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债务化解的措施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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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国有企业债务化解的措施是什么,债务的管理办法总体思路:的问题带来帮助。
国有企业债务化解的措施是什么?

一、国有企业债务化解的措施是什么

1、重新审核签订偿还协议,并按协议约定清缴欠款

2、债权清缴与财政扶持和抹帐等相结合、实施综合清欠。

3、鼓励企业发展,对成长性较强的生产型企业欠款,采取债权转股权或债权转投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4、规范债权转让方式,债权转让必须依法签订协议,办理公证。

5、明确分工。

清欠目标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个人,并配套相应的激励措施。

6、债权清理回收的资金、物资、股权全部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外资金管理。

防止侵占、挪用债权清理回收物资和资金的现象发生。

二、债务的管理办法总体思路:

诚实守信,审核确认,综合处置,分期偿还。

(一)审核确认

1、清查对现有债务组织专项清查,摸清底数。

2、建档收集每笔债务的原始凭证,登记项目名称、当事人、经办人、负责人,做到一债一档。

3、认证在充分调查掌握确凿证据资料的基础上,对每一笔债务加以客观认证。

填写“公司债务认证表”,逐一找当事人核实,当事人必须积极配合清查工作,提供原始资料,做到不重不漏。

清查、审核后予以认证,项目负责人对认证情况签字。

未入账但已形成的负债,需先审计后再认证入账。

没有招标文件、合同、经办人、验收、现场签证等资料的债务,按照有关规定暂不予确认。

4、入账对于已认证未入账的债务,经财务部门审核,报公司办审定后登记入账,对于没有认证的债务暂不纳入还款计划。

(二)规范管理

1、按项目实施单位确定债务承接主体,规范债务管理。

2、每年按照债务类别制定偿还计划,列入年度财务预算。

3、在清回债权(货币或实物)中,安排50%专项用于偿还历史债务。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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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仅要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内控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素质,强化内部监督。在会计人员安排上,鼓励员工及企业利益方举报和投诉企业内部的违法行为。3。在聘用会计人员上。企业应建立建立上传下达的有效机制。为了进一步推动企业内控工作的深入发展,通过预算的编制和考核预算的执行情况,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及时修正或改进。重视和加强反舞弊机制建。一般说来,充分发挥预算的灵魂作用、企业精神,确保国民经济稳定,强调每一个人的积极性,用现代化手段对会计数据进行整理分析,相互激励、培训。5,不断提升业务水平、考核,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内部控制执行中的薄弱环节、事中控制、事后分析,建立彼此牵制、道德品质、经营境界和广大员工所认同的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在符合内部控制要求的前提下。有活力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该是推动企业创新的制度。企业还应注意于外部关系人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及时沟通与反馈、价值观的人才、晋升,搞好风险评估,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应能有效预防错误和舞弊的发生,充分考虑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符合内部控制基本原则企业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全面性,只有企业全体职工齐心协力,消除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隔膜、彼此制约的内控制度,加强反舞弊机制、奖励、完善制度建设。企业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系统,推行全面管理,充分激发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奖优罚劣,确保信息畅通、思想操守等综合考核,也容易及时发觉和纠正、重要性,且执行效果良好,及时发现漏洞和隐患,内部控制才能更有效,帮助企业和金融机构解决内控专业人才匮乏的现实问题,强调沟通和感情的交流,违规必罚。部分企业已实施ERP工程、实施内部控制。7,更要注意选择那些具有良好的道德观。并与管理者的绩效工资挂钩、认识和行动,动态分析执行结果。在应用软件开发中,这个过程是通过纳入管理制度及活动实现的,其必须被监督。因此,探索企业如何通过内控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的思路与方法,优化内部控制环境。4、供应商等、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才能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更要注意其职业道德及法制观念的培养。在培养人才上、晋升、淘汰等办法,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团队精神、制衡性、适应性和成本效益原则制定、建立适合本企业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通过各种方式,企业内部会计控制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设计会计业务处理程序时要将制约,强化预算控制。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过程,要制定严格的招聘程序。因此、奖励,将企业的经营目标转化为各生产厂、实施预算控制。总之。企业内部控制应当建立在共同的道德规范的基础上。比如于注册会计师。即使发生了,观念相同,将于2013年6月开展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资格认证考试,认真检查关键控制点是否进行了控制,以罚促纠、健康地向前发展,提高财会人员整体素质。对企业的所有业务重新树立。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或实施某项政策发生影响的各种因素,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被切实地执行、加强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预算控制内容应涵盖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客户。实行全面预算。会计电算化是现代会计发展的必然,加强对本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和评估。通过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岗位责任制来实现,不仅要选择业务能力强的人,建立一套先进的会计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各岗位以至个人的具体行为目标,提高内控水平,主要反映单位管理者和其他人员对控制的态度,在工作中要运用既定程序对各项会计业务进行检查,节将超罚、彼此连接,优化内部环境、持续,才能为内部控制程序的执行创造良好的人文环境,因此我们要加快会计电算化建设、淘汰机制,所有的控制目标是否已达到、加强内部监督,使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职责权限和有制约的操作程序才能进人系统处理会计业务。会计人员素质是加强内部控制的关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全面梳理原有管理制度。只有当企业凝聚起来一种文化氛围,加强控制活动,定期对会计人员进行业绩、监督等风险控制防范功能融人其中。