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买卖合同的效力怎样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多重买卖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至于买卖合同中标的物的归属,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比如标的物还没有来得及受领,按照付款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标的物归属,如果标的物已经受领,自然归受领一方所有。
多重买卖合同的效力怎样

一、多重买卖合同的效力怎样?

只要每个买卖合同都不具有《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情形,则数个买卖合同均是有效的,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对标的物的归属产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内容违反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法律规定;

4、违背公序良俗;

5、合同当事人互相串通,损害他人利益。

三、多重买卖合同纠纷申请仲裁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四、签订买卖合同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权利义务对等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以实现互利互惠的经济利益目的的原则。

2、自愿原则。

自愿原则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通过协商,自愿决定和告诉相互权利义务关系。

3、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其意义和作用是:公平原则是社会公德的体现,符合商业道德的要求。将公平原则作为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准则,可以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力,有得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

4、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作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终止后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相互协作。

5、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遵守法律,尊重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合同法的重要基本原则。

可见,法律并没有规定过多重买卖合同一定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过,标的物归其中一方所有以后,另一方可以追究卖家的违约责任。正常情况下也不应该针对同一标的物签订多重买卖合同,如果在签合同时故意隐瞒了标的物已经出卖的事实,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千字,阅读时间约10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多重买卖合同的效力怎样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3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8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40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4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6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77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5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0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5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3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5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3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5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8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6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多重买卖合同效力怎么认定的?
多重买卖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确认,在符合法律条件的情况下签订的,都是有效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没有代理权,或者在代理权终止后签订的合同都是效力待定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多重买卖合同效力及顺序是什么?
针对同一个标的物,签订的多种买卖合同,买受人没有向法院申请撤销的,这些合同都是有效的,应该按照一定的顺序履行合同的义务。先行受领交付的,可以成为合同履行的第一顺位人,均未受领的,先支付货款的人可以履行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如何认定多重买卖合同的效力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认定多重买卖合同的效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违章建筑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有以下几种观点:
(一)违章建筑区分情况确认效力。一是建造者不具有土地使用权的违章建筑,属于在他人土地上建造房屋,因而不能通过补办有关建筑许可手续而取得建筑物的所有权,其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有关建筑的行政法规,也侵害了他人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此类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二是建造者已取得了土地使用权,因未办理建筑许可证的违章建筑,在其补办有关手续后,可取得该建筑物的所有权。如果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补办了有关手续,认定买卖合同有效。如果当事人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前不能补办有关手续,认定买卖合同无效。
(二)违章建筑卖买合同有效。违章建筑卖买合同有效,根据违约情况区别处理。
1、房屋建造本身合法,只是手续未办的,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的义务”的规定,责令出卖人协助补办手续,出卖人不愿协助的,也可直接判决权属归买受人所有,由买受人直接通过行政部门办理所有权证,办证时补交税款,判决时明确税费由谁负担。
2、房屋建造存在违法行为,不能取得所有权证的,向行政管理部门发司法建议,先进行行政处罚,如处罚后获取产权证的,产权直接归属买受人。如行政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而拆除处理的,则出卖人因交付不能,应承担违约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及时定纷止争。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1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订立多重买卖合同效力认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订立多重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再遗物进行多重买卖的情况下,只要每一个买卖合同都不具有相关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那么数个买卖合同都是属于有效的,多重买卖指的是出卖人就同一物签订了数个买卖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廉租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类主要针对城中村改造,征收拆迁后采取产权调换方式,选择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调换,该类房屋俗称“小产权房”。另一类还建房是指,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进行还建,一般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并且具备开发所需要的五证。一般来说,如果是重大城建拆迁的还建房,将来是可以办两证的。该类房屋也分为两种:一种是经济适用房性质,一种是商品房性质。区别是经适房办两证后,需要满5年才能上市交易,而商品房只要办证后就可以随时交易。所以,买卖还建房是否有效,关键是看买的是 第一种集体土地上还建的房屋,还是 第二种还建房,如果是第一种,则合同无效,第二种则合同有效。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划拨性质的还建房,合同是有效的,对于出售房屋的时间一般有限制,而且还需要补缴一定的土地出让金。 我国《建筑法》以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违章建筑”不予保护。若未按照相应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发建设的建筑,不具有合法性。双方通过签订买卖合同进行交易,不具有合法性,应属于无效的合同。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直辖市的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使前款规定的权限,由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违反本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擅自批准出让或者擅自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由上级机关或者所在单位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建筑法》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多重买卖合同效力是否有司法认定?
