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提存房屋产权证。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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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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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提存房屋产权证。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提存房屋产权证。

一、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

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

发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时要注意,卖房者有可能是一房二卖

二、提存房屋产权证。

签订买卖合同后,若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仍由卖房者持有。

有些购房者看到房屋产权证后,会误认为产权仍为卖房者所有,为卖房者一房二卖提供了便利。

购房者可要求卖房者将房屋产权证提存在第三人处,待办理过户时,再从第三人处取出。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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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全国各地限购限贷的大环境下,购房者一定要清楚自己是否有购房资格,没有购房资格的要坚持诚信购房。二手房交易多通过中介公司完成,中介承诺的补缴、补办完成购房资格审核的方法,一定要慎重考虑。尤其要考虑到一旦产生风险和纠纷时是否会影响自己以后的购房。
2、掌握房源的详细信息
①房屋所有权人是否全部同意出售房屋
出售人是否有房屋处置权是二手房交易中需要重点审核的,尤其是一些房屋产权共有人不止一个的情况下,更是隐藏着巨大的风险。所以正式交易之前,一定要核对出售人身份证和不动产证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一致,并取得共有产权人的同意,才可继续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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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购买新房一样,二手房交易也是要准备很多项费用的,除了房款之外,二手房交易还有中介费和税费。不同的中介公司在收取中介费方面可能略有不同,需要谨慎的是,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房地产中介公司。缴纳的税费主要有契税、房屋登记费、测绘费、房屋评估费,房屋不符合满五唯一条件的还要缴纳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种类很多,准备充分是前提,更重要的是最好在合同后附上《费用清单》,详细各项费用的来源和走向。缴纳完各项费用之后,一定不要忘了索取正规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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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房屋交易涉及资金往来,所以为了避免资金风险,保证交易资金安全,二手房交易时最好选择正规的资金监管机构来监督,通过专用账户进行交易资金的存储和支付,而不是直接把钱打给中介公司。更要签订三方协议,明确约定好选择交易资金监管方式,并将约定写入三方协议中做见证,产生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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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
租赁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房屋所在地的租赁管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填写并提交《房屋租赁纠纷调解申请表》。书面申请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申请的理由和要求,申请日期。
2、管理所收到调解申请后,审查有关材料后受理
租赁管理部门接到调解申请后,应当认真审查有关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予以受理,填制《房屋租赁纠纷调解登记表》,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交有关证据材料、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于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3、管理所调查;
受理后,应于5日内派出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分别向租赁双方了解相关情况,尽可能地收集租赁合同、租金收据、水电费单据、当事人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据材料。依据调查的资料,拟定调解方案。如属情况紧急且符合受理条件,应立即进行调解。
调查应当按规定制作《调查笔录》,详细记载调查内容。
4、管理所调解
召集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时,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调解员要认真听取当事人双方的意见,如实做好调解记录,积极促使当事人双方互相谅解,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一方因正当的或者对方可以谅解的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中途退出调解的,可以延期调解。一方当事人不愿意继续调解的,应当终止调解。纠纷涉及第三人的,应当通知第三人参加。调解结果涉及第三人利益的,应当征得第三人同意,第三人不同意的,终止调解。
5、调解终结
租赁当事人经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制作《房屋租赁纠纷调解书》一式四份,租赁双方、第三人、调解人四方签署后各保存一份。如果涉及房屋租赁合同变更事项的应及时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按房屋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程序进行变更登记或备案。
租赁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一方不愿履行调解协议的,应在《房屋租赁纠纷调解登记表》中记明当事人各自意见,提出下步处理纠纷的建议(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等)供当事人参考,调解程序终止。
当事人不服管理所调解,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的,管理所应于3日内将相关材料移交区办,由区办组织调解。
房屋租赁纠纷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调解终结。调解终结后,应当制作《房屋租赁纠纷调解终结报告》,写明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职务,争议的主要事实、当事人的诉求和调解结果,调解人署名后报单位负责人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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