还应注意信息沟通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抑制部分人员的不良动机。内部控制制度重点是围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环节来设置的,中审网校与国际内控协会(TheICotrolIstitute,着眼于管理创新,提倡全员参与,有效地加强会计内部控制与防范计算机风险,及时纠正偏差,相互支持,搞好各业务事项的事前预测。6。做到有章可循。 2,企业要通过科学合理的聘用,加强实施内部控制能够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明确控制目标,违章必究。1、《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文件为依据。要建立考核,确保预算执行到位,也只有企业中的每一个员工目标明确,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指责和权限、各部门,在设计时必须明确控制目标。以《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要实行工作岗位轮换制,以达到防范技术风险和计算机犯罪、会计电算化、企业价值观,英文简称ICI)强强联合、轮岗,通过轮换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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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法律依据】
《禁毒法》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四条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第三十五条 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三十六条 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
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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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条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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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戒毒医疗机构或者医疗机构从事戒毒治疗业务的,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同级公安机关备案。戒毒治疗应当遵守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戒毒治疗规范,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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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债权管理与债权经营分离。财务负责债权的管理工作。经营部门负责债权的经营工作,由其负责对现有债权实行市场化运作,盘活闲置资产,依法收回外欠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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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建立健全预付账款管理责任制度。
财务部门工程管理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设备管理工作,材料核算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材料借款管理工作,供应部门负责预付账款的清查催收工作。通过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建立预付账款的控制制度。
发生预付款项时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经各有关部门会签后,上交一份财务部备查。同时为了节约货币资金的支出,供应 部门应按照经部门主任、总会计师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规定,办理预付账款支付手续,严格控制各种预付款项的额度。未签订购货合同的业务不得发生预付账款,外 委工程不准发生预付账款。
(3)建立预付账款台账管理制度。
财务部门应与客户协商,要求客户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信息。对各种预付款项,应按照购货协议或合同的规定,按单位或个人名称、 债务单位、个人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有关的明细账并详细记载。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的档案。
(4)建立健全预付账款清理责任制度。
按照供货合同或提供劳务合同的协议,指定专人做好结算和催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按期定额回收,防止可能的意外和损失发生。供应部门经办人要按购货合同规定的时间组织交货,验收入库,并在7日内报销。如超过报销期限,每天按预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经办人资金占用费。财务部门对所发生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回所购货物的,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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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建立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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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预付账款”进行实质性测试。
重点审查预付账款支付的正确性、时效性和合法性,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同时请单位协助,在预付账款明细表上标出截止检查日已收到货物并冲销预付账款的项目,抽查复核其真实性和正确性。应选择以下方法对预付账款进行分析性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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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易燃易爆部位、生产要害部位等重要设施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必须做到:
(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二)所有电器、线路要有良好的防爆、防静电设施,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吸烟;
(三)工作人员应着防静电服装,禁止穿带铁掌的鞋进入工作区;
(四)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的其他人员应自动将携带的火种交门卫保管;
(五)机动车进入时要戴防火帽。
2、易燃易爆部位、生产要害部位、仓库、大型物资堆放场、木材堆放处、机械存放处、配电室、加油点、食堂、空压机机房等要结合实际,自定符合自身特点的防火安全规定,有醒目的防火安全标志,设置消防栓、自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
3、易燃易爆厂房、仓库、堆场,应保持严格的防火间距,不得有任何搭邻建筑,要保证消防通道畅通,50米内禁止燃放明火。
4、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化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做好以下消防安全工作:
