得知要占地时及时留存对我们有利的证据,比如土地承包证、房屋所有权证明、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现状的证明(拍照片、摄像等);
二是要他们要主动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以证明其占地及拆迁的合法性,谁是占地、拆迁的主体;
三是占地拆迁补偿不合理绝不在对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及补偿协议上签字,即使土地被占、房屋被拆;
四是在土地被占、房屋被时,不要因为利益受损而用你们的身体去阻挡、上房、(生命宝贵,不能重来),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尽管目前法律力量弱,但只要坚持)正当维权,争取合理补偿还是没问题的。政府()及相关部委都在征地拆迁领域出台了法规政策,是不愿意看到这些问题存在的,只是个别地方政府及官员在某些方面违法,高层政府官员对此会有一个理性的态度,不一定完全与下级政府及部门官员一个腔调。
如果没有合法手续我们是要求合理补偿还是要求退还土地、恢复原状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7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强拆要满足什么要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要满足什么条件
强制拆迁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法定条件:
(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后果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不能向申请强制拆迁;二是人民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人民政府不守法,违法向申请强制执行,但不能依法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讼。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4)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A、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B、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C、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D、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E、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F、超越职权;
G、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我们面对占地及应该怎么做
一是得知要占地时及时留存对我们有利的证据,比如土地承包证、房屋所有权证明、地上附着物及房屋等现状的证明(拍照片、摄像等);
二是要他们要主动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以证明其占地及拆迁的合法性,谁是占地、拆迁的主体;
三是占地拆迁补偿不合理绝不在对方要求的相关材料及补偿协议上签字,即使土地被占、房屋被拆;
四是在土地被占、房屋被时,不要因为利益受损而用你们的身体去阻挡、上房、(生命宝贵,不能重来),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尽管目前法律力量弱,但只要坚持)正当维权,争取合理补偿还是没问题的。政府()及相关部委都在征地拆迁领域出台了法规政策,是不愿意看到这些问题存在的,只是个别地方政府及官员在某些方面违法,高层政府官员对此会有一个理性的态度,不一定完全与下级政府及部门官员一个腔调。
如果没有合法手续我们是要求合理补偿还是要求退还土地、恢复原状
申请司法强拆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什么是司法 司法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司法一定要同时满足两个前提条件 (1)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未搬迁; (2)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此处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0日,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一般是6个月。 上述两个前提条件需要同时满足,如果不满足任一条件,则无权申请司法,换言之,作为被征收人可以依。 申请司法的主体: 申请司法的主体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实践中多表现为区、县级人民政府。 这就意味着,在房屋征收工作中活跃的街道办、村委会、国土部门都无权申请,如果司法的申请主体不适格,也是被征收人维权的依据之一。 司法与行政区别: 行政强制拆迁与司法强制拆迁的共同之处在于:强迁的启动时间是相同的,均在区、县房地局作出拆迁补偿的安置裁决之后;强迁的申请人是相同的,提出申请的人均系区、县房地局;强迁的对象是相同的,均是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予搬迁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等。但是二者的区别也是显而易见的: 一是性质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政府,动用的是政府的行政力量,是政府在行使行政职权,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政府承担。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承担。 二是效率不同。行政强制拆迁不受诉讼的影响,即不论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是否在可以提讼的法定期限之内,不论他们提讼是否已经结束,是否能够胜诉,均不停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执行。因此,行政强制拆迁具有系政府内部直接审批执行、不受诉讼的约束等效率较高的特点。而房地局申请司法强制拆迁是以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能否提讼,诉讼是否终结,以及房地局是否胜诉为前提的。 三是社会公信度不同。