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什么权三权分置

最新修订 | 2024-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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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对土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实行三权分置制度,三权分置主要是针对农村土地,对农村土地实行三权分置,可以减少土地使用权纠纷,增加农民的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实行三权分置以后,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是可以分离的。
土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什么权三权分置

一、土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什么权三权分置?

土地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实行三权分置,三权分置的作用是:

1、扩大种植规模,促进农业发展。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后,农村土地流转的速度将会加快,土地的生产规模将会扩大,想种地发展农业的农民能够获得更多的土地,进行规模化的农业生产,发展多元的新型农业经营,让农业变成聚宝盆。

2、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后,农民享有土地承包权,而土地经营权流转后,农民能获得一定的流转收益,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3、土地不再成为农民的束缚,农民可以选择进城打工增加收入。三权分置后,农民可以选择不种地,把土地流转给其他人,自己外出打工赚钱。

4、减少土地纠纷。完善土地法律制度。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将对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等制度产生连带作用,并经过相应的制度修改、制度调整、制度设计、制度完善等来满足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需求

二、集体土地国有土地的区别有哪些?

1、所有权人不同: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体公民,任何一个中国公民均是国有土地的共有人,国有土地属于“大众”所有,由人民政府代表全体中国公民行使所有权。集体土地的所有权人是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集体组织”)成员,非集体组织成员对该集体组织所有的土地不享有所有权,故集体土地属于“小众”所有,一般由集体组织代表其成员行使所有权。

2、用途不同: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方式主要有2种,一是他用,即通过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用于经济发展或社会发展;一是生产工作自用,用于建造办公场所、公益设施等。目前,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生活、经营用途,如建造住宅、酒店等。集体土地的使用方式也可分为两种,他用与国有土地类似,即将使用权转让、出租,获取收益;自用方面则与国有土地不同,除了可以生产工作自用外,还可以进行生活、经营自用,如作为宅基地分配给成员、建设集体住宅、娱乐设施、经营设施等。

3、收益渠道不同:由于政府自用的国有土地不能用于经营,故国有土地的收益主要来自出让使用权获得的出让费。集体土地收益渠道则更加宽广,既有使用权他用的转让、出租收益,又有自用土地及其附着物经营收益。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的所有权、资格权和使用权主要实行三权分置,其实和国家的农村土地流转政策是相对应的。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村民可以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承包,获得了承包经营权以后,也能依法把土地再流转给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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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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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第十九条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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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quot;√quot;:出让( )、划拨( )。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 元整。 乙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土地交付给乙方。该土地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土地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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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税务部门各一份,房管部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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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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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制定以下承包合同。
一、四至边界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面积:共  亩。
二、承包费
1、承包费每年   元。从   年  月  日开始交纳承包费,以后每年的 月 日必须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2、一次性交清 元。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  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承包期内,乙方对承包荒山有继承权,如需转让承包权,需经甲方、鉴证方同意。
四、在承包期内,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宜林荒山,并对发包的荒山行使所有权、拥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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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指导乙方按上级要求进行荒山绿化。承包区内,原有村集体分给个人的树木、承包给个人的土地、产量地以及土地边4米荒坡仍归原所有人,乙方不得栽树、砍伐或破坏,只有看管义务。
4、对乙方的绿化目标完成情况及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未经甲方同意,不准乙方在承包区内自行或允许他人进行采石、采砂、挖土、建筑、放牧、养羊等行为,发现有上属情况、经警告不停止的,甲方将废除承包合同和承包金,将荒山收回另行发包他人。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所承包的荒山行使生产经营权,收益归乙方,所栽树木所有权归乙方。
2、乙方负责承包荒山的防火、防盗伐工作。
3、乙方发现有盗伐树木、破坏植被、牛羊进林区等行为,除立即制止外,还应及时上报村委和上级部门,由村委配合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4、未经林业部门和村委批准,不得随意砍伐或卖伐树木。
5、在承包期限内,如因国家、集体建设(如:公路建设、旅游开发、矿产、水利资源开发、外商投资开发、大型公益性事业等)需占荒山,乙方应顾全大局,在获得适当合理折价(按当时市场价)赔偿后,无条件中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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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未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期限、条件将土地交付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致使项目不具备动工开发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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