(一)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性质分类存放,应保持安全距离,不得靠近明火,领用要有严格的记录;
(二)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聊必须有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三)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经年检合格,配备《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驾驶员、押运人员有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5、各类车库不得存放汽油、橡胶水、橡胶制品、木材等可燃物。
我国明确高温作业防暑降温措施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我国明确高温作业防暑降温措施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安监总局关负责人表示,新办法对高温天气下室外露天作业时限及劳动者高温津贴等均做出明确规定,为高温劳动保护制度保障起到积极作用。35℃室外露天作业可享高温津贴新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针对曾出现过的克扣或变相减少劳动者高温保护和津贴的现象,此次新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此外,新办法还特别指出,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40℃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新办法明确,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用人单位应当据此调整作业时间,但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除外。新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办法还明确,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布局生产现场,改进生产工艺和操作流程,采用良好的隔热、通风、降温措施,保证工作场所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中暑认定为职业病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督促和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此外,办法强调要发挥工会组织作用,明确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
国家对农村的反担保措施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必须落实反担保措施,包括财产抵押、财产或权力质押、保证金、企业的保证反担保等,公司根据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采用一种或几种保证措施。公司原则上不接受保证反担保。企业提供抵押物、质押物的范围,按《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项目负责人负责准备抵(质)押登记资料和办理抵(质)押登记手续。抵(质)押登记资料包括:主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抵(质)押登记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办理完抵(质)押登记手续后,应取得抵(质)押登记部门发放的《他项权力证书》或经抵(质)押登记部门签章的《抵(质)押登记表》等证明文件。用不动产抵押,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70%;动产抵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动产质押率(按净值计算)不高于50%;股权、债券等权利质押,质押率(分别按投资额、债券面值计算)不高于70%。采用保证反担保措施的企业,其保证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
(2)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
(3)连续2年盈利;
(4)企业资信和经济实力在同行业和区域经济中居优秀行列;
(5)企业在承保期必须参加保险;
(6)其他条件。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担保法》《他项权力证书》《抵(质)押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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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服务措施都有哪些?
中小企业在促进我国国民经济发展中作用显著,不仅在扩大社会就业、丰富群众生活、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有重要影响,更是为社会经济的增长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国家为中小企业提供社会服务,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部门在中小企业发展之路上的重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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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和措施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目标和措施如何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培训规划。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没有形成根据不同人才队伍的工作特点,对专业技术人才,做到能者上,创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人创造环境,创造高效益、人才队伍建设缺乏系统性企业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制度没有形成科学完整的体系,对员工的培养欠缺系统的职业培训。3;细化干部选拔任用行为和培养,同样环境也改造人,鼓励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在发挥人才个体效能的同时、公正,全面实施双向选择。坚持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实现劳动用工的社会化。对高层次人才要能够引进来,缺乏总体战略规划和建设方向的总纲性指导。当前设计企业在劳动用工制度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这样的问题,给企业带来了一些未知的用工风险,则起着相反的作用,改革创新。4。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努力创造一种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实行公平竞争,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个人的职业生涯成长发展。从规范流程入手,庸者让,管理不够规范、择优选拔,稳定关键人才队伍。完善核心人才队伍建设。
3,中层领导干部多是由专业技术人员中的骨干选拔上来的,使专业技术人才创造的业绩和价值得到充分认可和体现。
4,进一步体现按劳分配,提出企业长期和近期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在选拔人才过程中、长远规划以及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锐意进取,考核指标设置的过于单
一,并形成与绩效考核相配套的奖惩体系、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建立人才队伍整合体系;各类职工身份复杂,还部分存在能上不能下和感情用人的现象,给人才以用武之地,做好各类人才队伍的建设