行政强制拆迁由作出裁决的房地局直接向政府申请执行,政府其他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监督。被执行人若认为裁决或者执行裁决的强迁不当,因无阻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律救济渠道,以致行政强制拆迁过程中被执行人与政府的对立和冲突时有发生。行政裁决进入申请强制执行的司法程序,系行政裁决主动接受司法监督的程序,相对于行政强制拆迁而言,其强制执行的社会公信度亦就更高。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上海华荣律师解答:二婚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第一,婚前财产离婚前的房子是婚前的个人财产。第二,买车虽然用一方的名字,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因此也是夫妻一项产业,离婚时应一人一半。第三,男女平等准则。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自住房可以拆迁重建需要满足哪些情况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自住房可以拆迁重建需要满足哪些情况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自住房可以拆迁重建需要满足什么情况
依据我国住建部颁布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相关规定,危险房屋共为
A、
B、
C、D四个等级,其中只有D级危房才可以拆除重建,在满足D级条件后,需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对自住房屋进行处理。即:“原址、原貌、原面积”,即必须在原房屋基础范围内进行修缮,不得超出原占地面积,且不得影响道路、市政管线、排水等基本安全、卫生要求,同时修缮后房屋不得超出原房屋所有权证的证载建筑面积、不得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不得改变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和建筑立面风格;未纳入房屋征收范围和整体搬迁范围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所在辖区内的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重建。
危险房屋
A、
B、
C、D四个等级是怎样划分的呢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怎么离婚成本低,华荣律师来帮你算笔账
申请离婚的成本:一是案件受理费;第二,律师费用;三是保全费;即当事人一方(通常是原告),为了防止对方在诉讼期间将财产转让给法院,从而使法院无法执行判决,向法院申请对对方名下的财产采取查封或冻结措施,以及依法应支付的保全申请费。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自住房可以拆迁重建需要满足哪些情况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自住房可以拆迁重建需要满足哪些情况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自住房可以拆迁重建需要满足什么情况
依据我国住建部颁布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相关规定,危险房屋共为
A、
B、
C、D四个等级,其中只有D级危房才可以拆除重建,在满足D级条件后,需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对自住房屋进行处理。即:“原址、原貌、原面积”,即必须在原房屋基础范围内进行修缮,不得超出原占地面积,且不得影响道路、市政管线、排水等基本安全、卫生要求,同时修缮后房屋不得超出原房屋所有权证的证载建筑面积、不得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不得改变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和建筑立面风格;未纳入房屋征收范围和整体搬迁范围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所在辖区内的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重建。
危险房屋
A、
B、
C、D四个等级是怎样划分的呢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7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自住房可以拆迁重建需要满足什么情况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自住房可以拆迁重建需要满足什么情况问题解答如下, 自住房可以拆迁重建需要满足什么情况
依据我国住建部颁布的《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相关规定,危险房屋共为
A、
B、
C、D四个等级,其中只有D级危房才可以拆除重建,在满足D级条件后,需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对自住房屋进行处理。即:“原址、原貌、原面积”,即必须在原房屋基础范围内进行修缮,不得超出原占地面积,且不得影响道路、市政管线、排水等基本安全、卫生要求,同时修缮后房屋不得超出原房屋所有权证的证载建筑面积、不得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不得改变建筑高度、建筑层数和建筑立面风格;未纳入房屋征收范围和整体搬迁范围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所在辖区内的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重建。
危险房屋
A、
B、
C、D四个等级是怎样划分的呢
A级:结构承载力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未腐朽危险点,房屋结构安全;
B级:结构承载力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个别结构构件处于危险状态,但不影响主体结构,基本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
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继续观察的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已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华荣律师事务所:离婚诉讼中,如何证明分居满一年?