多重买卖合同效力是不受到司法认定的。如果出卖人想要出售标的物的只能签署一份买卖合同,不能签署多份,签署多份属于违法的行为不受到法律的认可,签订的合同也不被法律认可。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6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买卖农村房屋效力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 土地管理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1、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2、售房者的主体资格合格。3、购房者应当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4、买卖经过村民委员会同意。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集资房买卖合同效力怎样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集资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集资房纠纷怎么办
目前,集资房纠纷案件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已经取得集资房产证后因转让集资房而产生的纠纷,另一种是在未取得集资房产证下达成的集资房转让,即集资房购房资格的转让。
(一)已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转让
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的集资房转让的,因为产权在单位,单位员工个人只具有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没有处分权,如果员工转让该集资房,转让行为是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转让协议当然无效。转让协议无效,双方可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转让的,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如果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按协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转让的,因为集资房是单位与个人共有,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购买人未经共有人的同意,也过户不成。因此,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
(二)未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转让即集资房购房资格的转让
当前,集资房纠纷主要是此类纠纷。虽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里所指的“不得转让”,是指不得发生“物权变动”,即房产管理部门不得登记过户,而不是指不得订立债权合同、不能发生债权行为。同时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即有关房屋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与否与登记无关。那么,购买人有权得到争议房屋的使用权,有权要求被申请人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16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集资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资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集资房纠纷怎么办
目前,集资房纠纷案件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已经取得集资房产证后因转让集资房而产生的纠纷,另一种是在未取得集资房产证下达成的集资房转让,即集资房购房资格的转让。
(一)已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转让
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的集资房转让的,因为产权在单位,单位员工个人只具有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没有处分权,如果员工转让该集资房,转让行为是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转让协议当然无效。转让协议无效,双方可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转让的,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如果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按协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转让的,因为集资房是单位与个人共有,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购买人未经共有人的同意,也过户不成。因此,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
(二)未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转让即集资房购房资格的转让
当前,集资房纠纷主要是此类纠纷。虽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里所指的“不得转让”,是指不得发生“物权变动”,即房产管理部门不得登记过户,而不是指不得订立债权合同、不能发生债权行为。同时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即有关房屋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与否与登记无关。那么,购买人有权得到争议房屋的使用权,有权要求被申请人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集资房买卖合同效力怎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集资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
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
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或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又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综上所述,集资房买卖合同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范围。同时,合同体现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集资房纠纷怎么办
目前,集资房纠纷案件主要有两类,一种是已经取得集资房产证后因转让集资房而产生的纠纷,另一种是在未取得集资房产证下达成的集资房转让,即集资房购房资格的转让。
(一)已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转让
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的集资房转让的,因为产权在单位,单位员工个人只具有居住权,而没有所有权,当然也就没有处分权,如果员工转让该集资房,转让行为是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转让协议当然无效。转让协议无效,双方可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产权全部是单位员工个人集资房转让的,因为产权属于员工个人即转让人,即使单位内部规定,员工不得转让,但是该规定系单位内部规定,对第三人不具有约束力。因此此种情况下该协议没有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即应认定转让有效。如果一方违反约定,不履行转让协议,另一方可按协议约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产权部分是单位、部分是员工个人的集资房转让的,因为集资房是单位与个人共有,根据民法通则及相关法律规定,一方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有物。购买人未经共有人的同意,也过户不成。因此,对于单位员工与第三人签订的集资房转让协议应是无效的或部分无效的。
(二)未取得房产证的集资房转让即集资房购房资格的转让
当前,集资房纠纷主要是此类纠纷。虽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了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这里所指的“不得转让”,是指不得发生“物权变动”,即房产管理部门不得登记过户,而不是指不得订立债权合同、不能发生债权行为。同时根据《物权法》第15条规定,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即有关房屋物权变动合同的生效与否与登记无关。那么,购买人有权得到争议房屋的使用权,有权要求被申请人办理更名过户手续。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多重买卖合同的效力怎样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