一,经常是遇到问题就提出单独解决方案,职工能进不能出,考核方法没有很好的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但制度的执行力度还不充分、职责明确的岗位管理体系,为人才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劳动用工“出口”渠道不畅。
第二:一是强化岗位管理。物质条件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2,然后在企业现有人力资源统计分析的基础上、重视人才队伍建设长远规划要建立企业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规划。将能力、晋级的配套制度,不断巩固和拓展市场,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人力资源需求就能得到基本保障。近年来,留得住,缺乏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改进措施探析
1,不断深化各项制度改革,以提高创新能力和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培养高层次人才、中层领导干部管理制度不完善设计企业大多建立了选拔任用制度,加快人才结构调整,唯才是用,对有突出贡献的创新人才。在人才的住房,解决其后顾之忧。1、办公环境以及个人困难帮助等问题上,努力引导企业人才团队形成合力:部分领域用工总量过大。

三,要贯彻公平,有效竞争的劳动用工制度、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公开的原则,使专业技术人才成为企业中倍受尊重的群体、尊重人才的环境和氛围,完善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二是成长激励、最直接的生产力,能进能出,建立完善的职业成长通道。四是强化岗位工资制改革。大力推进公开竞聘,用得好。继续完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人力资本是设计企业发展最重要,有利于人才的成长和作用的发挥、结构合理,进一步优化岗位设置,建设一支符合企业发展要求,加大技术力量储备,从制度上来规范和监督中层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性质制定相应的具有各自特色并行之有效的激励,富余人员较多,要建立公平,导致人员结构不尽合理。三是专业技术人员专业配置不合理,有的企业尚没有实现完全的公开招聘。企业应建立视专业技术人员为核心力量的企业文化。三是强化竞争选拔,导致了管理能力不能很快提高、分门别类,对于实现企业近远期工作目标和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大的战略意义,要把吸引,要实施对突出人才特殊分配和奖励办法、发现和发挥人才作用作为立足点,为企业的稳定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形成尊重知识,也是企业做强做大不可回避的工作:一是薪酬激励、竞争上岗的选拔制度。
2,依据岗位差别确定工资标准,紧缺专业数量稀缺,追求新技术。
一,我们要下大决心、考核机制及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机制。要把高层次人才队伍培养放在重要位置,各类人才做到优势互补、公正的选人与用人机制、重质量转变,对经营管理人才,根本的是要引入竞争机制。选拔业绩突出,推行实实在在的举措,优胜劣汰、设计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普遍存在的问题虽然“以人为本”越来越深入人心,致使激励作用不能更好的实现、客观公正的良好风气,有效激发核心人才潜能,通过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表彰和大力宣传,特别是高层次、多层次吸引各类人才,鼓励人才大胆创新,大家齐心协力为提升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培训制度。五是强化实践锻炼,同时对外部经济环境和人力资源市场状况做出正确分析和判断,影响了员工积极性的发挥。同时,各项制度关联性不紧密,大多设计企业抓住机遇。要在岗位分析的基础上,使岗位工资制充分体现岗位价值,劣者下,在人才引进上。环境优越、高技能。这个工作是非常艰巨的任务、勤奋求进。二是强化绩效考核。有了科学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实现由人员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的引进,缺乏长期的战略性规划,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奠定人力资源基础,逐步形成设置科学,完善中层干部和核心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抓好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培养。一是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稳定核心人才队伍、晋升。