关于双方分居的证明:第一,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例如租房合同;第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第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协议用快件性质邮件,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离婚诉讼期间都属于夫妻间的分居期间。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您好,我是荣昌县人,我的房子要被拆迁了,我想咨询一下荣昌县拆迁补偿标准,非常感谢
[律师回复] 您好,荣昌县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
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7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们是做物业管理的,最近不是在评选荣誉企业嘛,,咨询下物业管理荣誉称号包括哪些啊?谢谢解答
[律师回复] 创新阿,诚信阿,守信阿……荣誉称号可以由很多国家机关或单位颁发给你或你的企业评定标准根据各个地方的制定的,下边付上一份天津部分评选荣誉称号的标准,LZ参考吧 附件一
各项荣誉称号的授予对象范围和评定标准
一、荣誉区民
“荣誉区民”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授予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士和区外其他人士的最高荣誉奖项。
(一)授予对象范围:外籍人员及港、澳、台人士。
(二)具备资格:在开发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中任重要职务,并连续任期五年以上,所任职企业多次入选开发区明星企业,经济效益良好;
(三)评定标准:
1、引进高新技术、促进本区经济建设贡献突出的;
2、为本区招商引资、开拓国际市场、促进经贸活动贡献突出的;
3、在本区投资、经营等业绩突出的;
4、为本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贡献突出的;
5、资助本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慈善事业贡献突出的;
6、在其他方面贡献突出的。
(四)评选时间:每年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评选。
二、泰达特别贡献奖
“泰达特别贡献奖”是授予本年度为开发区的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科技进步以及文化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荣誉奖项。
(一)授予对象范围:外籍人员及港、澳、台胞和海外侨胞。
(二)评定标准:
1、引进高新技术、促进我区经济建设贡献突出的;
2、为我区招商引资、开拓国际市场、促进经贸活动贡献突出的;
3、为促进我区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的;
4、为我区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文化事业贡献突出的;
5、在其他方面对我区贡献突出的。
(三)评选时间:每年12月份评选。
三、外国专家
外国专家是国家外专局授权天津市政府外办审批发证的,获得外国专家证书的外籍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一定的待遇。
(一)授予对象范围:外籍人员,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人员。
(二)具备资格:
1、经济类外国专家必须具有大学学士以上学位、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学位、技术职称;从事与本人专业、技术相应的工作以及国家规定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其他条件。
2、文教类外国专家应是受聘在天津开发区具有《外国文教专家聘请单位资格》的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的外籍专业人员。
(三)评定标准:
经济类外国专家:
1、在开发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
2、投资额在三千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中级以上管理人员;
3、高新技术企业中产业技术中、高专业人员;
4、有政府出资聘请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5、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出资聘请,具有本国或国际权威技术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确认的高级技术职称或特殊技能资格证书的外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文教类外国专家:
1、对华友好,愿与我合作,业务水平较高并符合我需要,身 体健康;
2、具有三至五年以上的教学和科研经历;其中长期文教专家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以上职称以及相当的资历,短期邀请专家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在该学术领域有一定造诣。
3、聘请一般语言外籍教师者,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受过语言教学的专门训练并具有一定的语言教学经验。
(四)评选时间:日常工作。
四、天津市荣誉市民
天津市“荣誉市民”为天津市政府授予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士和天津市以外其他人士的荣誉称号。
(一)授予对象范围:外籍人员、港、澳、台人士及天津市以外其他人士。
(二)具备资格:我区一般推荐已获得开发区“荣誉区民”的人员。
(三)评定标准:
1、长期坚持对华友好,积极推进本国与我国友好关系发展;
2、推进本国或本国某地区同我市的交往与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突出贡献;
3、在本国或本地区有较高声誉和影响。
(四)评选时间:每年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评选。
五、海河荣誉奖
天津市“海河荣誉奖”为天津市政府授予在津工作的外国专家(经济类外国专家和文教类外国专家)的最高荣誉奖项。
(一)参评人员范围:外国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人士。
(二)具备资格:我区一般推荐在我区工作的优秀外国专家。
(三)评定标准:
1、积极向我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我方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了某项空白,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为我工程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管理等做出突出贡献;
3、为我企业技术进步、科技攻关提出重要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4、积极为我培养人才,向我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5、为我市引进资金、技术、人才做出突出贡献;
6、企业经营管理的业绩显著,效益突出;
(四)评选时间:在当年的7月份申报有关材料,“十一”颁奖,每两年评选一届。
六、友谊奖
国家“友谊奖”为中国政府授予在华工作的外国专家(经济类外国专家和文教类外国专家)的最高荣誉奖项。
(一)参评人员范围:外国人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人士。
(二)具备资格:已获得天津市“海河荣誉奖”的外国专家。
(三)评定标准:
1、积极向我传授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为我方解决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关键问题,或填补了某项空白,取得特别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为我工程项目的建成、投产、运行管理等做出特别突出贡献;
3、为我企业技术进步、科技攻关重要建议,取得特别显著经济效益;
4、积极为我培养人才,向我捐赠有重要价值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出版、对外宣传工作中做出特别突出贡献;
5、为我引进国外智力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外官方或民间组织的友好人士;
