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共有产权房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是可以建造共有产权房的,共有产权房是由政府和购房者共同出资建设的,进行分配时需要签订合同,要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资金数额,退出之后所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共有产权房可以吗?

一、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共有产权房可以吗?

集体用地可建共有产权住房,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这类房屋的修建是由区政府直接审批,不到房管机构登记。

共有产权房,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共有产权住房,即政府与购房者共同承担住房建设资金,分配时在合同中明确共有双方的资金数额及将来退出过程中所承担的权利义务;退出时由政府回购,购房者只能获得自己资产数额部分的变现,从而实现保障住房的封闭运行,共有产权住房将为转换房地产调控方式起到积极作用。

二、什么房子属于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房全称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指一家房地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即共有人,在实践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别按自己所拥有的份额的大小,对共有房地产享有一定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后者是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对全部共有的房地产享受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等的义务。

意思是该房产共同拥有两个以上的产权人,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同拥有的特点是,对于共有财产享受全部的权利,只要共有关系还在,共有人就不能擅自对这个财产进行划分份额,如果需要分割时,也是会按照比例进行分割。

可以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共有产权房,共有产权房是房地产公司提供的经济适用房,拥有两个以上的产权人,他们平等享有权利。若进行房产分割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共有产权房和商品房不能同时存在,购买商品房后需要退还共有产权房。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6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1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共有产权房可以吗?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10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1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7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35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48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1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31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0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7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4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0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30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7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2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农村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
农村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的意思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和招商引资用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哪些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商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对于一些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的用地就是属于集体经营性的建设用地,其中也包括了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兴办的情况,或者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的企业,商业所使用的一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几类?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分为四类,主要包括个人的土地使用权入股、商业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刑事的共办企业,还有企业或其他单位确定的建设用地等四种情况。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您好,我有房本性质是集体建设用地,能办营业执照吗?
[律师回复]
1、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
2、建设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质的分别,可分为乡下建设用地和非乡下建设用地;按其土地权属、建设内容分别,又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外商投资公司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按其工程投资和用地规模分别,还分为大型建设事项用地、中型建设事项用地和小型建设事项用地。
3、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城市开发规划,进行“招拍挂”,由开发商竞购建设用地使用权,然后依照开发规划进行有计划的开发,所建商品房屋权应予出售和流通;而工业用地则用于建设厂房,不能进行商品房开发。
4、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隶属村集体,经上级准许能够搞建设开发,用途有二,一是公司用地,二是集体建房用地。公司用地只能建设厂子或各种类型的村办公司;集体建房是村民集体做法,用于村民改善寓居要求,房屋产权只能在村民内部相互转让,不能向社会公开出售;建设用于出租的房屋或宾馆(已经城市化的村集体,例如深圳市区内),能够经营出租,但无产权证,不能出售。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81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你好请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能否在银行抵押贷款呢
[律师回复] 可以。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工作,应按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金融改革紧密衔接的原则,在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前提下进行。对符合规划、用途管制、依法取得的前提下,以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入市和具备入市条件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严把贷款条件,是控制贷款风险、顺利在试点地区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开展的必要手段。依法持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符合土地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未设定优先受偿的其他他项权利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并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尽职调查时对借款人是否有资质、抵押物权属是否清晰、价值评估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规划、是否容易处置变现等问题进行详细的调查,力争防范贷款风险,提高资产质量。 《土地使用法》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所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如过去的乡镇企业用地。
请教一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商业用地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1、使用年限区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限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土地收益区别: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上级批准可以搞建设开发,用途有二:一是企业用地,二是集体建房用地。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城市开发规划,进行“招拍挂”,由开发商竞购建设用地使用权,然后依照开发规划进行有计划的开发,所建商品房产权允许出售和流通;而工业用地则用于建设厂房,不能进行开发。
3、转让买卖方面区别:商品房大多数情况下,国有建设用地获取方式为出让,而集体建设用地为划拨。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2)农村房屋产权人转让、出租房产时,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3)乡村企业的兼并、改制过程中涉及集体土地转让、出租;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等形式新办企业;
(5)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使用权合作的方式开发项目;
(6)经征用、补办为国有土地并输转让、出租;
(7)由于企业破产清算或债权债务因素,经司法裁定发生流转。推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有利于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有利于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完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1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界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
界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主要是看它的用途,如果是用作经营用地并且是集体所拥有的话,那么就属于该种类型的建设用地,也有一些用地的话,它是用作住宅用途的,就是建立完毕这样的一种住宅房屋的话就是带出去给人居住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你好问一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商业用地有哪些区别
[律师回复] 1、使用年限区别: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限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权利。法律对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有较为严格的限制,一般只能由本集体及其所属成员拥有使用权。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2、土地收益区别: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经上级批准可以搞建设开发,用途有二:一是企业用地,二是集体建房用地。国有建设用地:按照城市开发规划,进行“招拍挂”,由开发商竞购建设用地使用权,然后依照开发规划进行有计划的开发,所建商品房产权允许出售和流通;而工业用地则用于建设厂房,不能进行开发。
3、转让买卖方面区别:商品房大多数情况下,国有建设用地获取方式为出让,而集体建设用地为划拨。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2)农村房屋产权人转让、出租房产时,连带转让、出租土地使用权;
(3)乡村企业的兼并、改制过程中涉及集体土地转让、出租;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联营等形式新办企业;
(5)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使用权合作的方式开发项目;
(6)经征用、补办为国有土地并输转让、出租;
(7)由于企业破产清算或债权债务因素,经司法裁定发生流转。推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有利于农村经济改革的深化,有利于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完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当前681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土地承包 >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共有产权房可以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