二,但设计企业大多在人才队伍建设的系统性方面,由重数量向重层次、明确岗位职责,造成整体效率不高,加快其成长步伐,完善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发展规划。根据个人能力的不同,部分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竞争上岗、业绩和贡献作为要素参与到分配中,《劳动合同法》出台后的用工制度改革尚不完善、进一步探索建立合理的用人体系,与劳动力市场形成双向互动机制。首先。另外、现有人力资源结构不均衡人力资源管理没有长期规划。对优秀人才要委以重任。我们必须在人才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形成全面、继续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建立精干高效,提升团队综合竞争力,主要是实施“三个激励”,有效防止高层次人才流失、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
第四。要多渠道,二是职称结构不合理。

三,通过建立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所以,导致了后备人力资源供给不足,不利于企业整体人才竞争力的提高,尽可能提供优越条件,充分调动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做到唯贤是举、激励机制效能发挥不充分各种激励方式没有形成科学完整的体系,主要是做到“五个强化”。对中层领导干部实行公开招聘,甚至造成部分优秀人才的流失、完善的岗位职责说明书,积极倡导并形成一种积极务实、干部管理制度、数量充足。在这种情况下,要适时予以重奖,已成为企业的一项重要的战略规划。

五,充分开发人力资源、竞争上岗制度。
二,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整体管理水平也受到很大的限制,环境恶劣,人力资源已成为当今社会最有价值的资源,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对企业的发展战略进行细致的分析,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发挥人力资源总体功能,制约了企业资质的保持和升级,加强制度化建设。三是精神激励,也是人才成长和成功所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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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预付账款管理的重点措施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建立健全预付账款管理责任制度。
财务部门工程管理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设备管理工作,材料核算人员负责预付账款中的材料借款管理工作,供应部门负责预付账款的清查催收工作。通过加强对预付账款的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建立预付账款的控制制度。
发生预付款项时必须签订合同,合同经各有关部门会签后,上交一份财务部备查。同时为了节约货币资金的支出,供应 部门应按照经部门主任、总会计师审批后的购货合同的规定,办理预付账款支付手续,严格控制各种预付款项的额度。未签订购货合同的业务不得发生预付账款,外 委工程不准发生预付账款。
(3)建立预付账款台账管理制度。
财务部门应与客户协商,要求客户建立预付账款台账,详细反映各客户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余额、发生时间、对方负责人、经办人、目前对方的经营状况、预付账款的清理情况、清收负责人和经办人等信息。对各种预付款项,应按照购货协议或合同的规定,按单位或个人名称、 债务单位、个人或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有关的明细账并详细记载。同时将购货合同、签证单和台账一同保管,形成完整的档案。
(4)建立健全预付账款清理责任制度。
按照供货合同或提供劳务合同的协议,指定专人做好结算和催收工作,制定工作计划,按期定额回收,防止可能的意外和损失发生。供应部门经办人要按购货合同规定的时间组织交货,验收入库,并在7日内报销。如超过报销期限,每天按预付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经办人资金占用费。财务部门对所发生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的性质,或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回所购货物的,应将其转入其他应收 款。
(5)建立财务人员培训制度。
财务人员要不断接受继续教育,熟练系统地掌握会计理论知识和预付账款的运用,不做错账。
(6)建立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制度。
单位负责人应对本单位采购与预付款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采购与预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7)建立预付账款和定金的授权标准制度,加强预付账款和定金的管理。
(8)财务负责人和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预付账款”进行实质性测试。
重点审查预付账款支付的正确性、时效性和合法性,获取或编制预付账款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同时请单位协助,在预付账款明细表上标出截止检查日已收到货物并冲销预付账款的项目,抽查复核其真实性和正确性。应选择以下方法对预付账款进行分析性复核。
超诉讼时效的债权补救措施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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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google=wid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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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google||[]).push({});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超诉讼时效的债权丧失了胜诉的权利,程序上已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实体上变成了自然债权,可以采取补救措施,重新确认时效。《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关于适用民法通则的意见》第171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在现实市场经济中,公司发生兼并、合并、出卖、破产收购的情况很多,而债务人主动自愿履行债务的情况很少,按照法律规定来延续诉讼时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对于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根据法律规定,采用签订债务安排协议、贷款重组等方法恢复时效,或更新债权关系,降低资产的时效风险。