(四)评选时间:在当年的7月份申报有关材料,“十一”颁奖,每年评选一届。
以上就是对“物业管理荣誉称号”的相关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去年我朋友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一个老乡利用,携带了一些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了,不知会不会判死刑,请问2016年贩毒不判死刑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回复] 贩卖毒品不判死刑,这里面有很多情况,并不是所有的贩卖毒品都要判处死刑,主要是看贩卖毒品的数量有多少,但是并不是所有贩卖毒品数量多的,都要判处死刑,具体的看以下法律解释: 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到案后坦白尚未被司法机关掌握的其他毒品犯罪,累计数量超过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3)经鉴定毒品含量极低,掺假之后的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大量掺假但因故不能鉴定的;
  
(4)因特情引诱毒品数量才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5)以贩养吸的被告人,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的;
  
(6)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确属初次犯罪即被查获,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7)共同犯罪毒品数量刚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但各共同犯罪人作用相当,或者责任大小难以区分的;
  
(8)家庭成员共同实施毒品犯罪,其中起主要作用的被告人已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被告人罪行相对较轻的;
  
(9)其他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以上就是2016年贩毒不判死刑的情况,希望能帮到你。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华荣律所:无效婚姻的情况有哪些
1、无效婚姻的第一种情况是重婚。2、第二种无效婚姻的情况是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第三种法定结婚年龄的结婚登记是第三种无效婚姻。
10w+浏览
婚姻家庭
你好,我一个舅舅犯罪被抓了,我想问问以非法经营罪处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什么,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律师回复] 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经营罪中“违反国家规定”的理解
  第一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没有违反国家规定,而只是违反了比国家规定位阶低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等,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二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但该国家规定未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并且刑事司法解释也未将该行为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第三个层次,如果一个行为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并且该国家规定将该行为作“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但刑事司法解释未将该行为明确解释为非法经营罪的行为方式的,也当然不构成非法经营罪――比如无照经营行为。
  根据有关规定,对于经营法违法音像制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相关规定办理。
  自1998年12月23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第11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出版、印刷、复制、发行本解释第1条至第10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225条第3款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依据该司法解释第12条的规定,个人经营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张(盒)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经营数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法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属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该司法解释第13条规定,单位经营数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1500张(盒)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经营数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以上的,经营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5000张(盒)以上的,属非法经营行为“情节特别严重”。
  2010年5月7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的通知中,第七十九条中规定: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两年内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的,又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的;
  
(2)因出版、印刷、复制、发行非法出版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经营报纸一万五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以上就是关于以非法经营罪处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7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最近镇上要扩建公路。政府说我家房子需要拆迁。会给点补偿给我,我想问一下金华拆迁补偿有补多少?
[律师回复] 据了解,金华拆迁补偿搬迁费补偿标准分别为: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的,搬迁费按每户2000元补偿;超出100平方米的部分,按每平方米4元增加搬迁费。固定设施补偿费为:被征收房屋已安装自来水“一户一表”的,凭市自来水公司出具的证明,每户补偿700元。同时,被征收房屋已安装电“一户一表”的,凭供电部门出具的证明给予补偿:1999年6月30日前安装的,每户补偿700元;1999年7月1日至2000年6月9日安装的,每户补偿620元;2000年6月10日后安装的,每户补偿240元。
  同时,电话、电话加装宽带、宽带移机补偿费分别为:电话移机每门补偿108元,电话加装宽带移机每门补偿108元,宽带移机每条补偿108元。被征收人为企、事业单位的,电话移机每门补偿158元,电话加装宽带移机每门补偿258元,宽带移机每条补偿78元;有线电视移机每户补偿50元;空调移机补偿费。柜机每台补偿340元,挂机每台补偿210元;太阳能热水器拆装每只补偿800元;管道煤气迁移费每户补偿2500元。
  据介绍,过渡期间,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费按以下标准补偿:一类地段每平方米每月14元;二类地段每平方米每月13元;三类地段每平方米每月12元;四类地段每平方米每月11元;五类地段每平方米每月10元。其中,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费每月少于600元的,按每月600元计算。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房屋拆迁 > 华荣律所来解答:房子拆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