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复发还能算工伤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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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伤后复发还是能算工伤的,一般需要进行工伤的鉴定,如果工伤鉴定之后确认是之前的工伤复发的情况,可以享受规定的工伤待遇,待遇包括住院的医疗费用,停工期间的工资费用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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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后复发还能算工伤吗?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规定的工伤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的认定一般需要经过工伤鉴定之后确定,如果按照具体的情况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的待遇,包括生活的护理费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伤残津贴赔偿等,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赔偿的标准还有金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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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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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婚后,一方生活质量差,或贫病交加,出于责任感,最后复婚。
3
离婚后,双方都无法忘记对方,无法接受别人,更没法新的开始,最终选择复婚。其实这样的夫妻,他们之间根本没达到离婚的程度,可能是一时之气导致离婚的。感情在,复婚是必然的。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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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夫妻离婚了,但是父母这关不好过,父母就认可原来的媳妇或女婿,他们接受不了别人进自己家门,再有,可能他们离婚也不是因为什么原则的问题,考虑孩子问题,方方面面的原因,父母坚决要求他们复婚。
5
离婚后双方各自反省自己在婚姻中的错误和不足,考虑再三,认为他们的婚姻不该走到尽头,应该好好珍惜对方,更应该重新来过。
6
双方都反复经历第二第三次的婚姻失败,和第二第三个配偶从多方面相比较一下,比出来还是自己的原配最合适自己,最后破镜重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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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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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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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夫妻离婚时分配了财产,一方可能不愿意离婚,但是另一方坚持离婚,不愿意离婚的一方,在财产分割完之后,就是不给另一方应该拿走的部分,他(她)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不想离婚。另一方实在拿不到财产,想想在一起时曾经有过的幸福和快乐,慢慢地就回心转意了,最终把离婚证换成了结婚证。我在这里希望天下所有的夫妻都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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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程复印件能复印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住院发票丢失了可以去医院补发票复印件,加盖医院印章,医保还是能报销的。
1、一般医保是在住院或者就诊时就应该出具,但是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医院留存的那张发票记账联,复印一份,盖上医院财务章或者发票章,你再拿到报销单位去报销。你拿着这个复印件直接去社保问一下,肯定有其他人也有过类似的情况。问下社保都是怎么处理的。你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准备,然后交给单位。
2、发票丢失后的处理方法:
(1)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只要拿出医疗保险卡就可以了。
(2)记得发票编号就可以去医院补打发票的,去医院出示你的处方,还有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就可以了。
(3)加盖医院印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应该也是可以的。
3、财政部卫生部《医疗收费票据使用管理办法》财综73号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简称医疗机构)为门诊、急诊、急救、住院、体检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收款凭证。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取得门诊医疗收入和住院医疗收入,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医疗收费票据,并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收费专用章。医疗机构不开具医疗收费票据的,付款方有权拒绝支付款项。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开具医疗收费票据时,应当全部联次一次、如实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另行填写。因填写错误、医疗退款等原因作废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全部联次,不得私自销毁。扩展资料
一、单位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7、住院病历复印件;
二、医保报销流程如下: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三、医保报销比例:
1、前提条件: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2、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
3、一级医院8
8、二级医院8
6、医院84
3、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6.
5、一级医院9
4、二级医院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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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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