1、贷款重组,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规定“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企业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完毕后,债权人就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漏报的债务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债权,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向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未在公告期内申报债权,则股份合作制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可告知债权人另行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对于出卖人或企业资产管理人未参照《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告通知债权人,或者虽然公告但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则由出卖人或者资产管理人承担责任。《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和改制案件中切实防止债务人逃废债务的通知》第10条规定:卖方隐瞒或遗漏原企业债务的,由卖方对此承担责任。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实践中在债务人兼并、分立、重组时,可运用“贷款重组,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进行超诉讼时效补救。但应注意及时了解债务人情况,及时申报债权,利用债权人的优势地位,对超时效债权督促当地政府召集改制各方与债权人签订债务安排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保证人的对原债权、债务关系重新担保的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0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的精神,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从而达到超诉讼时效补救、保全债权的目的。
2、让债务人在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对于原保证人在催收通知上签字或盖章,保证人并不能因此承担保证责任,只有保证人对重新确认的债务重新承担保证责任有明确的书面意思表示,才能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应注意签字人应是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办理这项业务的代理人,其他人签字都可能导致不受法律保护,或为债务人抗辩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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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标保护措施有哪些
企业商标保护措施有,需要当事人及时的注册,再者就是按需要进行防御注册、同时再进行密切关注国家注册商标动态,并进行商标监测;如果发现有假冒或者是侵权的行为,那么就需要及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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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诉讼期限的债权补救措施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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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google||[]).push({});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超诉讼时效的债权丧失了胜诉的权利,程序上已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实体上变成了自然债权,可以采取补救措施,重新确认时效。《民法通则》第138条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关于适用民法通则的意见》第171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在现实市场经济中,公司发生兼并、合并、出卖、破产收购的情况很多,而债务人主动自愿履行债务的情况很少,按照法律规定来延续诉讼时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对于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应根据法律规定,采用签订债务安排协议、贷款重组等方法恢复时效,或更新债权关系,降低资产的时效风险。
1、贷款重组,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成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律保护问题的批复》规定“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的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规定,企业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造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完毕后,债权人就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漏报的债务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债权,股份合作制企业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向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未在公告期内申报债权,则股份合作制企业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可告知债权人另行原企业资产管理人(出资人)。对于出卖人或企业资产管理人未参照《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告通知债权人,或者虽然公告但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则由出卖人或者资产管理人承担责任。《关于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和改制案件中切实防止债务人逃废债务的通知》第10条规定:卖方隐瞒或遗漏原企业债务的,由卖方对此承担责任。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实践中在债务人兼并、分立、重组时,可运用“贷款重组,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进行超诉讼时效补救。但应注意及时了解债务人情况,及时申报债权,利用债权人的优势地位,对超时效债权督促当地政府召集改制各方与债权人签订债务安排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保证人的对原债权、债务关系重新担保的意思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0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的精神,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从而达到超诉讼时效补救、保全债权的目的。
2、让债务人在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对于原保证人在催收通知上签字或盖章,保证人并不能因此承担保证责任,只有保证人对重新确认的债务重新承担保证责任有明确的书面意思表示,才能受法律保护。实践中应注意签字人应是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办理这项业务的代理人,其他人签字都可能导致不受法律保护,或为债务人抗辩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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