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没签字但履行了视为合同成立吗
合同没签字但履行了,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合同履行原则有哪些
1、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这一规定,确立了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适当履行原则或正确履行原则。
它要求当事人按合同约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适当的履行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依法成立的合同,在订立合同的当事人间具有相当于法律的效力,因此,合同当事人受合同的约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是自明之理。
2、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此规定可以理解为在合同履行问题上将诚实信用作为基本原则的确认。
从字面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就是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以“诚实商人”的形象参加经济活动。
从内容上看,诚实信用原则并没有确定的内涵,因而有无限的适用范围。
3、协作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债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协助对方当事人履行其债务的履行原则。
合同的履行,只有债务人的给付行为,没有债权人的受领给付,合同的内容仍难实现。
不仅如此,在建筑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提供服务合同等场合,债务人实施给付行为也需要债权人的积极配合,否则,合同的内容也难以实现。
4、情势变更原则情势变更,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前,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而使合同成立的基础发生变化,如继续履行合同将会造成显失公平的后果。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者解除合同,以消除不公平的后果。
情势变更的实质,乃是诚实信用原则之具体运用。
在司法实践中,最好是签了合同以后,再按照合同约定去履行应尽义务,签合同也有法定流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不注意的,都有可能会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如还没有签字自己就去履行合同,如果对方拒绝接受,就可能会引起合同纠纷。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