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劳动关系,公司合同沒盖章有效吗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文本的具体内容进行磋商,最终达成一致的活动过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表明了双方的合意成立,劳动合同开始生效。
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是劳动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有权代表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人事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
劳动合同在下列三种情形下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无效。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无效。
因此,未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劳动合同应当分情况而言,对于用人单位未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章,但是有其法定代表人或用人单位授权的人签字的劳动合同,尽管劳动合同在签订时形式上存在一定的缺陷,但是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当认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就应当认定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应当认定有效。
二、形成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应该怎么签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至第11条,对劳动合同的签订做了相应的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没有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签订的劳动合同没盖章,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才能判断该合同是否有效。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要包括用人单位及员工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的期限,员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的薪资报酬,休息休假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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