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要了解哪些信息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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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查看拆迁中需公开的法定文件是否齐全。二、考虑拆迁程序的合法性。三、了解如何补偿才算合理。四、整合上述信息分析情况,主动应对。
被拆迁人要了解哪些信息

自家的房屋被征收拆迁通常是可遇而不可求的事,因此绝大多数居民都没有必要和需求去特意了解拆迁相关的法定程序及法律法规。那么各位被拆迁人初遇拆迁,需要了解哪些关键信息才能对自身所涉及的征收拆迁有正确的认知呢?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一、查看拆迁中需公开的法定文件是否齐全

当一个地区实施征收拆迁,首先要经过法定程序进行审批,而后再实施征收拆迁。依法依规实施的征收拆迁项目,在实施拆迁的最前期便应当在征收拆迁范围内,将征收土地通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对全体被拆迁人进行公示公告,以公开的方式让拆迁范围内的被拆迁人了解拆迁所涉及的细节规定以及补偿规定。被拆迁人若是对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不满意,还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进行维权。

二、考虑拆迁程序的合法性

并非所有的征收拆迁都是合法实施的,各位被拆迁人可从诸多方面进行思考。

首先,被拆迁人若是在前期公示公告阶段从未见过任何盖有政府公章的公告文件,拆迁方也拒绝出示相关文件,那么被拆迁人便可对当地所实施征收拆迁的合法性有所怀疑。合法的征收拆迁程序应当公开透明的进行,不会藏着掖着,让被拆迁人不清楚应当怎么拆怎么补偿的情况下稀里糊涂地签署补偿协议。

其次,房屋及土地的调查评估报告单必不可少。实施征收拆迁,拆迁方必须挨家挨户进行实地调查,对房屋位置、面积、建造结构、性质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核查评估,经被拆迁人签字确认后便可作为之后计算补偿数额的依据。连正规的调查评估单都没有而实施的征收拆迁,很难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最后,实施征收拆迁的主体一定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因此最终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必定要和政府签署。在实际拆迁工作进行中,同被拆迁人接触谈判的往往都是村委会、工作小组等非政府的工作人员。通常情况下,他们都是受到政府委托,配合、协助政府实施征收拆迁工作,是没有问题的。但若是被拆迁人发现最终要同村委会或者不知名的小公司签署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而非同人民政府签署安置补偿协议时,心里一定要敲响警钟。

各位被拆迁人若是有不清楚的地方,可随时向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拆迁律师进行咨询,必要时也可委托律师对案件情况展开细致调查,为后期维权奠定坚实的法律及事实基础。

三、如何补偿才算合理

农村房屋拆迁应当获得多少补偿?给到多少才算合理?有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这些正是被拆迁人最关心的话题。我们可以明确告知您:并不存在全国统一的补偿标准,也不存在房屋是否应当等面积进行置换这样细致入微的规定。因为全国经济发展水平并不相同,全部按照同样的标准进行补偿会引起广泛的争议及纠纷,不利于法律的实施。但补偿标准并非无迹可寻,全国各地所实施的征收拆迁都必须遵循的原则是:“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对于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各位被拆迁人可广泛地考量周边房屋价格以及周边区域所实施征收拆迁的补偿标准,来分析自家的拆迁补偿是否合理。

四、整合上述信息分析情况,主动应对

各位被拆迁人可通过对上述几点关键信息的了解分析,对拆迁是否合法、补偿是否合理等方面有了初步的判断。若是发现征收拆迁可能存在问题,可主动与拆迁方沟通谈判争取合理补偿。若是沟通无果也不要坐以待毙,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行政程序或诉讼程序,避免超出法定的诉讼时效,被法律剥夺胜诉的权利便得不偿失了。

拆迁所涉及到的法律问题纷繁复杂,自行维权可能难以把握住案件要点,稍不注意还会错过诉讼时效。让专业拆迁律师从专业角度为您思考,更有利于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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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出租的非住宅房屋,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房主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新旧程度获得拆迁补偿,房屋使用者也可以根据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市场评估基础rn上扣除房主所得部分的余额作为拆迁补偿。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只有房主获得拆迁补偿。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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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拆迁中断水断电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拆迁,应该怎么维权 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时候,如果采取断水、断电、断气等的暴力手段进行征收的,是属于违法征收的行为,被征收人可以报警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发生农村征地拆迁纠纷怎么解决 1、对于征地的行为不服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手段。 对于政府和用地单位的土地征用的行为,认为其存在违法性或者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可以到提起行政诉讼,确实认为不合理的,对该政府部门判决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并处罚金。 2、对征地的决定不满的可以采用行政诉讼的手段。 政府是征地行为的主导者和执行者,对于政府、用地单位甚至是村组织的拆迁征地方案和行为都不满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请求上级政府部分对该征地的行为进行审查。如果该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和程序的,可以撤销该行为。 3、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可以采用民事诉讼的方式。 政府征地时没有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征收或者是采用强制征地的手段征用的,造成村民财产损失的,可以就侵权之诉向提讼。根据案情进行民事判决,可以要求该部门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或者是回复原状等方式解决。 4、没有按照补偿协议补偿的也可采用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来解决。 在征地补偿协议中约定可补偿费用的具体数额,征地部门在赔偿时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补偿的,可以先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有恰当的解决方式。也可在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签订民事调解书,节省诉讼资源。 5、征地部门在征地前可以组织听证会和座谈会。 征地部门在下发征地方案前,可以就该征地的范围、征地的补偿项目和补偿款项等问题召开座谈会和听证会,听取专家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科学民主决策,减少争议。
房屋拆迁后,先补偿后拆迁,是拆迁补偿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先补偿后拆迁是法定的拆迁程序吗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进行拆迁后补偿是属于法定的程序,如果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 【先补偿后搬迁】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房屋拆迁补偿评估依据 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1、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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